香港金管局昨(4)日發布白皮書《e-HKD: A technical perspective》,探討央行數位貨幣於零售層面的應用、討論數位港元的潛在設計選項。白皮書建議數位港元以安全性、效率及開放性作主要原則,並由「批發系統」和「零售系統」兩個層面組成,邀請學術界及業界就架構提出意見。
(前情提要:E-CNY科普 | 中國「數位人民幣」到底是什麼?支援支付寶,還可選匿名使用)
(背景補充:IMF 發布10月報告:籲各國加速採用「央行數位貨幣 CBDC」、建立全球加密監管標準)
香港金融管理局昨(4)日發布題為《e-HKD: A technical perspective》,探討央行數位貨幣於零售層面應用的白皮書。內容包括:討論數位港元的潛在設計選項,建議匿名化每筆交易以保障用戶私隱,並邀請學術界及業界就架構提出意見。
早在今年 6 月,香港金管局就公布「金融科技 2025」策略,當中著重加強就央行數位貨幣的研究,令香港能就相關的未來發展作好充分準備。在考慮技術及政策方面的因素後,希望在明年中提出初步想法。
金管局總裁余偉文先生表示:
白皮書的發布標誌着金管局就『數碼港元』的技術探索邁出了第一步。
我們從這項研究中獲得的知識,連同從其他央行數位貨幣研究項目汲取到的經驗,將有助我們進一步思考及探討『數位港元』的技術設計。
三大原則,兩個層面
該白皮書建議數位港元以安全性、效率及開放性作主要原則,並由「批發系統」和「零售系統」兩個層面組成。
在批發層面,央行會向銀行及支付服務提供者等中介人,發行批發層面央行數位貨幣(wCBDC),這將是央行的一項負債。中介人可在批發層面利用 wCBDC 進行銀行之間的結算。
而在零售層面,分發獲央行數碼貨幣支持的電子貨幣(rCBDC)時,必需抵押 wCBDC 以作為支持資產;rCBDC 會向市民大眾分發,並於市面上流通。
在保障用戶私隱方面,白皮書建議採用數位方式證明 rCBDC 的真偽及價值,央行則不需要追踪個別用戶的 rCBDC 交易亦能證明其擁有權。
金管局指,白皮書中提議的設計,能夠在保障私隱的情況下追蹤交易,為保護私隱方面有突破性安排的技術架構。並邀請學術界及業界就架構提出意見,例如以匿名、化名、數據混淆及交易保密用戶私隱能否適用於 rCBDC。
IMF 稱加密貨幣已無法忽視
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3 日發布的 10 月份研究報告,針對全球新興市場與開發中的經濟體,應對宏觀金融風險上提出兩項建議:
- 制定去美元化政策,包括提高貨幣政策可信度、穩健財政與有效的法規,另也建議發行 CBDC
- 重新考慮資本流動限制的效果、監管和執行
延伸閱讀:國際貨幣基金 | IMF將增 5小組「監管數位貨幣」,報告涵蓋 CBDC 穩定幣 比特幣
IMF 並非唯一疾呼各國央行、監管機構動起來的單位,國際清算銀行(BIS)創新中心負責人 Benoît Cœuré 就曾在 Eurofi 金融論壇上警告各國央行其發行的數位貨幣雖具備安全、流動性、最終結算等先天優勢,但已面臨非公家單位的激烈競爭:
央行開始行動的時機已經過去,我們應該捲起袖子,加緊設計 CBDC。
歐盟最大的金融機構匯豐銀行執行長 Noel Quinn 也在九月下旬發表了一篇關於支持 CBDC 透明與穩定性的文章。指出 CBDC 不只可節省支付與結算的時間來提高效率,還可作為實現財政和貨幣政策的刺激手段,也期許 CBDC 能在支付生態系統中靈活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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