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的發展終會帶來商業的進化和迭代。
從「運營者導向」到「用戶導向」的巨大轉變是Web1.0和2.0間的根本區別。Web2.0的平台化讓用戶的選擇更加多樣化,運營者也可以依據用戶數據來進行精準推薦或尋找目標用戶,閉環越來越高效。
而從2.0到3.0則是一次飛躍。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Web3.0從根本上重構了生產關係和組織形式:幾乎每一個體系內都有原生資產進行內循環,組織所遵循的基本規則都通過技術手段保證執行的公平公正,所有參與者在相互間沒有足夠信任的情況下仍然能高效合作。
互聯網給了我們20年的創業窗口。下一個20年,這樣一種似乎顛覆了傳統認知的新興市場又會誕生怎樣的商業模式呢?
1. Web2.0 的基礎商業模式
Web2.0正是我們正在經歷的時代,其最主要特點就在於平台化和以用戶為導向。Web2.0催生了眾多super platform,無論是淘寶京東,還是餓了麼美團,還是滴滴,都是用平台連接不同的用戶從而體現價值。它們最大的顛覆性就在於把流量變成了兵家必爭之地,價值體現在能夠吸引並留存多少流量,以及如何將流量變現:
- 內容:文字、音樂、視頻,這些基本的內容形式催生了各種產業:小說,自媒體,原創音樂,微電影,直播等等內容生產都通過互聯網的分發中產生價值。
- 電商平台:除了亞馬遜,淘寶,京東等耳熟能詳的綜合性電商平台,還有例如唯品會,蘑菇街,噹噹等垂直電商,還有剛興起不久的小紅書……這些電商是Web2.0的典型代表,充分提高了購物的便利性和可選擇性,並且在降低商品固定成本的同時大幅度提高了曝光度。
- 開源經濟:一個由許多理想主義者打造的技術分享平台,包括被微軟作價75億美元收購的Github,每年可以產生4000億美元的價值。這樣一個社區能通過技術交流和碰撞產生的價值是不可估量的。
- SaaS(軟件即服務):SaaS成功結合了軟件和硬件,讓很多軟件功能與硬件設施進行了分離,例如雲服務。如今大量B2B業務都在SaaS平台上運行。
- 共享經濟:滴滴、Uber、Airbnb等等共享經濟也是一個全新的商業模式,平台提供租賃的服務,但自身卻不擁有這些資產。
- 廣告:數字廣告可以說是很多平台最主要的盈利方式,包括國外的谷歌、Facebook,國內的百度、微信、今日頭條,都通過各種方式聚集了大量的流量,並可以通過數據分析來為廣告的投放者精準地找到用戶。谷歌和Facebook在2018年的廣告收入占到了全球數字廣告總收入(1110億美元)的58%。
從B2B到B2C,從O2O到C2C,雖然平台的價值得到了體現,但其中依然存在一個缺陷,就是平台的規則是由運營者制定的,一旦寡頭壟斷形成,平台為了利益很有可能會將規則傾斜於自己。
簡單來說,Web1.0由生產者制定規則,Web2.0由生產者和消費者共同製定規則(但主動權依然在生產者手中)。作為消費者,則希望有一個完全由自身群體來設立規則的平台,這就是我們將要討論的Web3.0。
以區塊鏈技術為導向的Web3.0,其以機器學習以及加密技術,將個人,企業和機器數據相互連接,以技術手段確保了既定規則可以不在人為干擾下持續發揮作用,從而創造出全新的市場和全新的商業模式。
2. Web3.0新興的商業模式
回顧Web3.0過去的10年,許多新的商業模式無法複製也無法橫向拓展,還有一些僅僅是複制已有且成熟的模式。而發展至今,雖然可行性上還有待驗證,但很多創業者已經在對一些可能的模型進行商業實驗。
而我們今天要做的,則是複盤過去,看看已有的商業模式是否有進一步發展的空間。下面是Web3.0已經出現的一些新商業模式:
- 發行原生資產
- 持有原生資產並幫助其構建生態
- 向原生資產天然的投機性徵稅
- 支付型Token
- 回購銷毀Token
- 功能型Token
2.1 發行原生資產
比特幣是第一個運用這種區塊鏈項目傳統模式的加密貨幣,也是第一個利用工作量證明機制打造的一個完成了拜占庭容錯以及完全開放的點對點的網絡。該項目的內在商業模式取決於其原生資產:比特幣,一種擁有稀缺性的數字貨幣,作為區塊獎勵支付給礦工。類似的,還有Ethereum, Monero和ZCash,分別發行了ETH、XMR、ZEC。
類似比特幣這樣的加密貨幣,其內在的商業模式與其說是商業模式不如說是一套價值邏輯:礦工通過挖礦來獲得比特幣作為獎勵,而挖礦的行為可以提高網絡的安全性,於是比特幣就獲得了更加廣泛的應用從而價值不斷提高。利益促使更多的礦工加入,使得網絡安全性進一步提高,價值也進一步增長從而吸引更多人加入,如此往復。
比特幣取得的成功程度是無法複製的,因為這樣的加密資產事實上有一份就足夠了,之後的XMR和ZEC雖然在加密技術上又有了一定的革新,但因為並沒有比特幣廣泛的認知基礎以及其高度的匿名性並沒有足夠多的需求所以儘管技術更加先進卻沒有超越比特幣。
但比特幣等一眾加密貨幣在橫向拓展上還是有待發掘的,例如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對沖風險或者用於大額的跨國貿易等領域都值得探索。
2.2 持有原生資產並幫助其構建生態
早期圍繞加密貨幣成立的公司目的很簡單:讓其持有的加密貨幣增值。
其商業模式可以簡化為:不斷增值原生資產並且幫助構建生態來提高資產價值。Blockstream(該公司於2014年11月獲得2100萬美元種子輪融資,領投人是LinkedIn聯合創始人兼Airbnb董事會成員雷德·霍夫曼、科斯拉風險投資公司(Khosla Ventures)等)作為Bitcoin Core最大的維護者之一,依靠其針對比特幣生態的研發和貢獻來創造價值;同樣,Consensys作為為以太坊生態系統建設關鍵基礎設施的公司已經擁有了上千名員工,目的依然是讓其所擁有的ETH增值。
雖然這樣的公司是與項目發展完美契合的,但如此的商業模式被最初的幾家公司壟斷了之後將不可複制。其中原因有二:一是項目早期時候,加密貨幣仍然有很大的升值空間,此時公司和員工的投入是會有相當的回報的。
對於比特幣而言,從最初的幾美分到最高的2萬美元中有幾十萬倍的空間,而如果現在成立一家類似的公司,讓比特幣從幾千美元漲到數十億美元是幾乎沒有可能的;二是早期入場的公司會獲得更多的籌碼和資源。
早期,公司可以以相對較低的價格購入大量加密貨幣,並且招募到優秀的技術人員以及獲得項目支持。而作為後來者,很多資源都被壟斷,即時擁有很強的實力和很多的付出也很難有同樣的效果。
2.3 向原生資產天然的投機性徵稅
相比於前二者,後續一代的商業模式專注於為這些原生資產構建金融基礎設施:交易所,託管服務和衍生品供應商。目的都是為有興趣在這些價格變動幅度較大的資產上投機的用戶提供服務。
雖然像 Coinbase、Bitstamp 和 BitMEX 這樣的公司已經發展成為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公司,但它們並沒有完全壟斷的特性,僅僅是提供了便利並提升了其底層網絡的價值。
區塊鏈網絡的開放性和無權限使得公司無法通過提供“獨家訪問”來鎖定壟斷地位,但其流動性和品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產生競爭中的護城河。
2.4 支付型Token
該種商業模式將Token定義為生態內用於支付的流通貨幣,通常會建立需求市場和供給市場,並且將網絡上的原生token作為唯一支付手段,商業邏輯在於有限的token會因為市場的不斷擴大而升值。
這個商業模式能否成功是值得商榷的,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這樣的模式對交易造成了阻礙。
一個明明可以利用法幣甚至BTC、ETH就能完成的商業模式,再出現一個新的token顯得有些多餘。在2017的區塊鏈熱潮中,類似的項目出現了不少,但正因為存在著上述的漏洞所以在過去的9個月中該模式沒有進一步的發展。
2.5 回購銷毀Token
社區、企業和發行token的項目並非都能很好地將利益傳遞給token持有者,而Binance(BNB)和MakerDAO(MKR)用於解決這一問題的回購銷毀模式得到了很多人的關注。這類項目利用自己的收入(Binance的交易手續費,MakerDAO的穩定費)從二級市場回購併銷毀一定數量的token,導致流通總量減少,token價格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Arjun Balaji在The Block網站上發表的評論:Binance的回購銷毀機制並不能等同於傳統的股權回購,因為並未派發股息,所以每股收益仍然為0。
2.6 功能型Token
這一種商業模式主要針對網絡提供服務的一端。例如Augur的REP和KEEP的KEEP Token就是很好的例子,該類網絡的服務提供者需要購買一定量的token作為抵押,而如果提供的服務是真實有效地話,會得到一定量的token作為獎勵。
這種「胡蘿蔔加大棒」的模式不僅能夠更好地維護網絡的安全以及提高網絡服務質量,而且可以通過服務供應商的預期未來現金流來預估token的價格。
簡單解釋一下這個估值模型:
首先,在不考慮市場波動的基礎上,假設REP持有者為Augur網絡服務的比率不變,則總投資回報會隨著使用者的增加而增加,但個人的投資回報率則會相應降低。此時每個投資者可以利用預計未來現金流和貼現率來計算REP的目前的「公允價值」。在這個邏輯下,只要REP的「公允價值」高過其價格,就會有更多人來投資,同時個人投資回報率會繼續下跌,直到略高於基準貼現率(因為傳統投資回報穩定且法幣價值波動範圍較小,所以相同情況下,如果沒有略高的收益率,大多數人會選擇傳統投資渠道),用此時的回報率貼現計算現值,就會得到REP的估值。
如果將所有假設作為變量,例如提供服務的比例發生變化,市場情緒波動都會直接影響到REP的價格,但最終會逐漸修正到合理估值。
2.7 正在探索的新模式
- 雙重Token模型:例如MKR/DAI、SPANK&BOOTY,一種token負責承擔波動性,另一種token則保證相對穩定的價格方便交易。
- 治理型Token:這類token可以影響到某個項目或者社區的支出以及開發的優先級等等問題,並且可以從作為一個防止分叉的保險的角度進行估值。
- 證券Token化:將現有的一些資產(股票,商品,房產等)token化,可以根據相關資產價值進行估值,並且可能因為具有可分割性和流通便利性而存在溢價。
- 交易功能付費:例如BloXroute和Aztec協議正在探索的領域:為某些特別的交易功能付費,例如可擴展性和匿名性。
- 技術入股:Starkware團隊提出希望用自己的技術入股一些項目來換取一定量的token,這樣的方式可以通過建立更多的合作關係來高效地獲取資金。
- UX/UI供應商:該類供應商為一些協議開發用戶界面(UI)並且提高用戶體驗(UX),通過收取相關開發費用以及項目推廣的佣金,例如立足於Augur之上的Veil&Guesser和Balance為MakerDAO所提供的服務。
- 特定網絡服務:該類模式包括但不限於借貸服務(例如Stake.us),MakerDAO 的 CDP 合約經理(在CDP出現較大風險時啟動全局清算)以及市場管理服務例如OB1服務於OpenBazzar,收取服務費以及銷售提成。
- 流動性供應商:該類模式的收入僅僅來源於提供了高流動性。例如Uniswap就是一個為交易對提供流動性的自動化做市商。
雖然傳統風險投資仍有明顯的空間,但隨著 Web3.0 豐富的新商業模式被不斷發掘,投資者和資本本身的作用正在發生變化:資本本身會變成網絡中的原生資產,並被賦予特定的角色。
從被動網絡參與到財務投資的投後管理(例如開發工作或流動性提供),再到主觀賦能網絡(例如治理或CDP風險評估)。在Web3.0中投資者需要重新定位自己以適應這種僅需最少的信任就可以自主驅動的新組織模式。
回顧過去,我們發現 Web1.0 和 Web2.0 為找到合適的商業模式也進行了非常多的實驗,而成功的模式也創造了當今的科技巨頭。
同樣,Web3.0或許也不得不經歷同樣艱難的迭代過程,但一旦我們找到了合格的商業模式,它們的潛力將非常巨大:在信任最小化的環境下,個人和企業將能夠在全新的架構上進行互動,而不依賴於中介結構。
今天,有上千個非常有才華的團隊正在推動其中一些模型的實現,又或者創新可行的業務模式。由於模型可能不符合傳統框架,投資者將必須通過扮演新的角色並提供協助和資本來適應這些改變。
但因為項目推進過程中執行風險每天都在減小,所以一旦遇到有可預測和合理的價值增長的模式,我們就有理由加倍投入其中。
(本文轉自《Which New Business Models Will Be Unleashed By Web 3.0?》)
參考資料:
https://medium.com/fabric-ventures/an-entrepreneurial-investors-take-on-the-utility-of-tokens-beyond-payment-ccef1d5bb376
https://orange.xyz/p/345
https://staked.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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