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稅務機構提議,將加密貨幣稱作「數字支付代幣(Digital Payment Tokens)」,改變這種新型貨幣的分類方式,將具有交易媒介功能的加密貨幣從消費稅(GST)豁免,希望能刺激該國加密貨幣產業的興盛。
在現行的監管規則下,加密貨幣仍被視為要課稅的項目。也就是說,意圖作銷售、發行或轉讓的代幣類型,都可能要受到 GST 的規管進行課稅。
於是,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在上週五 7 月 5 日發布了一份《電子稅務指南草案》,設立「數字支付代幣」的監管法規,試圖讓處理此類數字資產的實體從消費稅中得到豁免。
若該草案成立,往後法定貨幣、數字支付代幣換取其他的「數字支付代幣」將不受 GST 規管,而使用數字支付代幣作為貨物或服務的付款選項也同樣適用此規則。
也就是說,數字支付代幣將作為一種「免稅品」提供大眾使用、交易。
IRAS 表示,《電子稅務指南》仍處於草案階段。財政部目前正在就電子支付代幣的立法修訂進行公眾諮詢,直至 7 月 26 日前,將會不間斷地徵求加密相關企業的意見。若通過立法,該指南將於 2020 年 1 月 1 日正式上線。
該指引草案就如何定義「數字支付代幣」訂定了詳細的規則,應具備下列所有特徵:
- 它表示為一個單位
- 它是可替代的
- 它不以任何貨幣計價,發行方也不可與任何貨幣掛鉤
- 它可以通過電子方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 它是(或打算是)大眾或一部分群眾能接受的交換媒介,且作為酬金用途沒有實質性限制
指南寫道:
「數字支付代幣的例子包括比特幣(BTC)、以太幣(ETH)、萊特幣(LTC)、達世幣(DASH)、門羅幣(XMR)、瑞波幣(XRP)和大零幣(ZEC)」
值得注意的是,該機構明確指出,意圖將價值與法定貨幣掛鉤的穩定幣(stablecoins),可能不具備免徵消費稅的資格:「任何以法定貨幣計價或與任何法定貨幣掛鉤的數字代幣,都不具備成為『數字支付代幣』的資格,例如與美元掛鉤的數字代幣。」
IRAS 表示,全球加密貨幣領域正在發展和成長,已促使多個司法機構重新審視了作為監管機關的立場:
同樣,IRAS 已重新檢討 GST 的方向,以跟上這些發展。
現行的加密貨幣支付系統雖然可以進行現貨交易,但這並不會導致更多的新代幣出現,為了鼓勵更多業者進軍加密貨幣領域,新加坡政府也祭出免稅手段來獎勵那些投身「數字支付代幣」的新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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