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CZ)在美國認罪後,美國檢方以趙長鵬可能逃亡為由,要求法官改變允許其返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聯酋)的決定。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Richard Jones 在周一要求趙長鵬需暫時留在美國,以評估美國檢方的動議。
(前情提要:美國檢察官:CZ可能求處最高10年刑期、有潛逃風險不能放!)
(背景補充:CZ想家了?向美國法院提申請 :「回阿聯酋照顧家人」重申不會逃亡)
全球最大交易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CZ)目前已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並坦承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洗錢法、支付 5000 萬美元罰款。
在美國認罪後,趙長鵬當前以 1.75 億美元保釋,原本法官允許在判刑前,CZ 可返回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聯酋)的家中,但美國檢察官上週提交動議,要求法官改變此決定,指趙長鵬有潛逃風險、且阿聯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
法官要求 CZ 需暫時留在美國
對此,周一的一份最新法庭文件顯示,西雅圖華盛頓西區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Richard Jones 已要求趙長鵬暫時必須留在美國(暫停原本允許返回阿聯酋的裁決),法官表示正在考慮美國司法部要求趙長鵬在明年 2 月判刑前留在美國境內的動議。
Richard Jones 沒有說明他是否會就此安排一場聽證會,也沒有說明他何時會對美國司法部的動議作出裁決。
此前,趙長鵬律師已在 23 日針對美國司法部的請求,向法院提出反對動議,稱趙長鵬沒有潛逃風險,且願意出庭承認指控,該動議稱,允許趙長鵬留在阿聯酋,能讓他照顧家人,讓家人為他返回美國接受判決做好準備。
按照原先的認罪協議,趙長鵬的刑期預計不會超過 18 個月,但美國檢察官表示,可能會針對趙長鵬求處最高 10 年刑期,不過趙長鵬可以對任何超過 18 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
量刑聽證會訂在明年 2 月
據起初的保釋文件,趙長鵬的量刑聽證會訂在台灣時間 2024 年 2 月 22 日 17:00,且趙長鵬必須在聽證會前 14 天返回美國,倘若違反此條款,可能會面臨逮捕令、罰款 25 萬美元,以及高達 10 年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