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在本月初要求在幣安創辦人趙長鵬(CZ)宣判前修改他的保釋條件,而在昨日,法官簽署了修改令,命令 CZ 交出加拿大護照給第三方保管,在審判前必須留在美國本土,想在美國境內旅行前也須獲得法院事先批准。
(前情提要:怕CZ逃往加拿大?美國政府申請修改趙長鵬保釋條件:沒收護照、限定住所..)
(背景補充:幣安43億美元和解拍板!法院批准認罪協議,僅剩SEC訴訟戰場)
加密貨幣交易所龍頭幣安(Binane)創辦人暨前執行長趙長鵬(CZ)的保釋條件確認已遭到法院的修改。
據 12 日公開的一份法院文件顯示,美國聯邦地方法院的法官 Richard A. Jones 簽署了趙長鵬的保釋條件修改令,命令 CZ 交出所有有效和過期的護照以及其他旅行證件,確保 CZ 直到 4 月的量刑聽證會前,只能留在美國境內。
此前,美國司法部檢察官於 3 月初向法院提交修改 CZ 保釋條件的動議,以讓 CZ 將護照交給第三方保管,並且欲在美國境內旅行時必須事前將旅行計畫通報給法庭審前管理局,並在獲得核准後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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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官令CZ交出護照,判刑前只能留在美國
法官最新的修改令採納了美國政府的要求。法官指出,CZ 必須在被判刑前留在美國本土,他須將目前的加拿大護照交給由其備案律師僱用和監督的第三方保管人,並在美國大陸旅行之前必須通知審前管理局。
法官同時表示,第三方保管人必須保留對被告加拿大護照的控制權,且被告在進行任何需要身分證明文件的旅行時,都必須要有第三方保管人的陪同。
此外,CZ 還必須將所有其他有效和過期的護照和旅行證件交給其備案律師,只有在審前管理局或法院授權的情況下,律師才可以將這些文件歸還給被告,並且在未經法院許可的情況下,CZ 將不得從任何國家申請或獲得新護照和旅行證件。
CZ 判刑前回阿聯酋家中夢碎
幣安於去年 11 月與美國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達成歷史性的和解協議,認罪並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金,趙長鵬則同時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指控,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並繳納 1.75 億美元成功獲得保釋,但其希望在判刑前返回阿聯酋家中的多次請求均遭到法院駁回。
包括在今年 1 月,CZ 請求返回阿布達比進行手術,甚至以他在 Binance US 價值高達 45 億美元的所有股權作為返國擔保都無法獲得法官同意。
而最新的修改令則意味著 CZ 在判刑前返回阿聯酋家中的計畫以失敗告終,目前 CZ 的宣判已推遲至 4 月 30 日進行,這位幣安前 CEO 可能面臨最高 18 個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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