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今日在質詢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時,關切虛擬資產的洗錢漏洞,他敦促金管會加強管制境外交易所、OTC 商,且應透過交易所與 OTC 商分開發牌,來進行差異化監管。
(前情提要:法務部承認個人幣商OTC難抓!擬修法未登記「最重判2年」)
(背景補充:警界催促》台灣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太多!儘速設立專法控管,禁止非交易所個人幣商)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日出席立法院財委會備詢,「詐騙猖獗」成為立委關切焦點。民進黨立委郭國文就指出,台灣被詐金額佔 GDP 高達 0.9%,其中又以投資詐騙佔比逼近 60% 最高、人頭帳戶甚至還出現被司法認證是「合法車手」的案例,導致被害人資產血本無歸。
立委:海外交易所成虛擬貨幣洗錢最大漏洞
郭國文指出,所有詐騙最後的關鍵都在於洗錢,而目前洗錢最大的漏洞「就是虛擬貨幣」,其中境外交易所跟 OTC 商(場外交易業者)都是目前監管機制的漏洞。
根據金管會資料,通過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 25 家業者,沒有一家是境外交易所;內政部警政署也表示,境外交易所僅有幣安配合調查,因此郭國文建議,金管會應主動邀請境外業者來台落地,強化洗錢防制。
郭國文認為,OTC 商業務相對單純、著重在出入金,與業務多元、需多層次監管的交易所不同,不應適用同一套監理標準。他指出:目前泰國就有分級監理機制,香港近期的立法建議書也朝分級管理前進,因此他呼籲金管會透過交易所與 OTC 商分開發牌,來進行差異化監管。
黃天牧則回應,近期會透過打詐法、洗錢防制法,進行個人幣商的規範;他也認同 OTC 與交易所應該差別化監管,在規劃的時候會參考郭國文委員的建議。
據動區此前報導,台灣虛擬貨幣詐騙案激增,但協助詐騙集團行騙的個人幣商卻難以起訴,法務部為了彌補漏洞,正研擬修正《洗錢防制法》,若幣商無填寫「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書」、送交金管會存查,違法提供服務的話,最重將判刑 2 年。
人頭帳戶亂象
另外,郭國文舉例指出,有個案例是人頭帳戶收到被害人匯款後,因宣稱不知為何有人匯錢,結果檢調不起訴,最後人頭帳戶竟能拿不起訴書解凍帳戶、並挪用被害人的血汗錢,形同被司法認證是「合法車手」。
郭國文提出兩大補救措施,首先,法務部應叮嚀檢察官在處以不起訴處分前,就該要求歸還不當所得,其次,金管會應修正「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要求解凍帳戶的前提,是要歸還不當所得。
黃天牧回應,目前正在修正辦法,會將此問題放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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