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風投 a16z 昨晚發文提出代幣發行的 5 大建議,包括不以籌款為目的在美國公開出售代幣、讓去中心化成為方向…以規避可能與美國 SEC 產生的潛在監管風險。
(前情提要:最大Web3創投》a16z宣布新籌資72億美元,瞄準哪些領域?)
(背景補充:全球最大Web3創投基金》a16z傳再籌資69億美元:主攻AI人工智慧、遊戲領域)
全球最大的 Web3 風投 a16z,在昨(25)晚發佈長文表示,區塊鏈建設者與美國監管機構 SEC 的關係似乎表現得過度緊張,但實際上二者的建設目標都是一致的,即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 Web3 環境。
對此,a16z 向區塊鏈建設者提出有關代幣發行的 5 大建議,以利區塊鏈企業完善自我管理,規避可能與美國 SEC 產生的潛在監管風險。
a16z:Web3 從業者有責任進行自我管理
a16z 首先表示,美國 SEC 與區塊鏈建設者的分歧在於從完全不同的角度應對同一挑戰:
美國 SEC 認為,幾乎所有的代幣都應該根據美國證券法進行註冊,但區塊鏈建設者們認為這是荒謬的。
證券法要求公司們披露各種資訊,以消除市場中資訊不對稱的問題,為投資者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而區塊鏈構建者則尋求通過去中心化,實現與 SEC 相同的目的。
區塊鏈從業者的方法之所以受到監管機構排斥,是因為區塊鏈企業的工作方法完全將 SEC 排除在外,而要堅持自己的道路,a16z 提議:
無論好壞,Web3 構建者都有責任證明區塊鏈的工作方法行之有效並值得考慮,如果 SEC 能成為區塊鏈的合作夥伴,這一任務當然會容易得多,但如果沒有 SEC 的介入,Web3 項目也需要努力在現有的監管框架下開展工作。
代幣發行的 5 大建議
對此,a16z 就對區塊鏈企業在代幣發行方面提出了 5 大建議,以利項目方能夠進行自我管理:
1.不以籌款為目的在美國公開出售代幣
a16z 舉出 2017 年盛行的 ICO(首次代幣發行)熱潮為例,指出以籌款為目的而在美國出售代幣的確受製於美國證券法,項目方需要避免這樣做:
項目方需要小心避免這種方案,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忽視或違反美國證券法。
項目方對其代幣的管理方法應當是與證券法一樣,降低可能存在的代幣發行風險,例如對資訊不對稱的依賴。
2.讓去中心化成為方向
a16z 續指出,代幣發行方可以採取不同的代幣發行策略,例如在項目啟動前就適當拆分其項目,在美國之外的司法管轄區啟動,或者限制代幣的可轉讓性,以防止其進入美國的二級市場:
無論項目一開始選擇哪種策略,那些打算通過代幣來行使廣泛權利的人都始終應該讓去中心化成為其努力的方向。
3.溝通就是一切,同時進行自我管理
項目方應該根據其代幣發行策略的不同制定嚴格的溝通政策:
首先,項目在啟動代幣之前不應該討論或引用自己的代幣,這包括潛在的空投、代幣分配或者代幣經濟學。
其次,在代幣發行後,項目方也應該避免討論代幣的價格或者潛在的價值,又或者將其包裝為一種投資機會,這包括提及任何可能導致該代幣升值的機制,以及任何私人資本對於項目的資助與承諾,這些行為都將為該代幣增加上漲預期。
最終,任何人所交流的內容都應該反應出去中心化的趨勢,特別是在公共場合,溝通需要開放,且要避免產生任何對個人或團體釋出的不對稱資訊。
4.在二級市場上市應保持謹慎,同時關注流動性
a16z 表示,代幣在二級市場上市,在能夠獲得更大流動性的同時,也可能對其價格波動帶來更大的不確定性,而最後蒙受損失的很可能就是投資者們:
項目方需要謹慎對待二級市場與流動性,不確定是否已經實現去中心化的項目不應該發佈其代幣在交易所上市的資訊,並且似乎也不能在美國境內從事任何做市活動。
5.自代幣發行日起,始終確保代幣鎖定期至少滿足一年時間
SEC 就曾因為項目方沒有滿足代幣的鎖定期時間限制,而阻止了代幣發行者發行代幣,因此 a16z 建議,項目方應該對任何參與代幣分配的個體或組織實施代幣轉讓限制:
理想情況下,從代幣發行日起,應該保持代幣至少鎖定一年,並在未來三年線性釋放,總鎖定期應該達到四年。
這種方法可以幫助減輕法律風險,同時也能夠降低代幣的下行壓力,使項目取得長期成功。
a16z 技術長:迷因幣破壞了加密貨幣的長期願景
另一方面,針對自今年以來備受投資者熱捧的迷因幣風潮,a16z 技術長 Eddy Lazzarin 近期也在一篇文章中卻給出了消極的看法,稱迷因幣破壞了加密貨幣的長期願景:
Memecoin 破壞了加密貨幣的長期願景,讓公眾、監管機構和企業家們對加密貨幣行業的看法變得骯髒。
迷因幣充其量只能被看做一個「少數人的賭場」,或是一系列掩蓋其賭博行為的虛假承諾,這深深影響了對加密貨幣的採用、監管態度以及區塊鏈建設者的行為,其帶來的傷害每天都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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