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在近期香港政局動盪,比特幣在香港的交易量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之際,香港證監會(SFC)首次發布了有關加密貨幣的法規,內容規範了加密貨幣基金(Crypto Fund)經理人如何處理虛擬資產(virtual assets),其中特別側重了風險管理、訊息披露等面向。
本週五,香港證監會(SFC)正式發布了長達 32 頁,對加密基金監管的相關規則「適用於管理投資於虛擬資產的投資組合的持牌法團的標準條款及條件」,並對虛擬資產的定義,以及對首次公開發行(ICO )的處理框架進行了特別說明。
根據 SFC 釋出的文件所示,SFC 初步將虛擬資產定義為:以數碼形式來表達價值的資產。
其形式可以是數碼代幣(如數碼貨幣、功能型代幣,或以證券或資產作為抵押的代幣)、任何其他虛擬商品、加密資產或其他本質相同的資產,不論該等資產是否構成該條例所界定的「證券」或「期貨合約」。
SFC 的監管政策
根據 Decrypt 報導,一位證監會的卸任長官曾於 2018 年 10 月提到:
「徹底禁止使用加密貨幣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相反的,以更加開明的態度來對待加密貨幣才是更加適合的處理方式。」
中國便是在 2018 年 7 月時禁止了加密貨幣及關閉所有交易所得。由此可見至少在政策方面,港府面對加密貨幣不同的態度,這也影響了相關規定的訂定走向。
而談到去年令各個政府聞風散膽的 ICO「首次公開發行」,該文件亦提出了 ICO 的處理框架。不同於北京政府以及許多國家嚴厲、無空間監管態度,香港則是在規範的情況下開放之:
加密基金管理公司(crypto fund)在參與虛擬資產的「首次公開發行」時,應確保下列三點:
- 在首次發行活動中獲分配的虛擬資產,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分配予其管理的基金
- 不得在分配過程中偏袒個別基金
- 將 (i)交易執行前擬採納的分配基準;(ii)交易執行後的實際分配情況;(iii)預期與實際分配之間出現差異的原因記錄下來
資訊披露
在資訊披露的部分,該監管法規中也強調「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公司亦應不時提供證監會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資料。」其中也表示證監會可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獲提供資料;要求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公司以開放和合作的態度,及時回應證監會的查詢和調查。
風險管理
而針對風險管理,香港證監會表示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公司應該要設立、維持有效的風險管理政策及匯報機制,其中包含涵蓋壓力測試的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對手方風險、運作及網絡資安風險等,都分別有更詳細的規則,確保虛擬資產基金有一定的穩定性;其中也要求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公司的風險管理政策應為各基金用作監察和控制相關風險的措施設立上限制度。
監管條例中也強調,虛擬資產基金管理公司應遵守所有適用於其業務活動的法律及監管規定(包括其發牌條件),以及其本身的內部政策和程序;隨著加密貨幣越來越備受重視,各方監管條例也相應而生,香港證監會在本月提出的相關監管法則也代表著香港在加密領域的監管中又往前一步。
是否與近期的政局動盪有關?
據了解,最近幾天,香港的投資者開始不斷向比特幣和其他加密貨幣投入資金,而 SFC 卻選在此刻推出加密貨幣相關的監管條例,其中不免引發外界遐想。
為此,分析全球局勢的研究機構 Global Coin Research 創辦人 Joyce Yang 向 Decrypt 表示:
「我認為這與香港的抗議活動無關。」
她也補充道,這份監管文件其實更加證明了,SFC 對加密貨幣基金的越加熟悉的了解程度。
「他們對這個領域的想法保持透明,並製定了指導方針,其目的應是為了促進該地區新創企業的更多資金投入。」
?相關報導?
香港反送中事件衝突升級,當地人對比特幣 (BTC) 的需求急遽飆升創下「單周交易量新高」
香港監管機構發布「STO 監管規則」:未豁免情況下,銷售仲介商必須持有金融牌照
《BlockTempo動區動趨》LINE官方號開通囉~立即加入獲得第一手區塊鏈、加密貨幣新聞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