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局在本週逮捕了拉里・哈蒙,並指控其提供的比特幣混幣服務(Bitcoin Mixing)涉及洗錢。而這項司法案件也引起了比特幣社群的注意,認為混幣服務是幫助大家擁有更好的隱私。直接將提供混幣服務的技術開發者視為協助洗錢,除了將「第三方技術提供者」視為共犯之外,社群也質疑美國政府忽略了憲法保障的隱私權。
美國司法部(Department of Justice,DOJ)在本週逮捕了一名男子,並指控其在暗網提供「Bitcoin Mixers(暫譯:比特幣混幣服務)¹」,幫助罪犯逃避司法調查交易源頭。
這名男子叫做拉里・哈蒙(Larry Harmon),住在美國俄亥俄州(State of Ohio)。
哈蒙因為創建 Helix ,提供第三方比特幣混幣服務而遭到美國當局指控,哈蒙的三項罪名包括:
- 洗錢共犯(Conspiracy To Launder Monetary Instruments)。
- 無照營運金錢轉移服務(Operating an Unlicensed Money Transmitting Business)。
- 無照金錢轉移((Money Transmission Without a Lice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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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美國司法部釋出文件 –
比特幣區塊鏈屬於公鏈,轉帳記錄在都會記錄在鏈上帳本,這使得交易紀錄很容易追查。
而 Helix 的服務就是保護用戶的隱私,將用戶的資金分成數千筆小部位資金,彙整到新的比特幣地址,讓人無法追查原來的匯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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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刑事調查局局長唐・福特(Don Fort)斬釘截鐵地認為:哈蒙的目的就是在暗網上幫助罪犯,對執法人員隱瞞犯罪交易。
「他和其他共犯一起合作,成為暗網的洗錢者,但是我們的調查人員一如往常地扮演『神探』,將這些相關連的共犯,還有運作方式都找出來。」
開發者的責任範圍,製造工具也會被視為共犯?
哈蒙的弟弟加里・哈蒙(Gary Harmon)在接受CoinDesk訪問的時候表示:起訴文件上有哈蒙的地址,所以哈蒙太太瑪格(Margot)自哈蒙被捕以來就一直接到未知號碼的電話威脅,一部份的原因是聯邦調查局指控哈蒙他們還藏匿了更多的比特幣。
「聯邦調查局突然詔告世界,說我們藏了更多比特幣,讓我們的家庭正在受到威脅。
他們根本就沒有證據,就這樣把我們的家庭陷於危險當中。」
加里向媒體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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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里也澄清,哈蒙的資產已經遭到凍結,所以他們家已經開始利用 GoFundMe¹ 募款,盼能用這筆款項度過這短訴訟時期。而瑪格也一再澄清,他們已經沒有比特幣了。
[註*1]:GoFundMe 是美國的一個營利性人群籌資平台,讓大眾在上面籌集資金,任何活動都可以,舉凡慶生活動、畢業典禮,或是像是遭遇突逢的變故籌措資金或是醫藥費等。
這項起訴也引起比特幣社群的譁然。許多的比特幣專家認為將「提供混幣服務技術」與「洗錢」劃上等號是不合邏輯的。
就像你鍛造了一把鋒利的刀子,也不等於你犯下殺人罪一樣。
隱私人權疑慮
比特幣的核心開發者馬特・柯拉洛(Matt Corallo)則認為:如果華盛頓特區聯邦法院最後的判決是哈蒙有罪,那將是隱私終結的開始。
「一旦判決是成立的,那將會告訴社會大眾,即提供混幣服務是違法的(混幣服務所能提供的隱私還不如現金)。而這將是隱私權終結的開始,」
「Harry Harmon 已經被逮補,目前正在俄亥俄州的監獄裡……他可能面臨最高30年的刑期。」
If @PeterMcCormack’s initial read on it is all there is to it, it may be a case worth stepping up to defend (read: funding).
Setting precedent that tumblers (aka “still-worse-privacy-than-cash-machines”) are illegal to own/operate would be the beginning of the end. https://t.co/PkIeEFApAd
— Matt Corallo (@TheBlueMatt) February 13, 2020
瑪格也強調,他的先生只是對隱私技術感興趣,並不是要幫助犯罪份子。他舉了一個經典例子,就是某些人可能不想家裡面其他人知道他購買色情產品。
「哈蒙一直是隱私的倡導者,他根本沒從暗網認識任何人,他只是想讓大家能夠有隱私權。而這是我們憲法保障我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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