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特幣的漫漫長河發展歷史中,發生了好幾次加密貨幣交易所倒閉的情形。而這些事件也引發了加密貨幣所有權認定的問題。近日,荷蘭歷史最悠久的法學院萊頓法學院指出,模糊的法律可能會損害用戶的維權權利。
萊頓法學院(Leiden Law School)於上月初(5/4)時發佈了一篇報告:《去中間人的失敗之處:如何避免交易所破產的法律風險》,該報告討論了萬一交易所破產,用戶擁有哪些權益,又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加密交易所倒閉的情形時有所聞,包括世界最惡交易所 Mt.Gox、加拿大交易所 QuadrigaCX、紐西蘭的 Cryptopia、義大利的 BitGrail、奧地利的 Cointed Gmb 倒閉時都引起極大爭議,這些過往例子都在在表明「加密貨幣者的財產所有權」是真實存在且急需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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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報告研究了比特幣是如何儲存在區塊鏈上、比特幣是如何產生、如何交易,再加上分析目前主流交易所 Coinbase、Gemini、Kraken 當前的規範,藉此探討若是交易所破產後,交易所用戶是否可以收回他們的資產。
其中的一個主要發現是,用戶要拿回加密貨幣主要依據美國《財產法》和《破產法》,但是現行法律「缺乏統一規範加密貨幣託管者(交易所)和用戶」的法規,這讓兩者之間的關係變得複雜。
研究人員先是引用了《海牙證券公約》(Hague Securities Convention)作為解釋加密貨幣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根據《海牙證券公約》雖確認了交易所需負責保管的責任,即一旦遺失須賠償用戶損失,但若是交易所和用戶另有合約,且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遭受損失,則交易所不需要負起賠償的責任。
研究發現,因為比特幣被視為商品,而不是財產,所以不能援引財產法,又或者是由於無法確認交易所的「特定比特幣」所有權屬於用戶,所以法院曾根據《海牙證券公約》,拒絕 MtGox 和 BitGrail 交易所用戶的賠償要求。
不過,如果根據荷蘭法規,交易所的用戶如果可以證明遭駭比特幣的所有權(物權),且用戶存入比特幣後並沒有交易掉,情況可能會因此大逆轉,交易所必須要負起比特幣遺失的賠償責任。
需要確認交易所是否會挪動自己的資產
由於比特幣區塊鏈是可追溯的,所以可以追蹤每筆交易,且可以驗證加密貨幣託管人(交易所)地址的比特幣數量。所以根據《物權法》(property law),比特幣的所有權是可以確定的,即使是比特幣是虛擬資產。
不過這衍伸出另外一個問題,就是誰擁有比特幣的公鑰、私鑰,就有權可以讓節點和礦工驗證交易,所以即使交易所並非原本比特幣的擁有者,還是可擁有「轉換比特幣的所有權」。
– 即使資產是用戶的,交易所還是可以挪用其資產,圖片來源:萊頓法學院的研究報告 –
因此,研究人員建議用戶在轉移資產前要確認交易所「是否會使用託管錢包中的比特幣」,因為如果交易所會將加密貨幣借給另外一名用戶,這種託管方式就會帶來更大的風險。
研究報告指出,交易所應該禁止或限制自身使用用戶的資產,藉此來保護客戶,這樣一來,即使交易所破產或被駭,用戶也可以在法院上維護自己的資產所有權。此外,交易所應該將每個用戶的比特幣存放在「單獨的區塊鏈地址」,而不是將所有用戶的比特幣都存放在同一地址。
最後,該報告給用戶提出了三個建議:
- 用戶應收到有關加密託管人(交易所)是否將使用存入比特幣的訊息。
- 用戶可以援引物權法,維護自己可以從破產的加密託管人手中收回比特幣的權利。
- 用戶應該禁止或限制加密保管人挪用對已存入的加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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