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動區主題專訪這次以立法立法者的角度作切入,專訪到立法委員許毓仁先生,他認為立法者應做為一個政府與產業之間的橋樑,監管立法可引導產業進步。而在未立法前,應當促成產業自律聯盟(SRO)的創立。
自從中國禁止ICO後,區塊鏈產業相關的熱錢開始湧入台灣、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越南等地。
再加上社群的蓬勃發展,以及全世界創業家積極投入,形塑台灣走出島國宿命的良好契機。
事實上,台灣具有適合發展區塊鏈產業的堅實基礎和良好的地理戰略位置,台灣的小國基礎也比強權國家更有可能開放去中心化的科技進駐。
不過,不只台灣,全世界也都正面臨同樣的問題,區塊鏈相關產業是否可合規合法的落地,取決於立法和監管機關的態度與議程。
因此,這次動區專訪到許毓仁立委,將立法者看待區塊鏈產業的視角呈現予業界與大眾。
科技帶動立法,立法帶動創新
立法委員在這樣的夾縫與契機中,必須要扮演好良好立法者的角色,推動建立良好的規範,這樣的規範不應當禁止產業發展,而是要由政府進行產業引導,許毓仁立委表示:
我認為好的立法應該可以催生一個新的產業,而不是去限制,或者是去圍堵這些我們所謂新興的科技。
另一方面,業者也可以參與影響眼下封閉的立法過程,區塊鏈相關企業、創業家、投資人、開發人員都可以協助讓政府更了解這個產業,他補充道:
我立法的格局是科技帶動立法,然後立法帶動創新。
審慎立法
首次代幣發行(ICO)、加密貨幣交易所是兩個法規灰色地帶,立法應當審慎研究。
ICO的合法性,主要取決於以下五點,應被嚴加定義且規範:
- 募資方式為私募/公募
- 與投資人之關係
- 發行的代幣為有價證券/商品預設行為
- 衍生性商品之規範(期貨或避險基金等)
- 會計認列
交易所的部分,實則與ICO密不可分,許毓仁立委形象化的譬喻之:
ICO就像燃料,交易所則是引擎,引擎裡面要有燃料,你才可以啟動,而整台車子如果沒有引擎發動,其實也前進不了。
交易所是產業前進的重要角色之一,但如何抽稅成了難題:
- 若加密貨幣被視為虛擬商品,則應課徵增值稅,但5%的增值稅是相當不利於交易的。
- 若以交易所為切入點,則符合證券交易法,也就是將虛擬貨幣視作證券。
另一方面,考量到世界前三大的交易所的日交易量都超過台股,若在台灣落地,如何才不會導致系統失靈?
台灣的交易所在KYC和AML方面做的並不比國際級的交易所差,應可以相同的平台與標準與國際級交易所競爭,不過,政府如何確保投資人的錢是安全的?
這些模糊之處都尚待立法者審慎釐清了解。
產業納管與自律
事實上,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後,甚至可能自尋納管,不會想成為社會體制的邊緣。
納管與否攸關消費者訴願管道的建立,以及系統性問題發生時,政府能緩組金融恐慌。
由於國際上對於如何監管的立場不一,立法也有其議程時間,立法納管尚需時事,但市場在眼前就有管理上的急迫性,例如許多詐欺或ICO未兌現承諾等。
因此,業界應組建產業自律聯盟(SRO),藉由與國際其他同質團體對接和交流,提供各國法律建議,以此整合國際立場分歧的問題。
另一方面,在國內也可做為與政府良性互動的窗口,並且揭露正確資訊給消費者。
許毓仁立委定義SRO為:
一個可信任、可公開、透明的平台,協助政府去了解這個產業。
一個自律聯盟可以有一種產業共好、生態系共存、共生、共榮的理念,我覺得是一個比較正確的方式。
他表示目前SRO正在籌劃,已召集兩次會議,之後每月會有兩次聚會:
這兩次的聚會我們就會開始去宣佈、公布、去討論別的國家SRO的規範、相關的條文。
我們想法是說或許在未來的兩三個月我們就有機會去正式成立台灣的SRO。
許毓仁委員專訪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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