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線兩年來處理 272 條提案,Aave 治理 V2 決策系統為何如此高效?本文源自於 Callen 所著文章,《Understanding Aave Governance V2: The Decision System Behind DeFi’s Largest Lending Platform》,由 ChainCatcher 整理、編譯及撰稿。
(前情提要: Aave借鏡MakerDAO!預計推出「GSM穩定模組」錨定穩定幣$GHO)
(背景補充: Aave超額抵押穩定幣GHO正式上線以太坊!市值突破200萬鎂)
Aave 發展歷程
- 2017 年的 ETH Lend 開始,Aave 在協議使用和治理參與方面都取得了巨大增長,是 DeFi 最大的協議之一,擁有 58 .91 億美元的存款。
- 隨著 Aave V2 和 Aave V3 的部署以及 Aave Governance V2 的推出,Aave 對其貸款架構進行了多次升級。
Aave 治理 V2 為 DAO 引入了完全去中心化的治理系統,這意味著 DAO 不再完全依賴 Aave 的 Gensis 團隊來批准鏈上提案。 - Aave 治理 V2 引入了新的治理功能,如投票權和提案權的分離、投票策略、多個執行實體,以及名為守護者的社群選舉出的多重簽名。
- Aave Governance V2 包含 4 個核心智慧合約:AaveGovernanceV2、Short Executor、Long Executor 和 GovernanceStrategy。它們負責在以太坊主網上和其他鏈上建立 、投票和執行 「Aave 改進提案」(AIP)。
- Aave 治理 V2 的使用率非常高,提出了 272 項建議,並推動了 Aave 的一些重大變革, 例如在 8 個鏈上成功部署了 Aave V3,並推出了 GHO- Aave 的去中心化穩定幣。
Aave 簡介
Aave 是最大的去中心化借貸協議,也是第三大 DeFi 協議,在 8 條區塊鏈上擁有 58 .91 億美元的存款 。Aave 在 2017 年首次代幣發行狂潮期間以 ETHLend 起家,作為去中心化 P2P 借貸平臺籌集了 1620 萬美元,以換取他們的 LEND 代幣。2018 年,ETHLend 更名為 Aave,標誌著該協議從 P2P 模式轉變為流動性池模式。2020 年 1 月,Aave V1 釋出,幾個月後,代幣從 LEND 遷移到 AAVE。
流動性池模式允許將儲戶的代幣集中起來,為借款人提供即時流動性,借款人不再需要像 P2P 模式那樣等待理想的交易對手。這樣,儲戶就可以從不同借款人長期支付的利息中被動地獲得代幣收益。
時至 2023 年,隨著 Aave V2 和最近的 Aave V3 在多個區塊鏈上的釋出和部署,Aave 的使用量和存款額都出現了巨大增長。
除了對 Aave 的貸款架構進行升級外,我們還看到 Aave 的治理系統隨著 Aave Governance V2 的推出而進行了全面改革,Aave Governance V2 是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系統,功能也有更新。
隨著 Aave 治理系統 V2 的推出,DAO 開啟了一個完全去中心化的鏈上治理新時代,新的治理系統自推出以來經歷了巨大的活動;處理了 272 項提案的建立,包括 Aave V3、GHO(Aave 的去中心化穩定幣)的推出,以及新資產的上市。
什麼是 Aave 治理 V2?
Aave 治理 V2 是智慧合約的集合,其引數決定了 Aave 協議和 Aave DAO 的執行方式。它最初由 Marc Zeller 提出,並於 2020 年 12 月在 AIP-4 下啟用,為 Aave 引入了 4 項關鍵的治理創新:
1. 表決權與提案權分離:Aave/stkAAVE 持有人可以選擇只委託其提案權,而保留其表決權;反之亦然。
2. 投票策略:不同形式的治理批准的 Aave 代幣可以對提案進行投票,例如,將 aAAVE – AAVE 存入 Aave 市場的 AAVE。
3. 多個執行實體:短期執行實體和長期執行實體允許根據擬議變更的重要性採用不同的投票要求。
4. 守護者:這是一個由社群選舉產生的多重簽名,個人可以用惡意程式碼否決或取消提案。
Aave 治理 V2 的靈感來源於基於授權的治理模式,這種模式模仿代議制民主,但並不強制執行。這些新功能結合在一起,為 Aave 提供了一個更具包容性、更高效、更強大的治理系統。
不過,可以說 Aave 治理 V2 最關鍵的變化是任何人都可以提交和實施 AIP。這在 Aave 治理 V1(V2 的前身)中是不可能實現的。
具體來說,V2 繞過了 V1 治理流程中的第 4 步,該步驟只允許 Aave 創世團隊提交 AIP 作為具有約束力的治理提案 。現在有了 V2,任何擁有足夠 AAVE/stkAAVE 的人都能以完全去中心的方式提交和實施 AIP。
V1 和 V2 都有類似的提案生命週期初始階段,即提出修改意見並與社群討論 。但是第 3 步 ——Aave 徵求最終意見(ARFC),是由 DAO 的風險服務提供商提供意見的提案最終版本。第 4 步要求社群投票決定他們是否滿意最終修改,最後,第 5 步通過使用 Aave 治理 V2 的正式 Aave 改進提案(AIP)在鏈上批准這些修改。
運作原理
Aave Governance V2 包含 4 個核心智慧合約:AaveGovernanceV2、Short Executor、Long Executor、 GovernanceStrategy 。這些核心智慧合約自始至終處理 AIP 的流程,並提供 3 個關鍵功能:
1. 建立提案:任何有足夠提案權的社群成員都可以在 Aave 政策的任何子類別下建立提案。 根據需要更改的政策,將決定投票所需的時間、權力和社群共識。
2. 提案投票:提案上線後,AAVE/stkAAVE 持有者可通過 YAE 或 NAE 投票選項對提案結果進行投票。
3. 提案執行:如果提案獲得代幣持有者批准,提案將進入延遲期(Timelock),以便反對變更的使用者可以選擇退出系統(例如,由於更嚴格的風險控制而退出借貸部位)。延遲期結束後,提案將進入寬限期,任何以太坊地址都可以通過呼叫短 / 長執行器智慧合約中的執行函式來執行該提案,或者在不利的情況下,監護人可以否決 / 取消該提案。
具體來說,Aave 治理 v2 處理 AIP 的建立,並要求使用者提交資訊,說明要使用的執行器以及希望對協議做出的更改。它還負責設定審查期的長度。
短執行器(Short Execitor)用於對協議進行微小改動,可滿足更快、更寬鬆的共識要求,如引數更改、資產列表等)。
長執行器(Long Executor)用於對協議的核心程式碼庫進行重要更改,這些更改會影響治理共識,並需要一個漫 長而龐大的共識過程,如更改 AAVE 代幣、V2 治理引數及其本身)。
治理策略(GovernanceStrategy)處理衡量使用者提議和投票權的邏輯。它還定義了哪些代幣可用於投票 (即 AAVE 和 stkAAVE) 。
為了進一步瞭解這些智慧合約是如何相互作用的,讓我們來看看 Llama 最近提出的在以太坊 AAVE V3 上幣 LDO 的建議 。鑑於該提議是資產上市,並不涉及關鍵的治理共識引數,Llama 在提交所有相關資訊的同時使用了短執行器,通過 Aave 治理 V2 智慧合約將 LDO 上幣。
在同一時刻,Aave 治理 V2 從短執行器智慧合約中讀取了共識要求, 並與治理策略相互核對,首先確定如何計算 Llama 的提案權,其次確定其是否大於所需的 8 萬個 AAVE 提案閾值 。鑑於 Llama 擁有足夠的投票權,提案成功建立並進入 1 天審查期。
經過 3 天的投票後,短執行器使用治理策略來驗證是否達到了 32 萬 AAVE 票法定人數和 8 萬 AAVE 票差額的要求 。在這種情況下,Llama 成功通過了這兩項引數,獲得 了 45.97 萬 AAVE 認同票和 0 反對票。
然後,提案進入 1 天延遲期,允許使用者在進入 5 天寬限期之前,根據需要對變更做出反應。 在 5 天的寬限期內,使用者需要呼叫短執行器上的執行來批准鏈上的更改 。如果在寬限期結束前沒有人執行提議,提議就會失效,變更也不會被頒佈。最後,如果守護者發現程式碼是惡意程式碼,他們可以否決該提議,以保護協議。
Aave 的多鏈治理系統
鑑於多鏈 DeFi 生態系統的不斷髮展,我們繼續看到越來越多的區塊鏈部署 DeFi 協議, 以吸引新使用者並迎合對費用敏感的受眾。Aave 一直走在多鏈運動的前端,其 V3 產品已部署了 8 條鏈。然而,這也給治理帶來了新的挑戰,比如確保代幣持有者仍能以不分散(non-fragmented)和熟悉的方式控制跨鏈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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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ve 的跨鏈治理架構與 Uniswap 和 Compound 等其他主要協議類似 。在 Aave 的案例中, 只有 Polygon、Arbitrum 和 Optimism 上的 V3 部署是通過 Aave 的跨鏈治理橋直接從以太坊主網控制的。
以太坊主網之外每個受支援的 V3 部署都需要在其鏈上有一個橋接接收器和一個本地執行器合約(Arbitrum 和 Optimism 要求另外的 L2BridgeExecutor 合約以確保 L2 相容性) 。
例如,在 Polygon 上,Aave V3 有一個 Polygon Bridge Executor,用於監聽從 Polygon Bridge 傳遞的訊息,這些訊息來自以太坊主網上成功的治理投票 。然後,Polygon Bridge Executor 會將訊息轉發給 Polygon 的本地執行器合約(Bridge Executor Base),在寬限期內,如果 Polygon 上的任何人發起更改,該合約都可以執行更改。
與以太坊主網類似,跨鏈提案也表現出相同的延遲和寬限期行為;如果指定了監護人地址,提案也可以被監護人地址否決。多鏈治理的一個問題是,利用橋接器會帶來安全隱患,例如信任橋接器驗證者以抗審查的方式將交易從以太坊主網轉發到其他鏈。此外,還存在橋接器當機、跨鏈提議無法轉發到其他鏈的風險。
小結
自 AIP-4 啟動以來,Aave 治理 V2 已批准了 272 項鏈上提案,為社群提供了一個安全、高效、去中心化的提案建立、投票和執行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