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Bahamas)的證券委員會提交了新的代幣框架草案。該法案規範了代幣是否屬於證券,同時也規範不屬於證券的代幣在公開銷售前所需要的登記程序。而這項法案目的是為了能吸引更多區塊鏈新創公司到該島國投資。
巴哈馬國(Commonwealth of the Bahamas),通稱巴哈馬,是位於大西洋的一個島國,全國包含 700 座島嶼。其首都拿索位於新普羅維登斯島上,該國以旅遊業和金融業為主要的經濟活動。
該草案於 3 月 27 日提交。至 5 月 28 日為止,將是諮詢期,搜集民眾的意見和評論。該委員會執行主任克里絲汀(Christina Rolle)表示,監管機構正在接受民眾的評論,諮詢期可能會延長一個月。
一旦諮詢期結束,該草案將移交給巴哈馬政府,並交給國會。克里絲汀向媒體表示,如果一切按照計劃進行,國會在今天的秋天就會通過此法案。克里絲汀說道:
2017 年年底,我們開始針對新創公司發行代幣的監管進行研究,而在我們開始對世界各國的情況進行基準測試時,我們發現我們需要建立法律框架。
她接著補充,巴哈馬其他的監管機構,包括財政部,也需要有相關法律框架作為核准依據。有鑑於此,巴哈馬的證券委員會決定提出草案,明確定義何種代幣在法律上不屬於證券。該草案將代幣區分為證券行代幣(Security token)以及功用型代幣(Utility token)。
而即使某些代幣被歸類在證券,也可能可以免除在證券法之外,但其規則尚在研擬當中。
與此同時,委員會也已經收到的一些新創公司的詢問。這些公司在先前就已經收到了政府的「不主動作為信件(No-Action Letters)」,表示政府不會主動對這些公司提出法律行動。其中一間新創公司便是 PO8。
PO8 是將考古文物代幣化,發行不可替代代幣(NFT)。該公司的執行長麥特(Matt Arnett)向媒體表示:
如果我們發行考古文物的代幣,委員會將不會對 PO8 採取任何措施,因為該計畫不受現行證券法的約束,但是,一旦通過新的立法,PO8 就必須遵守新的法條。
據 CoinDesk,這個新法案會適用於代幣發行人、錢包服務商、交易所。該法案要求代幣發行商必須發佈備忘錄,並附上項目敘述,若有任何像是代幣類別更新或是籌款規模的變化,需要在備忘錄即時更新。
在新法案的規範中,代幣發行人也需要即時披露任何可能「影響購買代幣消費者利益」的訊息。如果代幣發行商未能達成,將會裁罰 10,000 巴哈馬元(10,000 美元)
在註冊申請流程中,代幣發行公司需要詳細描述代幣的技術,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像是代幣管理、與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有關的風險,甚至必須包含該項目系統的擴展性。這些資訊是為了有助於監管機構評估項目的可行性。
除了巴哈馬之外,其他幾個島國也提出了這項立案,吸引區塊鏈或是密碼貨幣的新創。該國在吸引區塊鏈新創。馬爾他在 2018 年 6 月 通過了三項法案,允許在該國發行密碼貨幣和交易密碼貨幣,在去年 3 月的時候,幣安選擇在馬爾他設立總部。在百慕大島國,也通過了新法案允許 ICO 項目向該國財政部長申請快速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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