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比利時監管機構發布的一份報告與 SEC 主席 Gary Gensler 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比利時當局認為比特幣和以太幣等沒有發行人的加密貨幣不是證券,且分類為金融工具或證券不應取決於資產是否使用區塊鏈或更傳統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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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今年一再重申「絕大多數的加密貨幣都屬於證券」的堅定立場,並曾抨擊加密貨幣市場其實很中心化、多數交易所違反證券法,而交易所 FTX 的轟然倒下,更加速了美國政府監管的決心。不過,比利時監管機構近來發佈的一份報與 Gensler 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
比利時監管當局:以太坊、比特幣不是證券
根據比利時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FSMA)22 日發布的報告顯示,當局監管機構認為比特幣 (BTC)和以太幣 (ETH)等沒有發行人的加密貨幣不是證券。
比利時監管機構表示,由於他們收到越來越多關於加密貨幣監管處理的問題,並希望解決最常出現的灰色地帶,包括加密資產何時可以歸類為證券。而在美國等司法管轄區,關於加密貨幣何時屬於證券的爭論已導致法庭訴訟,SEC 委員會就曾表示 Ripple Labs應該註冊其加密貨幣 XRP,因此做出報告表示立場。
FSMA 補充說,比利時的規則「在技術方面是中立的」,這意味分類為金融工具或證券不應取決於資產是否使用區塊鏈或更傳統的東西。
但 FSMA 也在告報告中強調,即使這些規則不適用,加密公司仍需遵守反洗錢等相關規定。
若加密資產不是證券、投資工具或金融工具,則必須關注可能適用的任何其他立法;
若將加密資產視為基於 Prospectus Regulation 或者 Prospectus Law 的證券或投資工具,也必須關注任何可能適用的其他立法,例如管理市場濫用的規則和控制眾籌的規則。
最後 FSMA 稱,在歐洲議會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 (MiCA) 獲得通過之前,逐步計劃將作為指導方針,預計將於2024 年初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比利時監管當局發布的這份報告與 Gensler 的立場有強烈的對比,但根據數據平台 Chainalysis 的調查顯示,比利時在其全球加密貨幣採用指數中僅排名第 94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