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區 27 日報導台灣金管會9月公布加密貨幣規範議題,客觀忠實呈現立法院質詢內容。然而,昨日社群反應有交易所旗下之內容平台以聳動的「假 誤導新聞」手法,導致部分社群對該事件的多種錯誤版本理解。為此,動區特別撰寫本篇深入解讀,以為讀者帶來一個正確的事件理解版本。
(前情提要:金管會9月公布「銀行業買賣加密貨幣」規範,未考慮台灣交易所上市 )
(背景補充:台灣不會有加密貨幣專法?金管會:怕投資者「太放心」忽略風險 )
動區 27 日報導,台灣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在向金管會質詢「銀行業在做加密貨幣交易業務」時提及,9月將公布相關加密貨幣規範。然而,昨日社群反應,有有心人士為特定商業目的,散播錯誤扭曲該新聞標題與內容的假誤導言論,導致部分社群開始誤解該對事件的理解。
為免社群遭受幣圈常見的誤導、欺騙手法,並保護讀者對該事件有正確的認知、解讀,動區特別撰寫本篇更深入的解讀文章。
期望打破有心人士造成社群各種錯誤理解版本混亂的情況,還給社群讀者們一個「可信且正確的解讀版本」。
小心被調整過的還原文,我們來還原真實的立院對話
回朔 27 日立法院質詢內容,約上午 10 點 10 點,立委李貴敏當時正在質詢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有關新加坡星展銀行(DBS)提供加密貨幣交易相關服務,我們補回社群流傳被刻意分隔修改過的內容,按照立院提供的錄影逐字內容,兩人在質詢台進行了以下對話:
立法院影片時間軸 8 分 18 秒 開始
立委李貴敏:我們看到星展銀行都已經做了加密貨幣,我們以前很早,至少一年以上問你加密貨幣,你說加密貨幣不是貨幣,它是商品,包括央行也是這樣講,對不對?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是。
立委李貴敏:所以我現在請教,星展銀行已經做(加密貨幣),那在台灣可以做嗎?
(註:質詢中所提及之「星展銀行在做」,即 DBS 旗下交易所之加密貨幣交易相關業務(即加密貨幣買賣),詳情請洽動區新聞星展銀行「數位資產交易所」推出自主加密貨幣交易 !)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台灣目前我們沒有接到需求。
立委李貴敏:你要被動的等到事情都發生了,你才來處理嗎?還是說現在已經有訊息出來了,星展銀行它可以做,那它在台灣的部分,民眾有需求的話它也可以做,透過台灣的星展銀行,這樣可以嗎?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依我的了解,星展不是自己在做,是下面的子公司在做,它有一個防火牆。
立委李貴敏:那星展銀行這個答案,我聽懂的話,你的回答是它不做。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是新加坡的(星展銀行),不是台灣的。
立委李貴敏:所以台灣的不做,還是新加坡的也是透過下面的子公司來做?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新加坡是子公司在做。
立委李貴敏:那主委我再跟您報告一下,現在很多年輕朋友都有在做虛擬貨幣,你之以讓他們在檯面下做,不如讓他們在檯面上做,你是認同還是不認同?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其實我對虛擬資產的內在價值…大家都有很多顧慮。
立委李貴敏:是,但是你去顧慮,不去規範,會不會變成…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我們有在規範,也要謝謝委員多次的督導,我們的確有訂規範,9月會出來。
立委李貴敏:9月份會出來喔。
立法院影片時間軸 9 分 50 秒 結束,之後為交易所上市質詢問題
正確解讀台灣金管會 9 月加密貨幣規範「質詢內容」
根據上述金管會主為明確提及「9 月會有規範出來」的質詢內容來看,該段對話中,立委與金管會主委該段討論圍繞的主題為「銀行(星展銀行)子公司(交易所)做加密貨幣(交易買賣)業務、台灣可否在檯面上做」的相關細節。
而該段對話的結尾,黃天牧對此題最後的回應是「我們的確有訂規範,9月會出來」。
而立委李貴敏也附和道「9月份會出來喔」結束此題質詢。若對台灣本土法律、政府機構運作具基本知識,並對議題背景有更進一步的深掘;自然能完整理解該段立委與金管會主委談論「9月規範」的一整段完整對話。
VASP 業者自律就是黃天牧提及的 9 月規範?
還原質詢內容,立委的提問和主委的回答皆圍繞著銀行(星展銀行)和台灣能不能在(檯面上)做,在黃天牧回答有「9月規範會出來」回答的該題內,並未直接提及 VASP(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及業者自律等字眼。
動區 3 月 30 日曾有報導,金管會希望採 VASP 業者自律管台灣加密貨幣產業的相關議題,這確實是曾有過的討論。然而回到本次質詢內容,關於社群傳說的「『2022/4/27 質詢說到的 9 月規範』就是 VASP 業者自律規範」傳言並不算正確。
事實上,「9 月公布的規範即是 VASP 業者自律」或「9 月規範將與銀行業買賣加密貨幣內容無關」等,即便如動區先前報導產業確有傳聞將通過VASP自律規範,但回到當天質詢本質,此二說法皆為超出黃天牧當日實際發言的解讀,確切為何仍須待金管會正式公布。
而曲解為「前日的質詢中黃天牧『明確說』9 月會推出 VASP 規範」則不符合當日(27日)該段質詢金管會的發言原話。
刻意誤導2:法律基本常識:規範?法律?搞不清楚
社群遭理解誤導的第二個主要問題,則為用詞誤導解讀有關,這點也是動區建議讀者,須特別注意注意別被誤導觀念。
動區 27 日發布之標題用詞,即為精準的「規範」一詞,而非法、律、條例、通則等為法案用詞。
然而,部分社群人士閱讀了流傳中有的誤導文章後,被 1. 有心人士文章中「規範」、「法」概念混淆的寫法誤導,再加上 2. 同時看到「外媒誤解成金管會9月將通過『法案』」的寫法,並 3. 刻意以「誤傳、還原、標題殺人」…等聳動用詞扭曲新聞媒體們的詞意,最後還 4. 在各大社群四處散播該扭曲論述。
這使得未深入看新聞的部分社群,被偷換概念、欺騙,誤以為媒體們將該新聞標題寫成「金管會 9 月將公布『法案』」的錯誤詞意。
外媒翻譯錯誤?兩岸媒體誤導?
且經核查, @WatcherGuru …等外媒 將黃天牧的「9月公布規範」誤認為「法案通過允許」的原因,僅是因為單以「規範」字面翻譯成英文,所產生的錯誤。
明顯媒體們於此部分的標題用詞「9 月公布規範」與內容在法律是為精準、完全符合質詢內容原話用詞,而非如社群流傳之誤導文所述的錯誤標題用字。
小科普:標題敘述「法案」時的用詞?那「規範」是什麼?
動區 27 日新聞標題是「規範」,為精準用詞,該詞並未有法、法案等詞意,為了幫助讀者更好的釐清,也防止社群再糟有心人士進行常識性誤判的利用,下列動區整理了相關知識與正式用詞:
在台灣法律名稱中,僅有「法、律、條例、通則」四種定名。
而「規範」為法遵常用術語,在金管會《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2條中,言明「本辦法未規定者,應按業務類別,分別適用各該業務法令及自律規範之規定」,確認金管會以金融主管最高機關,可給予相關業者相關規範並輔導之。
簡扼的說,金管會提及之 9 月將公佈的加密貨幣「規範」,並不是強制上的法律,具有彈性,邏輯上適用於所有交易服務商,也「包含」可能想發展相關加密業務的銀行業者;而這份「規範」也可能不像誤導文中想像的,是正面給予銀行業交易加密貨幣的權限,有可能這份規範,是拒讓台灣銀行業參與虛擬資產交易!
最後小提醒:勿輕信來路不明的內容來源,建議以長久信任的媒體為準
動區兢兢業業堅持生產好內容,已經 5 年了。也確實,身在幣圈堅持做正確的事、為廣大散戶投資者著想不妥協,雖然累積了大量的信任,但也常成為有心人士為特定目的攻擊的標的。
如早年的 IBC、PlusToken…等詐騙項目方,在被動區首次揭露時也曾花大錢買傳媒抹黑,以圖持續麻痺受害者持續騙局;抑或是創立「假媒體」並刻意碰瓷動區,欲騙取爭議流量與大眾信任;甚至是近期常有的、如此次的,以假的「錯誤新聞」聳動標題或主題,吸引並誤導讀者造成爭議,實現其背後其他目的…等手法。
動區有幸在持續堅持的五年來,獲取廣大讀者的信任,也同時承擔著重大的責任。與此同時,動區雖不會花費過多精力理會此類惡意行為與攻擊,以免分散了精進內容的專注力;然而身在幣圈,這類的惡意誤導人士難免層出不窮、偶爾造成局部社群讀者遭誤導或遭騙。
動區在此呼籲讀者,勿信製造惡意衝突或偽裝媒體的有心單位,建議以有長久信任基礎的媒體為準!
動區會也持續精進,即便無法說我們永遠不會犯錯,但一旦社群反應動區必定以最快的速度查核、精進,並持續專注於為廣大讀者帶來最真實、正確、可信的好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