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幣安前用戶 Philip Martin 、 Natalie Tang 和 Yatin Khanna 於 8 月 16 日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對幣安、趙長鵬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幣安透過自身平台為不法分子洗錢,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前情提要:幣安CZ預計9月底出獄!BNB重返市值前四,社群喊利好佈局)
(背景補充:幣安:今年已經從駭客手中追回、凍結超 7,300 萬美元用戶遭竊資金)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在去年 11 月與美國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達成和解協議,認罪並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罰金,創辦人趙長鵬(CZ)則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指控,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並繳納 1.75 億美元罰金。
而在今年 5 月,美國西雅圖地方法院最終判處 CZ 四個月監禁,目前仍在服刑中,預計 9 月底出獄。
幣安、CZ 再遭集體訴訟
不過據《Cointelegraph》昨(21)日報導,三位幣安前用戶 Philip Martin 、 Natalie Tang 和 Yatin Khanna 於 8 月 16 日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對幣安、以及趙長鵬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幣安透過自身平台為不法分子洗錢,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原告宣稱,他們的加密貨幣在失竊後被攻擊者轉移到幣安,以試圖「抹去數位資產的交易紀錄」,使資金「無法被追蹤」,又指「幣安作為加密貨幣洗錢帝國」,允許駭客、竊賊等不法分子在平台上將非法所得洗白,否則基於區塊鏈交易的透明性,當局原本還能及時追回他們的被盜資產:
因此,如果沒有像 Binance 這樣的場所來清洗加密貨幣,那麽當一名不法份子竊取他人的加密貨幣時,當局最終有可能透過在區塊鏈上追溯他們的足跡來追蹤到他們。
訴訟指控幣安在洗錢過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並藉此獲取鉅額利潤,而且幣安的行為還構成了「非法敲詐勒索」,違反了《勒索及貪污組織犯罪法(RICO Act)》。
律師觀點
對此,以太坊開發公司 Consensys 資深法律顧問暨全球監管事務總監 Bill Hughes 在社交平台 X 上發文表示,這起訴訟可能將讓幣安處於「艱難的境地」,並稱如果訴訟真的進入審判程序,可能還會對加密產業產生重大影響:
如果案件進入深入調查階段,甚至進入具有決定性意義的審前動議,那麼區塊鏈分析、鏈上資產回收的有效性將成為審判的焦點,並引起相關執法機構的關注。
幣安可能會被迫對追蹤、資產回收方面的問題作出回應,這對於關心加密貨幣產業的人來說,確實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不過,Bill 也補充表示,他對於這些指控能否成立持懷疑態度,理由是原告必須能夠證明幣安確實對這些非法活動負有責任:
在美國政府對幣安提出指控之後,這起新的集體訴訟顯然是自然且可預見的後續民事訴訟。
👀🚨👀🚨 @binance and @cz_binance were sued last Friday by class plaintiffs in Seattle federal court. An interesting class action brought by top class action lawyers alleging consumer harm as a result of Binance's money laundering. And the natural, predictable follow-on civil… pic.twitter.com/vMlFuUnzEr
— Bill Hughes : wchughes.eth 🦊 (@BillHughesDC) August 20, 2024
幣安近年來也積極採取安全措施,持續協助用戶追回、凍結被盜資產,光是在 2024 年就成功恢復超過 7,300 萬美元的資金,其中約有 80% 的資金與外部駭客攻擊、漏洞和盜竊有關。這樣的態度也有可能讓法官認為,至少幣安在主觀上並不是協助犯罪的兇手。
以筆者的角度來看,其實不法份子真的不缺鏈上洗錢的管道,匯進像幣安這樣的中心化交易所反而有可能遭凍結,因此原告的指控是否合理還有待法院的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