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9)歐洲央行、聯準會等七國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共同設立的聯合工作組就「央行數位貨幣」(CBDC)發布首份階段研究成果,主要有三大原則:不干擾金融穩定性、與現金共存、提高支付效率;此外,七國央行並未承諾是否發行 CBDC,只表示將進一步研究在本國發行的可行性。本文由專欄作者 01 binary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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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VISA加密部負責人 : 央行數位貨幣是「未來10年支付領域」最重要的趨勢 (CBDC))
10月 9 日,聯準會、歐洲央行、日本銀行、英格蘭銀行、加拿大銀行、瑞士國家銀行、瑞典央行與國際清算銀行共同發布了報告《央行數位貨幣: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 : Foundational Principles and Core Features》)。
該報告是七大央行與 BIS 設立聯合工作組以來首份階段性研究成果。報告闡述了七國央行對 CBDC 核心特徵及發行的基本原則達成的共識,分析了發行 CBDC 的動因、挑戰和風險,並強調了對 CBDC 的設計和技術方面的考慮。
報告指出,七家央行將進一步研究在本國發行 CBDC 的可行性,但並未承諾是否發行。
同時值得關注的是,報告強調了私營部門參與 CBDC 研發推廣工作的必要性,也著重談到 CBDC 的發行對跨境支付體系的影響,並提及一些國家可能面臨「數位美元化」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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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 CBDC 的動因、挑戰和風險
2020 年 1 月,六家全球主要央行(包括歐央行、英格蘭銀行、日本央行、加拿大央行、瑞士央行、瑞典央行)與 BIS 設立聯合工作組,以評估在本國發行 CBDC 的可能性,之後聯準會加入。
聯合工作組的成立,是全球央行對發行 CBDC 態度出現正向轉變的一個重大標誌。此次七大行聯合 BIS 發布的《央行數位貨幣:基本原則與核心特徵》報告,正是該聯合工作組成立以來首份階段性研究成果。
報告指出,經濟的數位化發展正在改變人們的支付方式,特別是 2020 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加速了現金使用率的下降趨勢,這也進一步推動了各國央行對 CBDC 研發態度的轉變。
該報告引用一項新近的調查數據指出,全球 80% 的央行參與了 CBDC 的調查,其中一半的央行已經將過去的概念研究進展到試驗和運行試點。
關於發行 CBDC 的動因、挑戰和風險,報告主要從支付體系、貨幣政策和金融體系風險等三個方面進行闡述。
報告指出,推動發行 CBDC 的研究動因有很多,但對參與報告的各個央行而言,目前主要的研究焦點在於使用 CBDC 作為一種公共支付手段,使人們能夠廣泛使用中央銀行資金並提供彈性。
同時也強調了存在著挑戰和風險,特別是當 CBDC 要發揮改善跨境支付或是增強貨幣政策工具等功能,風險和挑戰會更加複雜。
從支付方面來看,CBDC 的發行存在多個方面的正面效應,包括:使公眾繼續擁有獲取央行資金的渠道,提升支付系統彈性,增加支付多樣性,鼓勵金融包容,改善跨境支付、保護公共隱私等。
其中,報告也重點討論了 CBDC 在跨境支付方面的內容。由於跨境支付涉及到眾多的參與者、時區、管轄區和法規等,因此,跨境支付系統有著緩慢,不透明和費用昂貴等特點。
報告認為,一個互操作性的 CBDC 系統將可以促進跨境、跨貨幣支付。CBDC 系統可以設計為可互操作以促進跨境和跨貨幣支付。
然而,報告也指出,不同國家 CBDCs 之間的互操作性不僅僅是技術設計和公共標準和接口工作的問題,各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也是 CBDC 用於跨境支付的一大障礙和挑戰。除此之外,還要考慮到跨境 CBDC 對一國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等方面的影響。
發行 CBDC 的三項基本原則
雖然七大央行並未在報告中就是否發行 CBDC 作出承諾,但報告也著重介紹了關於發行 CBDC 的三個基本原則,首要強調的就是保障現有金融體系的穩定性;其次是 CBDC 將與現金和其他形式的貨幣共存於一個更加豐富的支付體系;在創新和效率方面,也強調了私營機構在一個安全、有效和方便使用的支付系統中的不可或缺性。
報告認為,中央銀行有一個共同的使命,即維持其轄區內的貨幣和金融穩定,向公眾提供可信賴的資金是其公共政策目標的一部分。
因此,基於這一目標,各國央行在發行 CBDC 時有三個基本原則:
1. 「不傷害」。
中央銀行提供的新貨幣形式應繼續支持公共政策目標的實現,不應干擾或妨礙中央銀行履行其維持貨幣和金融穩定的職責的能力。
例如,CBDC 應該維護和加強貨幣的「單一性」或統一性,允許公眾可以互換使用不同形式的貨幣。
2. 共存。
報告認為,中央銀行的使命是保持穩定,在新的領域謹慎行事。不同類型的央行貨幣 — 新發行的(CBDC)和現有的(現金、儲備或結算帳戶)— 應該相互補充,並與強健的私人資金(如商業銀行帳戶)共存,以支持公共政策目標。
只要公眾對現金有足夠的需求,央行就應該繼續提供和支持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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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創新和效率。
報告指出,如果沒有持續的創新和競爭來提高一國支付系統的效率,用戶可能會採用其他不那麼安全的工具或貨幣。
最終這可能會損害經濟和消費者,潛在地破壞貨幣和金融穩定。
支付生態系統由公共當局(特別是中央銀行)和私人代理(如商業銀行和支付服務提供商)組成。
在提供支付服務方面,公營和私營機構都有責任創造一個安全、有效和方便使用的系統。私營經濟主體一般應自由決定使用哪種支付手段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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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 的三大類核心特徵和技術設計
報告中對 CBDC 的核心特徵主要概括為三大類:
從技術特徵來看,CBDC 必須是可轉換的、方便的、可接近和可使用的以及低成本的;
從底層系統來看,CBDC 系統應該具有安全性、即時性、彈性,7 天 24 小時可用,吞吐量大、可擴展性、靈活、可適應性,以及可互操作等特性;
從制度特性來看,CBDC 的發行應有健全的法律框架,以明確中央銀行有權利來支持其發行 CBDC。
同時 CBDC 系統(包括基礎設施和參與實體)需要符合適當的監管標準(例如,提供 CBDC 轉移、儲存或保管的實體應與提供現金或現有數位貨幣類似服務的公司保持同等的監管和審慎標準)。
此外,報告還對 CBDC 的設計和技術方面進行了討論,包括:
1. 發行體系設計上主要討論 CBDC 的兩個基本和互補的設計特點:是否以及如何使其生息,以及對個人持有量設定上限或限制。
2. 帳本設計方面主要討論在設計 CBDC 分類帳時要考慮的五個關鍵因素:
(1)結構;(2)支付認證;(3)功能;(4)訪問;(5)治理。
而這每個設計因素都將影響 CBDC 系統如何滿足前面列出的核心特性。
3. 激勵設計方面,則討論了發行 CBDC 的相關成本和運行費用的承擔對象和方式等問題。
報告最後也給出了未來七大央行在推動 CBDC 發展方面的一些建議,包括:
- 七大央行在不預先決定是否在轄區內引入 CBDC 的前提下,繼續就 CBDC 開展積極合作;
- 由國際清算銀行繼續促進各國央行在 CBDC 研究方面的資訊共享和合作;
- 由國際清算銀行創新中心探索進一步的技術實驗,以支持七大央行的工作;
- 繼續開展國內外工作,在各自轄區內就 CBDC 問題開展對話,除了為國內利益攸關方提供參與對話的機會,也將與包括發展中經濟體在內的其他央行以及國際組織進行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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