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Bito)鬧出高層內鬥,去年12月執行長鄭光泰(Titan Cheng)因協調未果,稱親赴調查局檢舉並製作筆錄,前技術長林書維因故被搜索住處傳訊,並以 50 萬交保。而今幣託科技發出律師函「解雇執行長鄭光泰」,並要求鄭光泰立即交接印鑑、私鑰、與帳號密碼給台灣公司負責林書維。
(19:47 更》鄭光泰暨幣託團隊獨家回應動區,強調林書維片面行為不具法律效力)
(前情提要:幣託交易所前負責人涉侵占洗錢!林書維遭檢調搜索,約談後50萬元交保)
去年12月,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Bito)鬧出高層內鬥,自技術長林書維去年請辭後,仍未交接印鑑、私鑰、與帳號密碼,並掛名幣託交易所(BitoEX、BitoPro)負責人。執行長鄭光泰因故親赴調查局製作筆錄,14日士林地檢署搜索林書維住處並傳訊,最後以 50 萬元交保。
據動區當時報導,幣託當時澄清,該公司負責人為鄭光泰以及另位共同創辦人 Jimmy 兩人,林書維則是集團旗下台灣子公司幣託交易所(BitoEX、BitoPro)公司登記負責人。(目前幣託已於民國 111 年 01 月 11 日設立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鄭光泰)。
幣託母公司祭律師函
今(25)日據民眾網報導,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公司,對執行長鄭光泰發起發出律師函,提及將解除其執行長一職,並要求交接當前手上的公司資產,包含印鑑、私鑰、與帳號密碼等等,否則將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英屬幣託委任律師謝政文稱,台灣分公司一直由林書維擔任,而鄭光泰和劉德正所稱非林書維擔任負責人的幣託公司,實際上是今年 1 月 11 日登記的另一家資本額為兩億的「幣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並不屬於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集團旗下。
粉專歸屬爭奪戰
律師函提及,幣託 Facebook 粉專再過去幾天仍然正在推廣鄭光泰相關 NFT,在去年 1 2月,鄭光泰在時回應高層內鬥事件,稱是「家務事不便多談」,並聲明為離職員工之爭議,屬單一個案,對幣託科技營運與 30 萬會員使用者權益不影響。
當時幣託粉專也聲明集團自創立以來,篳路藍縷,共同創辦人暨執行長鄭光泰先生、暨營運長劉德正先生殫精竭慮,率領集團員工齊心合力,致力於虛擬貨幣交易簡易化、洗錢防制嚴謹化,兼及普惠金融及企業社會責任。
委任律師謝政文為此回應稱粉絲專頁仍在鄭光泰手上尚未歸還,在敏感時間點成立另一家與幣託同名的公司,不免有令外界有其他聯想。
而鄭光泰也對此回應,新設立公司整合業務本來就是幣託集團計畫之一,其他細節部分他不便透露。而幣託粉專當前置頂貼文也強調,將 BitoEX 幣託錢包和 BitoPro 幣託交易所粉專進行合併,正式整合為幣託集團 BitoEX。
19:47 更)幣託交易所團隊回應
1月25日下午 19:47,動區獨家取得幣託交易所團隊回應,其提到「針對前離職員工林書維來函片面執行卸任幣託執行長鄭光泰一事,幣託已將該函交由律師作為訴訟證據。林書維片面行為並無正當性與法律效力。」同時強調:
「公司營運活動及幣託集團旗下所有產品服務與商業合作一切正常。」
鄭光泰暨幣託團隊謹聲明如下:
林書維及其配偶陳容萱前固受委託登記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有限公司及臺灣分公司之名義負責人,然林書維於民國110年3月下旬離職後,即書面簽署自動辭去臺灣分公司負責人乙職之協議書,並自行委託律師代其辦理負責人變更,且向律師承諾將返還受委託登記之股權。
然其嗣後竟悖反協議,違信背諾,僭稱為負責人。更且,其原任大學教職之配偶於疫情方興未艾之際業已出境,卻仍有其署名,文件之真偽,實難不啟人疑竇。
其所稱解除本人職務云云,難謂合法。林書維及其他涉嫌之人業因背信、侵占、洗錢等罪嫌為檢調偵查,其本人及委任律師實不宜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藉由媒體輿論不當干預司法。對此舉,本人鄭光泰及幣託經營團隊深表遺憾。
本人鄭光泰為捍衛個人、經營團隊及幣託會員之權益,業已委託律師對於林書維及共同涉嫌不法之人提出民事訴訟、刑事告訴,本案既已進入司法程序,誠信司法定能翔實調查,以維法治,爾後,僅專心於業務經營以追求更優質之服務,不再對此多做贅言評論。
以上嚴正聲明,以正視聽,呼籲外界勿散佈或轉發不實消息及謠言,以免涉及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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