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寶台灣(BitPoint Taiwan)在上個月由台灣用戶提出民事訴訟「108 年度訴字第 3808 號」案件中敗訴,如今幣寶台灣則面臨了第 4 起訴訟案件,並於 6 月 5 號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出乎意料的是,整場庭審僅進行了約 5 分鐘便結束,並由幣寶台灣提出的「管理權限鑑定」為關注焦點。
動區先前報導,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寶日本(BPJ)在去年 7 月傳駭客入侵損失高達 30.2 億日圓,幣寶台灣(BitPoint Taiwan)隨後發現日方疑似竄改清算表,於去年 8 月於東京地方法院提出了高達 10 億日圓的民事訴訟。而幣寶台灣目前則面臨的 4 起訴訟案件,前 3 起包括:
- 去年 8 月 23 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出的 10 億日圓民事訴訟
- 一民台灣用戶提出的民事賠償,一審已經以幣寶台灣敗訴結案
- 幣寶台灣在台北地方法院的刑事自訴提告
第 4 起訴訟案則根據民事庭通知書顯示,由原告李先生/女士所提起,案由為損害賠償,原告請求新台幣 5,015,731 元之金額,通知書之截圖更寫道,邀請幣寶駭客入侵事件的自救會成員前往旁聽如何取回資金:
此案則已於 6 月 5 號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整場庭審進行非常迅速, 約莫 5 分鐘左右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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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鐘庭審
民事庭中,據被告方幣寶台灣提交的答辯狀,其對資產管理權限做出回應,認為應是由日本幣寶負責,同時其也應對駭客入侵事件做出負責,因此認為本事件有鑑定之必要。
據在庭審現場的幣寶用戶周小姐表示:
由於被告律師當場才交付答辯文件,原告律師可能對加密貨幣的內容不熟悉,因此感覺上有些慌亂。
而據熟悉虛擬貨幣投資的蔡律師分析,不清楚身分的原告提出之理由應是幣寶未盡「善良管理人原則」,幣寶有對用戶在該交易所存放的加密貨幣保管之責任,若是被駭客入侵或者管理不善導致用戶之加密貨幣有所損失,公司將依法付出賠償責任。
出乎意料的是,開庭至結束僅約經過了 5 分鐘,蔡律師表示開庭通知書上顯示該民事庭為「言詞辯論」,但他認為其較接近訴訟流程中的「準備程序」,準備程序算是進入訴訟程序前的行政事項處理:
今天整場庭審比較像是準備程序,法官並沒有問到案情的部分,而通知單上顯示言詞辯論,是指雙方能拿出攻擊防禦方法,但今天僅有處理被告方律師提出的送鑑定要求。
至於幣寶所提出的鑑定要求,則類似於證據調查,是要求法院對「管理權限」實屬幣寶日本抑或幣寶台灣做出鑑識,而此種鑑定要求須由法院裁定後始得進行。
然而庭審中,原告並沒拒絕幣寶提出的要求,因此此庭結束甚早,法官似乎也沒預料庭審如此快速,而是否做鑑定將由法官往後進行裁量決定。
對於是否會有下一場庭審,蔡律師則表示是有可能的,若再度開庭,雙方將在下一次庭審中就這件事情做出資料補充,但他表示不會這麼快就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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