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夫・加齊克(Jeff Garzik)是比特幣的早期核心開發者,現在捲入了社群戲稱「澳本聰」的爭議人物克雷格・萊特(Craig Wright)的訴訟案件,該案涉及了高達 110 萬顆比特幣的所有權,截至截稿時間,大約為 43 億美金。
在 2010 年,加齊克本來在幫大企業紅帽公司寫開源代碼,在看完了比特幣的介紹之後,他很快的就加入寫比特幣開源代碼的行列,他所貢獻的開源代碼僅次於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以及凱文・安德森(Gavin Andresen)。
加齊克現在是美國知名區塊鏈技術公司「Bloq」的執行長。
這起事件是這樣的。宣稱自己是比特幣發明者的澳本聰,遭到戴夫・克萊曼( Dave Kleiman) 的遺產管理人上告至佛羅里達南區的美國地方法院。
抗告內容為澳本聰奪取戴夫的比特幣,以及相關的比特幣技術的知識財產權(IP)」,據悉,這些比特幣高達 110 萬顆,截至截稿時間,大約為 43 億美金。
戴夫在 2013 年的時候,染上超級細菌而去世。他生前是澳本聰的科學研究同事,也是一名計算機科學家和網絡安全專家,許多人也懷疑他的身份其實是中本聰。
這起訴訟細節是關於澳本聰在戴夫生前一起參與了一個「聯合比特幣挖礦項目」,最終獲得了55萬枚至110萬枚比特幣。
而在上週五,傑夫公開分享他收到的法院傳票,法院要求他提供「戴夫・克萊曼( Dave Kleiman)就是中本聰」的證據。
傑夫有一套「個人理論」,覺得戴夫・克萊曼就是中本聰裡的理論。他說道:
我的個人理論就是這個住在佛羅里達州的戴夫就是中本聰。
他編碼的風格跟比特幣上面的編碼風格非常類似。戴夫是自學成材的。要知道,中本聰在寫比特幣開源代碼方面是非常、非常、非常聰明的,而且絕不是一個受傳統訓練的軟體工程師的風格。」
根據週五的傳票,法院在傳票上總共列了 28 的事項,除了所有傑夫直接跟澳本聰以及戴夫的通訊記錄之外,只要對話有出現澳本聰跟戴夫都要一併上繳。除此之外,傑夫還受到法院要求,必須提供「私路」還有「Mt.GOX」的通訊記錄。傑夫在 30 天內 之內,必須向法院提供所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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