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與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 Rostin Behnam 在國會內定義以太坊(ETH)和法幣穩定幣(USDC等)都屬於商品,等於狠狠地駁斥SEC主席 Gary Gensler 先前的定義「比特幣以外一切都屬證券」。
(前情提要:SEC主席執法定調「比特幣以外都屬證券」;律師反擊:你是法官?可訂法律? )
(背景補充:美國商會:SEC欲藉Coinbase內線交易案,將「加密貨幣列為證券」 )
加密貨幣與虛擬資產能在未來預見普及,美國國內不同主管機關展開角力,試圖搶奪監管權力,在台灣時間昨(8日)晚,美國商品與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 Rostin Behnam 在聯邦參議院農業委員會報告時,稱以太坊是「僅次比特幣的第二大加密貨幣,屬於一種商品」。
CFTC定義以太坊為商品,與SEC背道而馳
據 Decrypt 報導,先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多次重申,除了比特幣以外的一切加密貨幣「都屬於證券」,而 Rostin Behnam 則在定義上與 Gensler 劃開界線,至少,在以太坊上如此。
Rostin Behnam 昨晚說道:
以太坊被列入CFTC交易所清單內有一段不短的時間了,因此為 CFTC 創造了一個「鉤子」,能(勾住)監管以太坊衍生品市場和基礎市場的直接管轄權。
根據美國證券法推定標準「豪威測試 Howey Test」,若加密貨幣被定義為證券,則依照證券法由SEC管轄,在加密貨幣領域完整立法前,CFTC試圖堅定立場,至少在最大的兩個加密貨幣種類,比特幣與以太坊贏得監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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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TC另闢戰場:穩定幣也是商品!
根據 The Block 報導,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更在國會內表述,CFTC 應該擁有「一切未被定義的加密貨幣」監管權,尤其點名了穩定幣。他說:
大多數穩定幣是一種商品,我們必須在沒有國會明確指示下的情況監管該市場。根據我們提出的穩定幣案例,我認為有一個強力的法律論點,即 USDC 和其他類似的穩定幣屬於商品,除非國會有別的說法。
Behnam解釋,穩定幣由法定貨幣支持,由於持有人沒有獲得利潤的期待,價格都是恆定的,所以屬於商品。但 Behnam 對算法穩定幣則表示,他也不確定該如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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