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兩黨議員 3 日起草了《數位商品消費者保護法》,明確指出比特幣(比特幣, BTC)和以太坊(以太坊, ETH)被歸類為商品,而不是證券。相望賦予 CFTC 對數位商品市場的專屬管轄權、爲消費者和市場帶來更多保障。但並沒有提及其他加密貨幣是否同樣為商品、或是提供分類標準。
(前情提要: CFTC傳感到失望「SEC將9種幣列為證券」:一些代幣可屬於大宗商品)
(背景補充:美國2大機構不內鬨了! SEC正與CFTC談判加密貨幣監管「合作備忘錄」)
長期以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針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管轄權問題一直爭執不休。但據《Blockworks》最新報導,民主黨參議員 Debbie Stabenow 與共和黨參議員 John Boozman 在 3 日起草了《數位商品消費者保護法》。
比特幣和以太坊是商品?
該草案明確指出,比特幣和以太坊被歸類為商品,而不是證券,應受到 CFTC 監管;不過並沒有提及其他加密貨幣是否同樣為商品、或是提供分類標準。參議員 Debbie 表示:
五分之一的美國人使用或交易過數位資產,但這些市場缺乏他們對我們的金融體系所期望的透明度和問責制。這常常使美國人的血汗錢處於危險之中。
此外,草案還提到能夠交易 BTC 和 ETH 的交易所也必須在 CFTC 註冊,並引入新的註冊類別,包括「數位商品經紀人」、「數位商品託管人」、「數位商品交易設施」…等。值得一提的是,草案內容提到僅進行挖礦活動不足以觸發註冊為數位商品平台的必要性。
參議員 Boozman 表示之所以提出該項草案,是因為現行對加密行業的監管過於破碎:
數位資產和區塊鏈技術將持續改變全球市場的運作方式。然而,這個快速發展的行業目前主要受州級法規的拼湊管理。這根本不是保護消費者免受欺詐的有效方法。
我們的法案將賦予 CFTC 對數位商品現貨市場的專屬監管權,這將為數位商品領域的消費者、市場完整性和創新帶來更多保障。
先別高興得太早,CFTC 和 SEC 的管轄權之爭仍在進行
不過該項草案也並非想要完全獨立的監管加密貨幣,內容中仍提到 SEC 將控制行業內的某些方面,但並未詳細說明這種職責分工的具體內容;看來 CFTC 和 SEC 之間的管轄權之爭仍在繼續進行。
註:SEC 的規模大約是 CFTC 的六倍
專門與監管機構接觸的行業倡導組織,加密貨幣創新委員會執行長 Sheila Warren 就說道:
SEC 和 CFTC 的任務是做他們認為對美國消費者最有利的事情。
這些機構需要立法指導,立法者在很大程度上理解,這兩個機構都有空間,具體取決於數位資產的情況「細節很重要。」
目前《數位商品消費者保護法》的下一步將被分配給另一個委員會進行討論,如果順利通過,草案將在參議院進行辯論和投票,然後再進一步提交給眾議院審議。
近 2.3 萬人簽署請願書要求 SEC 主席辭職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根據美國請願網站 Change.org 平台數據,目前有將近 2.3 萬民眾簽署了一份請願書,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辭職。請願書的指控如下:
Gary Gensler 參與了 Citadel 赤裸裸的賣空和暗池濫用方面的犯罪活動。由於未執行有關裸賣空的法律,他犯有妨礙司法公正罪。
如果 Gary Gensler 不打算履行 SEC 負責人的職責,我們要求他立即辭職、我們需要一個公平的市場; SEC 負責人應該保護投資者而不是犯罪分子。
據悉,SEC 主席還涉嫌通過 Vanguard Group 和貝萊德從事 AMC Theatres 和 GameStop 等加密貨幣相關證券的賣空業務。行業專家表示這指控非常嚴重,不僅因為 Gensler 擔任的職位,還因為 SEC 長期以來一直對加密貨幣相關公司採取非常強硬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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