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連續兩日對 Binance、Coinbase 等兩大頂級交易所提起訴訟,在 SEC 猛打加密貨幣產業之際,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立場也引起關注,以下為 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針對數位資產的最新立場。
(前情提要:SEC主席Gary Gensler最新演講:為何對加密市場嚴打起訴?)
(背景補充:SEC起訴幣安和Coinbase「嚴重度完全不同」,罪名藏最壞結果)
接連兩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相繼對 Binance、Coinbase 等兩大頂級交易所提起訴訟,震驚了 Crypto 乃至整個金融行業。
在 SEC 及其掌門人 Gary Gensler 瘋狂輸出的同時,美國另一大監管機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的主席 Rostin Behnam 也將於今日出席眾議院農業委員會關於「為數位資產現貨市場提供清晰度」的主題聽證會。稍早之前,Rostin 已在個人社交媒體上公佈了今日的證詞全文,從中我們或許可以一窺該機構當下對於 Crypto 的態度究竟如何。
以下為 Rostin 證詞的全部內容,由 Odaily 編譯。
Thompson 主席,Scott 高階委員以及其他委員們,感謝您們給我這個機會。
關於立法行動的必要性
自從兩年前於參議院出席聽證會以來,我一直在強調 「通過立法行動來解決數位商品市場上缺乏監管的問題」 之必要性。我在國會作證和其他公開宣告中都曾明確表示,將這個充滿波動性的市場納入監管範圍,可以保護客戶,確保市場的彈性和穩定,並防止風險波及傳統金融系統。
並不是只有我一個人這麼想。去年,金融穩定監督委員會一致釋出了一份關於「數位資產市場的金融穩定風險」的報告。報告中的一個核心建議就是呼籲國會制定法律,以填補非證券數位資產現貨市場上的明顯監管空缺。
過去一年發生的事件增加了這些建議的緊迫性。幾個大型數位資產平臺的破產抹去了數十億美元的客戶資金;多個大型市場參與者涉嫌與附屬交易平臺進行過暗箱操縱;網路安全漏洞也被駭客持續利用,導致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損失……
將數十億美元的客戶資金和投資留在基本上不受監管的實體中,這必然會導致一種災難。不過,最近的歷史已給我們提供了很多可行經驗, 2008 年金融危機之後,本委員會在兩黨合作的基礎上,對此前不受監管的掉期市場進行了改革,這些改革以健全市場監管的核心原則為基礎,設計了透明度要求、報告及註冊要求等措施。
為了防止未來的潛在危機,這些措施是必需的,如今它們也已經成為衍生品市場上漲之有效的監管規則。事實上,在 FTX 集團破產時間中曾有一個受 CFTX 監管的相關實體避免了類似的結局(應指曾隸屬 FTX 旗下的衍生品交易所 Ledgerx),而這正是因為 CFTC 監管要求任何註冊實體必須保證客戶資金隔離,財務資源充足,以及治理適當。也就是說,該實體在經營角度上能夠保護客戶資金並繼續經營。
我認為,應該向數位商品市場施加類似的、經過時間考驗的監管措施,並將重點放在保護客戶資產、監督交易活動、禁止利益衝突和實施嚴格的網路安全標準上。
監管的重點方向
我鼓勵國會和行政部門繼續關注數位商品的監管空白,更是全面支援委員會制定立法措施來授予 CFTC 更多的權力。但是,國會考慮的任何新法律都不能破壞現有法律。如果證券法適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應該利用其強有力的權力保護客戶,並解決市場中證券發行者和投資者之間的資訊差。
我想強調在任何有關此問題的立法中,國會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1. 更強力的客戶保護
在數位資產這麼一個新穎、技術複雜的市場中,強有力的客戶保護至關重要。國會應確保 CFTC 完全有權要求註冊實體就各種事項(如投資風險、網路安全風險、挖礦、結算慣例和其他相關活動)做出必要的披露,以確保客戶獲得最佳價格,並要求註冊實體做好客戶資金的隔離與保護,以防平臺出現故障。
我們也知道,這些市場經常被宣傳為一種 「普惠金融」 的形式,但其使用者卻最容易受到這些資產的固有風險和掠奪性金融計劃影響。這一領域的任何立法都應該認識到這種動態,並需要進一步的工作和研究,以更好地瞭解這些人群如何與這個市場相互作用,並確保他們得到充分保護。
2. 更全面的監管權力
在缺乏聯邦市場監管的情況下,數位資產市場一直受到欺詐和操縱的困擾。CFTC 一直積極主動地監管這些市場,共提起了 85 起案件,罰款和賠償金額超過 40 億美元。
然而,我們在數位商品代幣現貨市場的法律權力在一定程度上卻存在限制,只能在欺詐發生後採取行動。更完善的監管制度應該讓 CFTC 有權主動制定規則以儘量減少欺詐。這應該包括為預防利益衝突設定嚴格標準,制定維持公平、公開和透明市場的規則,以及積極監控市場參與者的交易活動。
3. 新職權需要更多的資金
目前,CFTC 是唯一依賴國會撥款的金融市場監管機構。其他金融監管機構都有自籌資金的機制,這為他們的財年預算申請獲得充分資金提供了更大的保證。對於承擔新職權的監管機構,國會必須為該機構提供承擔新職權所需的資源。對數位商品市場的監管將使 CFTC 承擔新的責任,這些責任的履行不能僅依賴於我們現有的資源來完成。
我想再次感謝委員會給我今天作證的機會。我很高興於委員會能夠在數位資產領域解決棘手的政策問題,特別是解決現有監管漏洞。當然,還有很多的工作要做,我隨時準備與本委員會和國會議員就這一立法提案進行討論,以確保它能解決這一新興市場的所有關鍵考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