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政府對加密貨幣活動進行嚴格限制之際,傳出自 2022 年初以來,有多名中國加密貨幣大戶遭中國稅務部門查稅,但迄今稽查徵收結果尚未定案。有稅務相關人士解讀,由於中國個人所得稅中財產轉讓所得的納稅比例為個人利潤 / 收益的 20%,納稅額可能將是出金收益的 20%。
(前情提要:中國數位人民幣「紅包功能上線」!可透過微信 QQ 支付寶發送、淘寶購物)
(背景補充:中國官媒刊文:FTX 是虛擬幣賭場!幸好我國強監管讓民眾免於損失)
據吳說區塊鏈消息,某中國加密貨幣大戶爆料,自 2022 年初以來,中國某地稅務部門向其要求稽查個人所得稅,據了解有多名大戶遭到稽查,目前程序進行了接近一年,仍未最終定案、產生確定的稽查徵收結果。
該名大戶出金約數千萬人民幣,2022 年初,配合中國當局清退加密貨幣相關產業,某些中國主流境內交易所也向稅務部門提供了大量有關部分大戶的交易等詳細資訊,引來了中國當局稽查稅務,有稅務相關人士解讀相關數據,由於個人所得稅中財產轉讓所得的納稅比例為個人利潤 / 收益的 20%,在上述具體案例中,應納稅額應為出金收益的 20%。
中國官媒曾主張完善相關申報登記機制
中國國稅總局旗下中國稅務報曾在 2021 年 10 月刊文《防範虛擬貨幣帶來的稅收風險》,文章提到,根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境外交易所此前向中國境內居民提供的服務,可視為「法無明文禁止」,但必須按照中國稅法,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儘管中國對虛擬貨幣形式的非法金融活動進行嚴格限制,但文章稱,從當前情況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在全球範圍內的交易很難在短時間內消失,未來發展的方向也無法確定,且在當前法律框架內,中國對於個人持有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並未禁止,而虛擬貨幣的交易被定義為一種 「無效的民事行為」,卻並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
因此,文章主張,中國應完善相關財產申報登記機制,對持有大量虛擬貨幣的使用者進行實名登記與動態追蹤:
在罰沒收繳、重組併購、破產清算等司法領域,要對虛擬貨幣的處置方式予以明確,避免國家稅款流失。
此外,稅務部門應當主動與央行、金融監管、市場監管、公安司法等部門聯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用於地下經濟、走私、洗錢、逃稅等非法行為。
吳說報導提及,如今交易所提供資訊、稅務部門對大戶開展稽查,無疑就是對持有大量虛擬貨幣的使用者「進行實名登記與動態追蹤」。某頭部礦機廠商與大量礦工先前也遭稅務稽查,但可能更多是針對企業行為、而非個人。
稅務人士:有徵稅法源依據
資深稅務人士向吳說表示,中國對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非常寬泛,任何中國國籍的人士,在境內或境外取得的收入,都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來看,稅務部門有其徵稅的依據。
然而,中國檢察官報曾指出,當前中國禁止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體現其財物屬性的兌換、買賣及定價服務等,均不被中國法律認可,在此背景下,刑法不應將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財物來保護。
這意味著,如果加密貨幣相關活動不屬於合法,也就無法徵稅,因此也有觀點認為,對加密貨幣的徵稅需求,或許有可能促成加密貨幣行業在中國的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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