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借貸平台 imB 涉詐騙跑路一案震驚全台,名人盛竹如 2 日出面澄清,他並非是 imB 代言人,也從未簽過代言合約。金管會表示,P2P 平台並非金管會所轄業務,不過成立 imb 的臺灣金隆疑涉及違反銀行法,最重可罰 5 億。
(前情提要:P2P借貸平台imb跑路!盛竹如站台、台大財金妹發文訴遭騙270萬積蓄)
(背景補充:兩台女遭網戀詐騙15萬USDT,刑事局罕見回覆「DYOR」)
由臺灣金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2015 年成立的網路借貸平台 imB ,近年在網路上大肆宣傳投資 P2P 不動產債權借貸,標榜投資人最高每年可收取 12%利息,卻於近日驚爆捲款跑路,詐騙規模估計超過 25 億新台幣。
據悉,imB 受害者遍布全台、總數超過 5,000 人,如今已組成近千人的 Line 群組自救會。此外,由於 imB 的宣傳影片、廣告中頻頻出現資深媒體人盛竹如的身影,他是否涉嫌代言在社群引發熱議。
盛竹如否認代言 imB
對此,盛竹如昨日親自出面澄清表示,他沒有與 imB 簽過代言合約,只是在公司剛成立之際,參加過開幕會、拍攝過短影片,但對方卻未經授權,把他的肖像做成廣告文宣:
我沒有代言,從來沒有代言,也沒有拿過他的代言費,就是去過一次在那邊拍照。
但外界質疑,針對自己的肖像被 imB 利用這麼多年,難道都未曾發現、抗議?盛竹如則表示,他曾跟 imB 反應過:
我有打電話去問他,我說「你這樣可不可以啊?」把我一個好大的照片放在行天宮外面,他說「對不起對不起」,然後…我給他打電話,說良心話,也就算了…因為這種事情(肖像權盜用)我有很多很多…
我就希望被詐騙的這些人,好好的團結起來能夠告他就告他,不要讓我受很多冤枉。
42 歲父親投資 1500 萬歸零
隨著事件延燒,昨日一位自稱「一個42歲準備離婚的爸爸」在臉書社團「當沖勒戒所」分享受害經歷寫道,他在 28 歲到 42 歲這 10 幾年,都是投資像 imb 這種高風險高報酬的項目,很幸運從 28 歲開始到 42 歲都沒被騙過,資產快速累積到 1500 萬,所以他始終相信這些東西不會騙人。
然而,這名爸爸指出,這次 imb 他也成為受害者,最終投入 1500 萬,原先想說每月爽領快 13 萬,但領了 2 個月後卻被騙光光:
現在心急如焚但真的於事無補,那些人早就脫產 很想做什麼但又不知道做什麼,所以,有時候趁年輕遇到詐騙,也不一定是壞事,像我這樣一路走來很順利,結果一次 1500 萬不見 如果真的人生必須遇到詐騙,我更想要選擇 30 歲就先遇到詐騙,現在就不會這麼慘。
金管會:涉違反銀行法
針對 imb 涉及詐騙事件,金管會 2 日表示,P2P 平台並非金管會所轄業務,但金管會持續接獲民眾指陳,金隆科技公司疑有以高利息假債權收受民眾款項投資相關產品之情事,似涉有違反「銀行法」第 29 條第 1 項及第 29 條之 1 規定。
銀行法第 29 條第 1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若違反規定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千萬元以上,2 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 1 億元以上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2500 萬元至 5 億元罰金。
金管會也提醒,民眾應注意 4 大風險:
1. 借貸與人與借用人互不相識,對於倒帳風險難以合理預期評估
2. 網路借貸平台如經營管理能力不足,內部控制不佳可能發生捲款潛逃、詐欺,或資訊系統因駭客入侵致交易資料遭竄改、交易款項被盜或個人資料外洩等
3. 貸與人出借後,款項非可隨時收回,縱使有債權讓與之機制,但不保證讓與成功,貸與人會面臨流動性風險
4. 借款與存款不同,不能保證收回,民眾對未來的損失或糾紛需審慎評估並注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