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執行長 Brian Armstrong 今日親上火線回應 SEC,針對 SEC 的指控訴訟感到失望,表示曾經與 SEC 面談過 30 次,詢問哪裡需要改進,SEC 都保持沈默。另一方面,Coinbase 法務長 Paul Grewal 之前對 SEC 提出的規則制定請願還是已讀不回,SEC 只剩七天時間可考慮。
(前情提要:律師貴!幣安、Coinbase與SEC官司恐花「數億美元」訴訟費)
(背景補充:SEC主席:已有數位美元「何須加密貨幣?」,預告贏下幣安、Coinbase訴訟!)
在 6 月 5 日晚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起訴幣安後,不到一天的時間 SEC 再對 Coinbase 送出重拳,Coinbase 被指控為未經註冊的證券提供交易、經紀商和清算業務,與質押服務收取費用。
SEC 主席在昨日也於各大主流媒體表達自己看法,在接受 CNBC 採訪時表示 SEC 有信心贏下 Binance 和 Coinbase 的訴訟,並表示世界上已有數位美元「何須加密貨幣?」。有趣的是,Coinbase 執行長 Brian Armstrong 也親上火線,同樣了接受 CNBC 採訪,替加密貨幣產業辯護的同時,表達自己對此次訴訟的失望。
CEO:曾會談 30 次,SEC 都保持沈默
在採訪的開始,主持人先給 Brian Armstrong 看了 SEC 主席昨日在 CNBC 的採訪片段,針對 SEC 主席表示美元、歐元和日元已經實現了數位化,且這些數位化投資已經在大型的科技和汽車企業體現,「不需要加密貨幣」等言論有什麼看法,Brian Armstrong 回應:
首先,他(Gary Gensler)提到的 Coinbase 上有 1,600 種加密貨幣,絕不是發生在 Coinbase 身上,我想他可能是指 DeFi,Coinbase 拒絕了 90 % 的交易幣種,Coinbase 只選擇適合的。
另外,我想說的是加密貨幣不只是拿來交易,它也可以被拿來支付,甚至被拿來用於募款,像是烏克蘭也募款 2 億美金,我們不用政府決定或選擇誰才是科技贏家,市場自己會決定。
Brian Armstrong 說到自己在當初 IPO 時就有給予 SEC S-1 表格,主持人接著丟出關鍵問題「在美國納斯達克 IPO 不代表 SEC 同意 Coinbase 的商業模式,SEC 網路執法前主席 John Stark 早就表示過,SEC 完全可以改變心意回來制定其他規則。」對此問題,Brian Armstrong 回應:
那如果我們說加密貨幣是商品呢? 我完全同意你說的,執法者絕對有權利在任何時候改變想法,制定新的規則,我們對此也是樂觀其成,一定會遵守的。
今天的情況是,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和 SEC 主席之間關於加密貨幣分類的相互矛盾。SEC 聲稱除比特幣外的所有加密貨幣都是證券的立場,並不符合法律規定,也不是其他國家金融監管機構的立場,Coinbase 在過去一年裡與 SEC 會面了30次,卻沒有得到任何關於他們如何改進的回饋,因此 SEC 在沒有明確指導的情況下採取執法行動是不恰當的。
SEC 有 7 天考慮 Coinbase 的制定規則申請
Coinbase 法務長 Paul Grewal 今日發布推文表示,在之前 Coinbase 有對 SEC 提出制定規則的請願,Coinbase 相信,如果 SEC 沒有已經決定否決 Coinbase 的規則制定請願,他們就不會對加密產業提起訴訟。
如今法院也注意到 SEC 近期對 Coinbase 的訴訟,針對 SEC 發布了一項關於 Coinbase 的短期命令,詢問 SEC 是否已經決定回絕 Coinbase 的規則制定請願。
SEC 有 7 天時間做出回應(自美國時間6月6日開始計算),Coinbase 法務長表示:
我們仍然堅信一個原則,無論是來自立法單位或是監管者的規則制定,都必須在執法行動之前確立。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在將近一年前首次向 SEC 提出規則制定請願的原因。
法務長 Paul Grewal 告訴外媒 The Block ,Coinbase 目前尚未決定是否下架任何資產、產品,他們持續對自己的分析有信心,認為自己的業務範圍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