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議院傳近期已提交一份穩定幣相關草案,草案明列未充分準備儲備現金以及其他高流動性資產如美債者,將對發行商處以處以最高五年有期徒刑、100 萬美元的罰款;而彭博社也爆料,該草案針對 UST 等抵押生成之算法穩定幣提出特別規範,對發行方生成另一個加密資產作為抵押者等類 UST 模式明文禁止。
(前情提要:聯準會副主席:需為加密貨幣制定新法規,我認為「穩定幣」是風險最大領域)
(背景補充:Defi 綁定傳統金融》MakerDAO與美銀行HVB合作拍板,指定金融資產可借1億鎂DAI)
美國眾議院近期提交了一份穩定幣相關草案,據昨(20)日 The block 報導,提及取得的草案副本以及相關消息的內容,談到了關於穩定幣監管的部分,由美國法幣支持的非銀行穩定幣也會受到地方銀行以及聯準會的監管。
而銀行與信用合作社可以發行自己的穩定幣,須經由貨幣監理署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來督導,法案提及,若未經這些監管機關批准發行穩定幣,將可能最高處以五年有期徒刑、100 萬美元的罰款。
當前草案正在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 Maxine Waters(民主黨)和委員會中最高階的共和黨眾議員 Patrick McHenry)兩位手上進行談判,若這些穩定幣沒有充分地儲備現金或者其他外部高流動性資產(如美國債券),該法案將對穩定幣實施至少 2 年的禁止令。
但該法案也提及,將為當前位擁有這些流動性抵押的穩定幣營運商提供兩年的寬限期,以期待他們在新的營運模式下可以獲得批准。McHenry 也對此項公眾表示,加密貨幣草案並不是由任何一方政黨獨自決定:
無論是現在還是以後,我們仍將不得不與參議院打交道。可能不得不與民主黨白宮打交道…讓我們承認現實並理解我們無法做到完美。
草案內容疑似針對 UST
而根據彭博社今(21)日消息,草案副本還額外提及,禁止類似 UST 等透過抵押資產生成的算法穩定幣等型態的穩定幣,該草案將其定義為若能以固定金額的貨幣價值對該穩定幣進行轉換、贖回、回購的穩定幣、或者依賴同一個創造者生成的另一個數位資產來維持其固定價格的穩定幣,皆屬於此類草案規範的對象。
該草案提及,將授權財政部、美蓮除、貨幣審計長辦公室、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證卷交易委員會(SEC)等等對於未來類似 UST 的代幣進行研究,探討要如何規範以及進行監管。
據業內人士表示,眾議院專家組將可能在下周對草案進行初步投票,但會議中最資深的民主黨眾議員 Brad Sherman 對此表示,還尚未決定會議表決的日期。但彭博社提及,目前可提供該草案表決的議程空間,因為緊接而來的正是美國的期中選舉,屆時該委員會的專家組眾議員將在選舉完後面臨全部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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