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幣安美國子公司 Binance.US 宣佈,辦人趙長鵬(CZ)已辭去幣安美國董事會主席一職,並將轉讓投票權,不再參與治理 Binance.US。
(前情提要:法官:幣安CZ暫時不准離開美國,判刑前回阿聯酋無望?)
(背景補充:Arthur Hayes:美國監管對幣安和CZ的處置荒謬,革新傳統金融卻受罰)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及其創辦人趙長鵬(CZ)上週 21 日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歷史性和解,幣安承認違反洗錢法、經營未經許可的匯款業務,以及違反美國制裁令..等罪名,同時 CZ 也宣佈辭去執行長一職,坦承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並支付 5,000 萬美元罰金。
今(29)日稍早,幣安美國子公司 Binance.US 宣佈進一步消息,表示 CZ 已辭去 Binance.US 董事會主席一職,並將轉讓投票權,表示 CZ 將不再參與 Binance.US 的治理。
We wanted to provide an update to the https://t.co/AZwoBOgsqS community in light of last week’s news regarding CZ and https://t.co/IZwa5M2U8b.
As you know, https://t.co/AZwoBOgsqS was launched with the express purpose of serving United States customers in accordance with all…
— Binance.US 🇺🇸 (@BinanceUS) November 28, 2023
Binance.US:與 Binance 獨立營運
Binance.US 在推文中強調,幣安美國是根據美國監管建立並為美國客戶提供服務的企業,雖然與 Binance 共享品牌和技術,但二者之間完全相互獨立。
另外,幣安美國還澄清表示,幣安美國也不是 Binance 與司法部和解協議中的一方,他們與 OFAC(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CFT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等美國監管機構也並沒有任何懸而未決的執法問題。
最後幣安美國也表示,在 CZ 辭任董事會主席後,幣安美國將繼續由其執行長 Norman Reed 及其現有團隊領導,繼續在美國建設該平台。
Binance.US 能擺脫 SEC 糾纏?
據了解,雖然 Binance 已與美國司法部、CFTC、OFAC,以及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達成了和解協議,但卻仍未解決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之間的訴訟。
SEC 當時在 6 月起訴幣安母公司和 CZ 時,同時將矛頭對準了幣安美國,指控其在美國非法經營交易所、提供未註冊證券銷售、挪用客戶資金..等 13 項指控。
《華爾街日報》也報導指出,在與美國達成和解協議後,SEC 仍不斷要求 Binance.US 提供潛在詐欺證據,以查明幣安及 CZ 是否有能夠控制 Binance.US 平台裡客戶資產的後門。
不過,美國法官目前似乎並不認同 SEC 的做法:
上週的認罪協議使得趙長鵬濫用美國客戶資產的可能性較小。
在某些時候,我必須堅定信念地說,夠了,該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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