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道德規範和政務透明團體要政治家披露自己的數字貨幣持有量
過去幾個月來,美國監管機構及一些立法者一直在研究和起草比特幣等數字資產的監管準則。
去年,科羅拉多州民主黨人Jared Polis和亞利桑那州共和黨人David Schweikert成立了「國會區塊鏈核心小組」。
這個核心小組是為幫助官方制定針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網絡的監管政策而設立的。Schweikert和Polis都制定了“加密貨幣稅收公平法案”,而其他美國立法者也在為數字資產起草法規。
根據最近的一份報告,這些政治家對加密貨幣的支持使得一些政務透明組織的成員感到擔憂。這些組織包括“Sunlight Foundation”和“Office of Government Ethics”。
Sunlight Foundation副主任Alex Howard在接受采訪時解釋道:
國會議員是否持有比特幣可以幫助我們理解他們的興趣與動機在哪裡。
支持比特幣和區塊鏈的立法者決定不持有加密貨幣,以避免利益衝突
加州議員代表Diane Feinstein起草了一項法案,要求美國公民披露自己的加密貨幣資產。
此外,在最近的一次司法聽證會上,Feinstein解釋道,這個法案將對有意隱瞞自己持有或控制數字貨幣賬戶的行為定罪。
Polis和Schweikert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給出了詳細說明,稱這兩位國會議員都不持有比特幣或其他數字資產。
Schweikert的國會小組成員Ashley Sylvester解釋說,議員是「故意」這樣做的,以避免在監管決策過程中出現利益衝突。
美國《2012年股票法》要求政治家披露自己的股票和債券等資產,該法案的倡導者Louise Slaughter認為,這些資產也應該包括比特幣等貨幣。
Slaughter強調:
股票法案的這種規定使公眾可以相信,國會議員並沒有通過他們的辦公室獲利。
誰都不能繞過該法規,包括那些投資數字貨幣的人。
披露外匯投機,擬定加密貨幣透明規則
民主黨代表Jared Polis表示,他計劃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探討新的監管準則,以確保政治家和工作人員會披露自己的加密貨幣持有量。
Polis解釋道:
國會議員絕對需要披露他們的比特幣持有量,以避免任何利益衝突——公眾需要這種透明度。
美國競爭企業協會(Competitive Enterprise Institute)高管Jim Harper認為,如果比特幣只作為一種貨幣運作,而不是一種投機商品,那麼情況可能會不同。
如果比特幣只是一種貨幣,那麼持有者就不需要報告,但國稅局把虛擬貨幣當作可徵稅財產,那麼透明度原則就要求人們披露持有量。
該組織副主席也表示,道德規範委員會應該將數字貨幣歸類為外匯投機,尤其是涉及處理各種貨幣立法的外事組織成員時。
文章連結:Drafting Laws and ‘Hodling’: U.S. Congress Discusses Cryptocurrency Disclosure
作者:Jamie Redman
譯者:Brand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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