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加強打擊洗錢的監管方案達成臨時協議,將要求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在進行金額為 1,000 歐元或以上的交易時需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並針對與自托管錢包相關交易採取風險緩解措施。
(前情提要:1000歐元內交易全要KYC?歐盟議員:打擊小額恐怖融資 )
(背景補充:歐盟通過的加密貨幣監管法 MiCA 是什麼?納管穩定幣、交易所、代幣發行方、NFT.. )
歐盟理事會今日發聲明表示,其和歐洲議會就「打擊洗錢的綜合監管方案」的部分內容達成臨時協議,將要求所有加密貨幣公司對其客戶進行盡職調查,以更有效地保護歐盟公民和金融體系免受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影響。
比利時財政部長 Vincent Van Peteghem 表示:
這項協議是歐盟新反洗錢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將改進各國反洗錢和反恐融資體系的組織與協作方式,確保欺詐者、有組織犯罪和恐怖分子無法透過金融體系合法化其非法所得。
加密公司必須對 1000 歐元以上的交易進行盡職調查
聲明中寫道,臨時協議將必須遵守反洗錢法規的義務實體擴大到加密貨幣領域,要求所有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CASP)對其客戶進行盡職調查。這意味著他們必須驗證有關客戶的事實和信息,並報告可疑活動。
根據協議,CASP 在進行金額為 1,000 歐元(1,090 美元)或以上的交易時需要採取客戶盡職調查措施。此外,協議還增加了針對與自托管錢包(self-hosted wallets)相關交易的風險緩解措施。
若是現金支付的話,根據協議,義務實體將需要識別和驗證偶爾進行 3,000 歐元至 10,000 歐元現金交易的人員的身分,並且歐盟範圍內現金支付的最高限額為 10,000 歐元。
強化盡職調查
理事會和議會也針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的跨境代理關係推出了具體的強化盡職調查措施。
理事會和議會同意,當與高淨值個人的業務關係涉及大量資產處理時,信貸和金融機構將採取強化的盡職調查措施。 如果不這樣做,將在考慮懲罰或制裁時被視為是一個加重懲罰的理由。
該協議需要常駐代表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的成員國代表批准,以及獲得議會和理事會的正式通過才能生效。
打擊洗錢的綜合監管方案背景
2021 年 7 月 20 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打擊洗錢的綜合監管方案,以加強歐盟反洗錢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 (AML/CFT) 的立法。該綜合監管方案包括:
- 建立新的歐盟反洗錢機構(AMLA)的法規,該機構將有權實施制裁和處罰
- 一項重新制定資金轉移法規的法規,旨在使加密資產的轉移更加透明和完全可追蹤
- 關於私部門反洗錢要求的條例
- 關於反洗錢機制的指令
去年,歐盟敲定了針對加密資金轉移的具體反洗錢檢查以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加密資產市場 (MiCA) 監管。 12月,歐洲議會和理事會同意設立反洗錢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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