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在今(30日)下午正式宣佈了虛擬資產的監管架構,將與交易平台相關業者、協會訂定自律條款。幾無影響一般加密資產投資人的交易行為與稅務。
(前情提要:台灣金管會「管定加密貨幣了」!黃天牧:我將是主要監管角色 )
(背景補充:金管會主委:台灣監管往「投資人保護、資產分離」兩面進行,沒落後別國 )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今(30日)記者會中說明,奉行政院指示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值的虛擬資產平台」的主管機關,未來將參考國際監管趨勢,逐步強化國內虛擬資產平台的客戶保護。
監理重點:投資人資產保護、交易公正透明
金管會稱,虛擬資產投機性高,且極少運用於支付途徑,考量國際監管持續推動相關監管,金管會將透過三個方式,循序漸進強化國內虛擬資產投資人權益:
1.訂定業者指導原則
金管會將依洗錢防制法之規定,加強業者自律及資訊揭露透明度,訂定「管理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指導原則」,要求平台業者就VASP有關資訊揭露、商品上下架審查程序、客戶與平台業者資產分離保管、交易之公正與透明度、洗錢防制、客戶(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安全、營運系統與冷熱錢包管理及機構查核等面向提出管理架構之指導原則,以利VASP據以遵循,加強對客戶之保護,提升交易透明度,並持續落實洗錢防制。
2.推動VASP相關協會等組織訂定自律規範
上述指導原則訂定後,金管會將洽請VASP業者推動業界自律,由 VASP 公會、協會依據指導原則訂定自律規範。
3.金管會未來將與其他部會合作
金管會稱,虛擬資產涉跨部會業務,須各部會共同協力合作,以強化國內VASP業者自律成熟度及累積管理經驗,並持續蒐集觀察國際組織及各國主管機關之監理發展方向。
對台灣加密投資者影響
由於金管會本次公布主責監管架構,並無將虛擬資產強制納入國內證券系統管理辦法,僅與相關金融投資或支付性值的虛擬資產平台(加密交易所)以不是法定強制的方式,雙方達成自律管理的約定。
以當下金管會的監管力道,暫不影響台灣投資者交易虛擬資產、衍生品、質押業務,與相關項目方、公司法人發行代幣等業務。金管會暫時也未提起持有虛擬資產需承擔額外稅賦,但投資人在交易所內的存額,政府並未承擔、納入與傳統金融(券商、銀行)類似的保險額度。
至於非同質性代幣 NFT,主責監管機關為數位發展部,仍須等待後續消息,但可推測應與金管會口徑相同,採輔導、自主規範管理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