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國集團」,或常見的「G20」,為一國際經濟合作論壇,成員國包括全世界各個主要經濟體。G20的GDP總量佔全球GDP的85%;貿易額佔全球貿易總額的80%以上;人口則約佔全球人口的2/3。自2008年起,每年G20的成員國皆會舉行一次「領導人峰會」,供各國領導人就國際經濟進行非正式對話。今(2018)年的「領導人峰會」於11/30、12/1兩日舉行,為期兩天的高峰會談上,除川習之間的互動成為世界焦點外,也首次探討了加密貨幣在監管上的議題。G20呼籲,各國對加密貨幣徵稅,以及針對洗錢活動進行監管。
本次G20領導人峰會,在布宜諾斯艾利斯(阿根廷)舉行,與會的領導人們於會後,簽署了一份聯合聲明。聲明末段承諾,將根據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FATF)的標準,監管加密貨幣,並打擊其用於洗錢和資助恐怖主義的行為。
加密貨幣監管兩大方向:「反洗錢」和「徵稅」
國際反洗錢的重要組織FATF在今年被G20要求,制度出更明確的反洗錢標準。FATF於10月20日公布了加密貨幣的反洗錢標準,並承諾在明年6月發布國際加密貨幣監管規則。
(延伸閱讀:國際反洗錢組織要角「FATF」訂出期限,明年 6 月將發布全球加密貨幣反洗錢規範)
根據沙特公報的報導,G20 也將跟進FATF。此次領導人峰會的聲明第25條如下:
我們將根據FATF的標準,進行加密資產有關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方面的規範,我們也會根據情勢,衡量進行「其他動作」的必要性。
根據G20的聲明,「其他的動作」包括了一些必要性的行為,例如由G20成員國監測迅速數位化的全球經濟。
此外,日本時事通信社(Jiji.com)昨日(2)報導,除了反洗錢,G20成員國亦呼籲,各國應該對加密貨幣制定徵稅策略,盡快建立一套「跨境電子支付服務的稅收制度」,防止有心人士逃漏稅。
如今是一個全球化的時代,許多在本國提供服務的公司,於該國內根本沒有實體法人、據點。而根據現行國際法律,各國政府要向未在該國設有工廠或辦事處的外國公司進行徵稅,本已相當困難;若進出公司的資金再以加密貨幣的形式傳遞,政府便完全無法徵到稅。一來有心人士可以利用目前國際法規的漏洞逃稅,二來此現象還可能淪為不法份子的洗錢途徑。
種種跡象指明,加密貨幣已成為世界各地諸多企業,用來逃稅的著力點。[…] 面對逐漸數位化的經濟模式,G20的成員國們將同心協力,制定一套能流通國際的稅收方案。
以下為聲明全文:
Buenos Aires Leaders Declar… by on Scribd
目前全球已經開始針對加密貨幣的相關監管做出動作,監管進程正逐步推進中。順應趨勢,此次G20峰會的領導人們也達成共識,計劃在下一次(2019)的領導人峰會中,深度探討這一議題。在可預見的未來,G20會廣泛採納各成員國不同的提案,並預計在2020年生出一個最終版本的加密貨幣監管法規。
台灣政府過去也表示,將根據FATF制定的反洗錢標準訂定加密貨幣相關監管規範,而在上個月,台灣通過修法將加密貨幣納入《反洗錢防制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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