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加密貨幣監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在 29 日表示,沒有必要制定更多的立法,現行的證券法涵蓋加密貨幣市場上進行的大部分活動,SEC 將牽頭定義什麼加密貨幣屬於證券,而大多數加密貨幣都屬於證券。
(前情提要:SEC遭質疑「對加密貨幣執法不公」!主席 Gensler 將於 4/18 至國會自證清白)
(背景補充:SEC警告投資「加密貨幣證券」:儲備證明可能是詐騙話術!不如財報嚴謹)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在 29 日舉行的眾議院撥款委員會聽證會後結束後表示,SEC 將帶頭定義什麼加密貨幣屬於證券,這不需要額外立法,現行的證券法涵蓋加密貨幣市場上進行的大部分活動:
如果國會要採取行動,我認為我們不需要這些權限,不要透過界定哪些代幣在證券範圍之內或之外,或者從本質上允許我們不允許的分歧,來無意中削弱我們的權限。
我認為,只有一個機構,也就是由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參議院銀行委員會這 2 個委員會所監督的 SEC,以及法院能夠來定義什麼是證券,而非由各個加密貨幣交易所來選擇。
美國國會議員已經提出監管加密貨幣的法案,參議員 Kirsten Gillibrand 、Cynthia Lummis 計劃在下個月重新提出相關立法,該法案將在一定程度上主張,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比特幣等數位資產大宗商品擁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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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Gary Gensler 表示:
我認為,許多立法如果採用,將破壞證券監管。
在此次聽證會舉行的前幾日,CFTC 剛宣布起訴幣安及其執行長趙長鵬(CZ),罪嫌為涉及違法提供衍生品交易,違反了監管規範。Gary Gensler 拒絕回答 SEC 是否也計劃對幣安採取行動,但他指出, SEC 已對其他加密貨幣交易所採取行動。
重申大多數加密貨幣是證券
在聽證會上,Gary Gensler 提到,已經有法規來監管加密貨幣,也就是證券法規,他重申,大多數加密貨幣都是證券,而向美國投資者出售加密貨幣的海外實體,必須遵守證券法:
如果你接觸到美國投資者,將這些代幣出售給美國投資者,那麼你要麼受到證券法的約束,要麼受到 CFTC 轄下法律的約束。
Gary Gensler 還呼籲美國國會挹注 SEC 更多預算,以讓 SEC 能有更多人手監管加密貨幣,他在證詞中提到,加密貨幣市場有如狂野西部,充斥著違規行為,SEC 需要透過增加人手、獲得新的「工具、專業知識和資源」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