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即將正式落地的交易所牌照制度,將於 6 月 1 日上路。為了提供交易所充足時間,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提供 1 年過渡期,如果還是未申領成功,就須停業。
(前情提要:香港金管局總裁:加密貨幣監管將「非常嚴格」,不允許FTX事件重演)
(背景補充:香港CDBC》金管局年報:採三軌道為發行「數位港元」作好準備)
香港近期正在持續推進加密貨幣友好政策的落地,4 月中旬,曾傳中國交通銀行等多家中資銀行已開始與多家持牌加密貨幣企業展開合作。
昨(9)日,香港當局宣布正式推進加密貨幣企業牌照申請事宜,並為部分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牌照申領過渡期。
香港 6 月正式落地排照制度
據香港特區政府投資推廣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新的規章將於 6 月 1 日起執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將正式落實數位資產服務商發牌制度。
執行的發牌制度遵循此前草擬的「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基於此,SFC 僅向符合以下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拍照:
- 申請人屬法團,而且屬「公司條例」(第 622 章)第 2(1) 條所界定的公司或註冊非香港公司
- SFC 信納:
- 申請人屬數位資產服務範疇,且為發牌適當人選
- 申請人至少有 2 位從事數位資產相關服務的負責人
- 申請人的每位董事均為提供數位資產服務的業務有關聯的適當人選
- 申請人法團擁有成員為提供數位資產服務的業務有關聯的適當人選
- 已為向 SFC 申請留存紀錄或申請文件。
符合條件交易所可獲一年「過渡安排」
為給在香港營運的數位資產平台申領牌照提供充足時間,以便申領牌照或以有序方式結束營業,香港政府於 2023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內,提供一年的過渡安排時間。
不過「過渡安排」僅針對 6 月 1 日前已在香港營運並擁有實質業務的數位資產交易平台,包括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申領規則的平台營運者、及符合「證券及期貨條例」中非證券代幣開展業務的數位資產交易平台申請人。
此外,申請「過渡安排」的企業還需符合「2022 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草案」附表 3G 所載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