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Reuters)今(3)早報導,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指出,由於去年 3 月頒布有關證券型代幣(Security Token)的條例規範不夠嚴謹,仍有許多漏網之魚鑽法律漏洞遊走在灰色地帶,故將依據反洗錢(AML)準則更新牌照申領標準。
(前情提要:香港監管機構發布「STO 監管規則」:未豁免情況下,銷售仲介商必須持有金融牌照)
香港證監會的行政總裁歐達禮(Ashley Alder)週二表示將頒布新的交易所發牌標準。而根據新規定,無論有否提供證券型代幣的交易服務,只要是在香港營運或打算對港投資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都必須依法申請新的營業執照。
去年 3 月,香港證監會首度對「證券型代幣發行(STO)」頒布監管規則。動區報導,香港證監會定義 STO 屬「傳統證券發售屬性的特定代幣發行」,如果沒有取得豁免權,將依國內《證券法》管束;而負責分銷、推廣的仲介商,皆需取得相關營業執照。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頒布的法規框架僅限平台內有「至少一組證券型代幣」;若交易所內不提供證券型代幣服務,則無須申請營業執照。
但是,這也對香港證監會的監管造成很大的壓力。
新舊制度並行
根據《路透社》報導,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現有監管框架對該機構造成很大的限制。他說,在當前監管框架下,如果平台營運商想要在「受監管」的情況下運作,只需要確保其提供的產品不在法律定義的證券範疇就可以了
此外,當前法律框架並非強制性的,而是營運方可自由選擇是否加入。
因此,歐達禮表示,香港證監會將會依據反洗錢法規提出一項全新的營業執照發放制度,並與舊制度並行作業,交易所至少須遵守其中一項。根據他的描述,新制度將要求所有在港營運或投資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都必須取得營業執照,無論是否提供證券型代幣的交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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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至少有數十家加密貨幣交易所在港營運,其中不乏一些全球最大的交易所巨頭,但許多交易所也都沒有按現有規定申請執照。事實上,根據《路透社》報導指,香港證監會距今也從未對任何交易所發放執照,目前僅在 8 月份「原則上」同意發放給加密貨幣公司 OSL Digital Securi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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