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憶了一下,2017年時,國內外區塊鏈項目撰寫白皮書即可募資,甚至沒有白皮書都可以融資10多億(李笑來的Press One),這些項目依靠預期即可在交易所上線。
那個時候,項目供給遠遠小於投資需求,熱錢很多,參與私募的投資人,獲得百倍千倍的回報率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投資人近乎瘋狂,使得2017年ICO的投資熱情和金額遠遠超越了傳統的VC。
ICO狂潮也帶動了ETH的價格暴漲,今年1月份的時候、最高的價格到達1萬多RMB,然而這些項目99%基本上都沒有落地,這就是所謂「泡沫」的來由。
今年3月份元道、孟岩等人提出過「通證」這個概念,Token(通證)的通即可以流通,證即權益證明,定義是能流通的加密數字權益證明。
按照原文對通證的描述,「通證啓發和鼓勵大家把各種權益證明,比如門票、積分、合同、證書、點卡、證券、權限、資質等等全部拿出來通證化(tokenization。
放到區塊鏈上流轉,放到市場上交易,讓市場自動發現其價格,同時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可以消費、可以驗證,這是緊貼實體經濟的。」
這其實也是STO的思想,只是有沒有監管的區別。
STO產生的背景
當前全球傳統金融資本市場發展遇到明顯的瓶頸,最重要的體現是流動性匱乏,退出困難。在股權市場上,主要原因是傳統資本市場主要依靠IPO的退出方式完全不能滿滿足投資人的訴求。
IPO比例低,週期長,使得全球積累了超過70萬億美元的股權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在債務和房地產市場,主要原因在於投資門檻過高,使得大量人員無法參與其中的投資,市場積累了100萬億美元債權資產、230萬億美元房地產資產無法得到有效流通。
全球各國對金融市場的保護而帶來的分裂。
金融市場是各國強監管的領域,制定了各種外國人准限制門檻,使得中國人不能順利的在美國市場購買資產;美國人也不能方便的在日本購買資產。這種金融的國家保護使得資產的流動更加困難。
隨著監管的加強和泡沫的破滅,很多區塊鏈項目的融資計劃或推遲或放棄,ICO野馬狂飆的時代基本宣告結束。
為了讓區塊鏈初創公司在不違反證券法的前提下,向投資者提供符合監管的金融產品,一種在合法合規監管框架下進行的通證發行—STO應運而生。
STO是美國監管之下合法的ICO
STO,全稱為「Security Token Offer」,即證券型通證發行。STO是2017年底從美國開始流行的,對於在美國註冊的公司,STO是一個合法合規的ICO。
目前看到的證券代幣(Security Token ST)和去中心化網路關係不大,更多是利用Ethereum代幣標準加上監管層協議(Polymath, Harbor)發行映射股權或債權的Token。
在符合監管要求的情況下分銷和交易,通過中間人和監管,把鏈下資產所有權和信息上鏈,通過代幣的形式流通。
其目標是在一個合法的監管體系(比如美國SEC)下,進行token的公開發行。
STO的前提是有監管,然後對發token的項目進行一系列的審核、調查(有點像IPO的發審,律師會計師入場)。
如:代碼監督、合規審查、團隊背調、反洗錢調查、資產調查等,效仿的是企業的上市IPO流程。
ICO、STO、IPO之間有哪些區別?
所謂ICO,就是首次幣發行,即區塊鏈初創公司通過發行加密代幣(包括但不限於比特幣,以太幣等幣種)的方式進行融資。
其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發行的代幣成為日後使用對應區塊鏈項目的憑證,將來也可以在二級市場或者一些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交易。
IPO即首次公開募股,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需要遵循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
要IPO發行方滿足發行條件、監管需求和信息披露等諸多規定及條件,如有違反根據違法行為的管轄範圍和嚴重程度,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民事賠償甚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進行首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必須具有穩定公司治理架構和組織結構、持續經營和持續盈利能力、可信賴的財務報表等。
STO,則介於IPO與ICO之間。一方面,STO因承認其具有證券性的特徵,接受各國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
雖然STO依然基於底層區塊鏈技術,但能通過技術層面上的更新,實現與監管路徑的對接。
另一方面,相對於複雜耗時的IPO進程,如同ICO,STO的底層區塊鏈技術同樣可以實現STO更高效、更便捷的發行,方便項目獲得低成本的融資。
STO必須以資產作為支撐
STO必須有資產作為底層地支持,比如一套房產、一輛車、一張會員卡、一副名畫,公司,甚至知識產權的股票都可以用證券型通證ST代表。
一些投資者可能會說,資產上鏈,全球自由流通發行,這個不就是BTM和EVT要乾的事情嗎?
我覺得有點類似,但是最大的區別還是在於審核的嚴苛性和是否合法化。
對於初創公司來說,要實現IPO需要經過監管層層排隊審查,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少則幾年的時間,多則十多年的時間。
有的甚至從成立到倒閉都沒有能上市,且其股權具備流動性需要一段時間。
但STO可能讓一個初創企業直接成為公眾上市公司,擁有許多ST持有者,其實就是一個資產證券化的過程,類似ABS。
資產證券化是指將具有或未來將會產生現金流的資產打包組合成資產池,對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進行結構化設計,將低流動性資產轉化為高流動性的資產支持證券。
比如前段時間在香港上市的易鑫集團,就經常採用汽車類的ABS進行低成本的融資,還有瓜子二手車、彈個車以汽車作為抵押品發行了ABS等等。
而這些都是以汽車作為實體資產來進行證券化的,也是有相應的監管,這和STO很類似,不過汽車類的ABS背後是優質的資產作為支撐,風險相對小很多。
從目前的政策環境來看,STO並沒有太多的優勢,但是從長遠來看,STO或許是新的方向。
在此之前,99%的區塊鏈項目都是早期項目或者說空氣項目,STO的出現,使得區塊鏈項目有了底層資產的支持,有了真實的估值依據,是比較可行的方式。
ICO狂潮已經遠去了,STO正在悄悄地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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