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近日發布的《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部位手冊》第七版(BPM7),首次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納入全球經濟報告框架,標誌著該機構正式承認加密貨幣作為資產的價值,也是全球經濟體系的一部分。
(前情提要:薩爾瓦多總統:不會停止加倉比特幣,布格磊不甩 IMF 貸款禁令)
(背景補充:比特幣王國夢醒!薩爾瓦多低調修法,成全球首個撤銷BTC法幣國家)
國際貨幣基金(IMF)於 3 月 20 日發布《國際收支和國際投資部位手冊》第七版(BPM7)中,首次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納入全球經濟報告框架,正式承認 Crypto 作為數位「資產」的地位,並說明如何對比特幣、穩定幣以及以太坊和 Solana 等加密資產進行分類和記錄的詳細指南。
IMF 最新發布的 BPM7 手冊,更新了在 2009 年修訂的國際收支平衡表。根據新標準,數位資產分同質化代幣和非同質化代幣(如 NFT),並根據其是否承擔相關負債進一步分類。
其中,IMF 將比特幣等無負債支持的加密貨幣定義為「非生產性非金融資產(non-produced nonfinancial assets)」,並被歸類為資本帳(capital account),這意味著這類加密資產的跨境交易將被追蹤為資本帳中非生產資產的取得或銷售。
穩定幣與平台幣分類
相較之下,穩定幣和類似的由負債支持的數位貨幣被視為金融工具。而 Ethereum 和 Solana 等平台代幣,如果代幣持有者來自與代幣產地不同的國家,也就是跨境持有,可能會被分類為類似於金融帳中的「股權」。
例如,如果英國投資者持有來自美國的 Solana 代幣,則將被視為擁有外國股票,記錄為「股權加密資產」。IMF 強調,儘管使用了加密技術,但這些資產在所有權方面與標準股權相似。
IMF 進一步規定,挖礦和 staking 質押驗證活動,將被視為可出口的電腦服務。質押和加密貨幣生息(yield)等活動則可能用類似於「股息」的方式處理,並根據持有的規模和目的記錄為收入。
IMF 承認比特幣「資產」地位
IMF 的 BPM7 手冊是與 160 多個國家協商制訂而成,預計該數據將指導未來多年的官方統計數據,此次更新有助於各國更好地追蹤數位資產的跨國流動和經濟影響。
而這一舉動也標誌著 IMF 過去對比特幣價值的質疑態度明顯轉彎,尤其是在該組織與薩爾瓦多因其採用比特幣作為法幣而槓上後,近期薩爾瓦多與 IMF 簽署 35 億美元貸款協議,其中條款要求薩國政府限制進一步持有比特幣,但該國總統布格磊(Nayib Bukele)不甩該條款,強調薩爾瓦多將繼續購買比特幣,不會因 IMF 的貸款協議而改變政策。
如今,IMF 確定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加入經濟報告的框架,被市場視為正式承認加密貨幣作為「資產」的地位和價值,可能進一步推動機構投資者入場之外,限制薩爾瓦多持有比特幣的禁令也有望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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