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無牌加密貨幣交易所 JPEX 於去年 9 月爆雷後,兩名受害者向香港區域法院提出訴訟,向 JPEX 集團及相關人等共 7 名被告追討 24 萬泰達幣或 185 萬港元(約新台幣 760 萬元),而法院近日裁定這兩名受害者勝訴。
(前情提要:JPEX首宗民事訴訟》受害者追討185萬港元,JPEX在港註冊公司缺席)
(背景補充:JPEX詐騙案最新》陳零九全身而退,跳跳虎等3名台灣吸金主嫌遭北檢起訴)
香港無牌加密貨幣交易所 JPEX 於去年 9 月爆雷,令無數投資人血本無歸,兩名受害者日前向香港區域法院提出訴訟,向 JPEX 集團及相關人等共 7 名被告追討 24 萬泰達幣或 185 萬港元,成為首宗針對 JPEX 的民事索償案。
原告控 JPEX 違反信託義務
法庭線報導,兩名原告分別是 Chan Wing Yan 和 Lee Sung Him Herbert,7 名被告分別是 JPEX 相關公司「JP-EX Crypto Asset Platform PTY LTD」、JPEX 在香港註冊的公司「WEB3.0 Technical Support Limited」、3 個加密貨幣錢包的所有人、場外交易所 Coingaroo 的總經理趙敬賢,以及任何透過實施、協助、參與,導致兩名原告將資產轉移予上述 6 名被告的人。
原告主張,被告方違反了信託義務,自己將 USDT 存放在 JPEX 的錢包屬於「明示信託」,而被告違反受託人的義務,因此要求法院判決被告是以信託方式持有該資產、禁止在未經原告同意下處理該筆資產,以及將資產返還給原告等。
由於 JPEX 在香港註冊的公司缺席庭審,原告方申請「缺席判決」。法官認為被告已收到傳票,但沒有提出抗辯,因此法院的判決以原告方的起訴書為基礎。
JPEX 擅自轉移資產
判決書引用原告方的說法指出,自 2021 年起,JPEX 在香港透過廣告以及與林作等網紅合作等方式宣傳。原告曾參加林作的講座並閱讀他在社群媒體的貼文,因此相信 JPEX 是合法且安全的投資及交易平台,所以成為 JPEX 的用戶,並將約 6,220 個 USDT 轉入 JPEX 的錢包。
原告之後在林作的介紹下,使用林的邀請碼到 Coingaroo 購買 USDT,在趙敬賢的指示下,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將 185 萬港幣交給趙敬賢,以換取 USDT。2023 年 9 月,香港證監會警告 JPEX 無照經營,JPEX 提高了用戶提領資產的手續費,並要求需經申請才可優先提領。
原告表示,截至 2023 年 9 月,JPEX 平台顯示其 3 個錢包有 JPC(由 JPEX 發行的加密貨幣)、BTC、USDT 等加密貨幣資產,總值超過 26.4 萬美元(超過 205 萬港幣),但申請提領資金卻未獲批准。
原告利用認可的區塊鏈工具檢視,發現該 3 個錢包的資產與 JPEX 平台顯示的不符。在未經其同意下,被告方將原告錢包的資產轉移至 JPEX 網站所載以外、由不明人士控制的錢包;原告的 3 個錢包當時的資產僅剩約 0.01 個 USDT,錢包內也從未存放任何 JPC、BTC。
香港證監會再次發出警告後,JPC 在不同交易所下架。JPEX 也暫停交易,所有用戶都無法提領資產。
JPEX 後來聲稱經大部分用戶投票,推動一個分紅方案,在未經原告同意下將錢包帳面的 BTC 和 USDT 轉換成 JPC,但由於 JPEX 暫停交易且在交易所無法流通,JPC 因為無法交易而實際上沒有價值。
法官裁決被告須交還
法官認為,許多普通法地區的法庭,包括香港,已經接受加密貨幣屬於「財產」,可以信託的形式持有,而 JPEX 提供平台讓用戶之間轉移資產、保留錢包的「私鑰」、平台有記錄交易情況及金額,及 JPEX 有對外使用客戶資產等字眼,因此採納原告方的主張,認定被告是以「明示信託」方式管理原告的 USDT。
法官引用案例指出,JPEX 有責任依照原告方的指示轉移和保管資產,卻在未經授權下轉移原告的 USDT 到不明的錢包,以及無視原告提領金錢的要求,因此認定被告違反了信託義務。
法官指出,原告方的說法明確有力,為了彰顯正義,法院必須做出宣告,並頒令禁止被告在未經原告同意下處理其資產,以及必須協助原告取回受託的 24 萬枚 USDT 資產,被告還必須支付原告方 12 萬港幣的訴訟費用。
受害者追討露曙光?
此次判決結果,可能引發連鎖效應,隨著首例 JPEX 民事求償成功的案例出現,其他受害者可能會受到鼓舞,紛紛提起訴訟,要求 JPEX 返還損失,但即使法院判決 JPEX 須賠償所有受害者, JPEX 在香港被扣押的資金是否足夠賠償所有受害人,又是另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