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 18 日宣布,美國地方法院已批准幣安與 CFTC 在先前達成的和解協議,趙長鵬將向 CFTC 支付 1.5 億美元罰款,其中 3 分之 1 必須在未來 30 天內支付,幣安則須向 CFTC 支付 27 億美元非法所得及罰款。
(前情提要:美國CFTC主席:幣安CZ會入獄!許多代幣是商品需立法監管)
(背景補充:CFTC安慰加密產業:監管高峰期已過,重罰幣安是「希望大家謹惕」)
幣安(Binance)在上月 21 日與美國司法部、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機構達成和解協議,認罪並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則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等指控,辭去幣安執行長一職。
法官批准 CFTC 與幣安和解
而 CFTC 在 18 日發布新聞稿宣布,美國伊利諾斯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 Manish Shah 已批准幣安與 CFTC 之間的和解協議,趙長鵬將向 CFTC 支付 1.5 億美元罰款,其中 3 分之 1 必須在未來 30 天內支付,幣安則須向 CFTC 支付 27 億美元。
CFTC 表示,幣安在趙長鵬指示下招攬美國客戶,包括量化交易公司,這些客戶直接在平台上進行數位資產衍生性商品交易,幣安還允許至少兩家主要經紀商開設不受幣安 KYC 程序約束的子帳戶,允許美國客戶在平台上直接交易,違反幣安自身的使用條款。
CFTC 抨擊,幣安在知悉美國監管規定的情況下「選擇忽視這些規定」,法官要求趙長鵬、幣安改進合規管控措施,並永久禁止進一步違規,幣安須建立一個公司治理結構,包括擁有獨立成員的董事會、合規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
法官還另外發布一項命令,要求幣安前合規長 Samuel Lim 支付 150 萬美元的民事罰款,因為他協助並教唆幣安違規,並在美國境外進行故意逃避或企圖逃避美國法律的活動。
SEC 持續追殺幣安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幣安和 CFTC 等機構達成和解協議,但與幣安和解的監管機構中,並未包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SEC 在月初向法院表示,計畫繼續推進對幣安的訴訟,並稱幣安和美國當局達成的和解協議,支持了 SEC 繼續針對該交易所的訴訟。
不過幣安在 12 日向法院提交文件回應,幣安與美國司法部等機構達成的和解協議,與 SEC 對幣安的指控沒有實質關聯,SEC 並未針對訴訟提出新的有效證據,因此,幣安要求法院忽略 SEC 的通知,強調這不動搖幣安尋求駁回 SEC 訴訟的任何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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