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加密貨幣資金盤 MYCOIN 台灣區首腦林飛宏等四人,於 2014 年在臺灣以「氪能集團」名義行騙,誘使民眾以一定數量比特幣投資該公司的挖礦業務,並每月發放利息收入。但實際上,氪能集團母公司就是香港資金盤 MYCOIN ,一年內吸金近 122 億台幣。臺北地方法院上月28 日做出判決,三名被告以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依涉案程度分別判處兩年或兩年半有期徒刑。
(台灣案例:桃檢起訴「國際惡名MBI資金盤」台灣支線,易物幣六年吸金27億!)
臺北地方法院近期對一起加密貨幣相關資金盤犯罪做出判決,母公司來自香港的「氪能集團」其三名主嫌被告以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依涉案程度分別判處兩年或兩年半有期徒刑。
氪能集團對外向投資人宣稱,其經營加密貨幣挖礦業務,礦機設於冰島;投資人可以藉由繳交一定數量的比特幣來參與挖礦投資,以賺取按期發放的比特幣收益,並能在該集團平台「MYCOIN」進行交易。但直到 2014 年初,香港投資人在年底因約定利息未入帳,前往該公司查看發現空無一人,才驚覺受騙。
合計 MYCOIN 光是在 2014 年內就騙走港臺投資人近 30 億港元,以當時匯率折合約 122 億新台幣,其中臺灣受害者損失約 1 億新台幣。
由於香港母公司遭到調查,2015年臺灣投資人也向警方報案。並於 2019 年偵結,以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起訴共四名被告。
今年 9 月 28 日臺北地方法院作出判決,被告林飛宏為臺灣區最頂層上線、判處兩年半有期徒刑並查扣不法所得 57 萬 4 千元;女兒林美妤為會計、王金陽為其下線,兩人皆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並分別查扣 18 萬、37 萬 7 千元;另一名下線王興橋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此前,MYCOIN 詐騙案同夥陳筠非及呂冠緯兩人,也於今年 3 月被桃園地方法院以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 9 年及 8 年 6 個月。
MYCOIN 吸金手法
臺灣 MYCOIN 首腦林飛宏於 2014 年 1 月經港籍友人鄧錦芳介紹,加入「氪能比特幣採礦投資案」。隨後與上述其他三名被告、港籍藝人彭偉華等人,陸續在神旺、喜來登等飯店舉辦投資說明會,吸引民眾注資。
氪能集團宣傳之投資方案如下:
投資人以 10、30、90 枚比特幣為單位,分別可租用「氪能雲礦中心」10K、30K、90K 挖礦機。得以現金換購比特幣進行投資,或逕以比特幣加入投資,後續便能在「氪能集團」網站登入帳號定期收到挖礦分配收益。
以 90K 挖礦機為例,當時可選擇 90 枚比特幣或以時價計算現金支付(比特幣當時價格約為 572 – 833 美元不等,以大約中間值換算成台幣1 枚比特幣約為 1 萬 8,但隨著價格浮動,實際支付現金有所不同)。
據稱,每部 10K 挖礦機單日可生產約 0.06 枚比特幣,年投資報酬率為 119%,90K 礦機報酬率甚至高達 265%。
此外,投資人可推薦、介紹他人加入下線,並按其所發展之下線規模的整體礦機累積產值,作為動態獲利。
而在 MYCOIN 騙局被揭穿後,案情尚未定論、疑雲四起之時,相關人士紛紛撇清關係。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前述港星彭偉華因參與 MYCOIN 資金盤並出席投資說明會,遭控涉嫌詐欺。因此曾於 2015 年 8 月在香港開記者會喊冤,說自己只是 MYCOIN 的活動主持,也是受害者。
另一方面,因發音類似、容易造成誤會而無端被掃到的臺灣加密交易所 MaiCoin 則於 2015 年發出聲明表示:
本公司 MaiCoin 是英屬開曼群島公司( Modernity Financial Holdings, Ltd.),並在台灣設立子公司「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與香港 MyCoin.hk 毫無任何關係。
📍相關報導📍
經典龐氏騙局「OneCoin」搬上好萊塢!電影《Fake!》將由影后凱特溫斯蕾主演
500億資金盤|PlusToken一審宣判:被告16人判2-11年牢獄,不法所得「全數上繳」中國國庫
退輔會「老人看診巴士」驚傳為「百億騙局 EXP」贓款捐贈!已遭檢方列為贓車查扣
讓動區 Telegram 新聞頻道再次強大!!立即加入獲得第一手區塊鏈、加密貨幣新聞報導。
LINE 與 Messenger 不定期為大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