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 日晚,川普闡述其雄心勃勃的願景:「確保美國成為世界加密貨幣之都。我們正在讓美國再次偉大,並推進包括 BTC、ETH、XRP、SOL 和 ADA 在內的加密戰略儲備。」這一舉措不僅標誌著聯邦層面對加密貨幣的堅定支援,也可能會點燃美國各州在數位資產儲備領域的立法熱情。
(前情提要:美國會將成立兩黨「加密貨幣核心小組」、SEC公布加密工作組人員名單 )
(背景補充:川普為何喊山寨幣儲備?分析:用荒謬提案做籌碼,換取國會批准買入比特幣 )
面對通貨膨脹侵蝕傳統資產購買力的現實,州政府雖無法直接干預貨幣政策,卻可以通過立法探索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納入公共財政的可能性。截至 2025 年 3 月 4 日,已有 24 個州提出加密儲備法案草案,試圖將川普的巨集大藍圖落實到地方層面。這些努力既是對國家戰略的響應,也反應了各州在財政創新與經濟韌性上的主動作為。
本文將梳理美國州級立法流程,詳述 24 個州的比特幣儲備提案內容和進展。
美國州級立法會期和流程
美國各州的立法會期(Legislative Session)是指州議會(包括眾議院和參議院)在一年中正式開會討論和通過法案的時間段,因州憲法和慣例不同,時間安排和長度差異顯著。
絕大多數州每年召開常規立法會期,通常在春季(如 1 月至 5 月),會期長度從幾個月到半年不等,具體時間由各州自行決定。少數州(如蒙大拿州、內華達州、北達科他州和得克薩斯州)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在奇數年),立法節奏較慢。
美國各州的立法流程通常因為州的不同而存在一些細微差異,但大多數州都遵循類似的基本框架。每個州都有自己的憲法和立法機構,通常由州眾議院和州參議院組成的兩院制立法機構負責制定法律。以下是一個典型的州級草案成為法律的流程,以大多數兩院制州為例:
- 提案:眾議員或州參議員提交法案草案。提交後,法案會被分配一個編號,「HB」表示眾議院法案,「SB」表示參議院法案。
- 委員會審議:法案以書面形式提交後,並分配給相關委員會審議。委員會可能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專家、利益相關者和公眾發表意見。委員會成員對法案進行討論和修改,並投票決定是否將其提交給全體議院審議。
- 發起議院審議:二讀(議員進行辯論和提出修正案)和三讀(最終投票)。
- 另一院審議:法案在另一議員(如眾議院提交給參議院,或反之)經歷類似的委員會審議、議院審議。
- 若兩院版本不一致,需協調。
- 州長審批:簽署、否決或不採取行動。
- 生效:法案通常在簽署後立即生效,或在法案中規定的特定日期生效。部分州規定一定時間內未簽署自動生效或失效。
美國各州比特幣儲備相關法案草案
截至目前,美國共有 24 個州提交了比特幣儲備相關的法案草案,其中亞利桑那州、德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等部分州提交了兩項相關法案。
提案審議進度方面,大多數州的法案仍處於草案提出或提出議院審議階段,少數州的進展較為迅速(如猶他州),而 5 個州(賓夕法尼亞州、蒙大拿州、北達科他州、懷俄明州、南達科他州)的相關法案已被否決。否決理由是擔心與數位資產相關的風險和波動性、納稅人資金風險擔憂、加密貨幣挖礦的高能耗以及數位貨幣可能會被用來非法活動等。值得強調的是,對加密貨幣友好的參議員 Cynthia Lummis 正屬於懷俄明州。Cynthia Lummis 曾在 2024 年提出法案允許各州自願將比特幣儲存在儲備中,還建立了一項「比特幣購買計劃」,五年內每年購買不超過 20 萬個比特幣,總計 100 萬個比特幣。
在進展最快的猶他州,涉及將部分公共基金投資於比特幣的法案草案已通過眾議院全體會議及參議院委員會審議,目前尚需完成參議院二讀、三讀、表決以及州長簽署。由於猶他州立法會期固定為 45 個日曆日,若法案在 2025 年 3 月 7 日前獲參議院通過並由州長簽署,將於 5 月 7 日生效;否則,該法案將因會期結束而失效。
在投資範圍上,大多數州的法案聚焦於比特幣和穩定幣,或通過設定市值門檻(通常為 5000 億或 7500 億美元)確保僅比特幣符合條件。即使部分法案允許其他幣種納入儲備,也多限定為通過捐贈獲取。少數州則將投資範圍擴展套件至更廣泛的數位資產,如 NFT、其他加密貨幣。
投資比例方面,多數州設定了明確上限:大部分限制在公共基金或規定基金的 10% 以內(如亞利桑那州、佛羅里達州、密歇根州),少數州限定為 5%(如猶他州、新墨西哥州)。而懷俄明州曾提出 3% 的限制,但相關法案已被否決。
為確保資產安全,大多數州要求通過安全託管解決方案、合格託管方或交易所交易產品(ETP)持有比特幣,例如喬治亞州、新墨西哥州、俄克拉荷馬州等。此外,部分州(如亞利桑那州、密歇根州、羅德島)允許在不增加財務風險的前提下出借比特幣或數位資產,以獲取額外收益,體現了一定程度的創新性嘗試。大多數州還為比特幣託管方案制定了嚴格的安全措施和標準,確保多方治理、加密私鑰儲存和災難恢復協議。
猶他州
猶他州議員區塊鏈和數位創新修正案 HB0230 於 2025 年 1 月 28 日提出,授權州財長將部分公共基金投資於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過去 12 個月平均市值超過 50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目前只有比特幣滿足這一標準)或穩定幣,投資上限為指定帳戶的 5%。在特定條件下該草案支援這些數位資產的質押和借貸。HB0230 還規定,州或地方政府不得禁止接受數位資產支付或使用自託管 / 硬體錢包託管資產,執行節點、開發軟體、轉移資產和參與質押也無需貨幣傳輸許可(若不涉及法定貨幣)。若 HB0230 通過,生效日期為 2025 年 5 月 7 日。
進展: HB0230 已通過眾議院相關委員會、眾議院議院全體、參議院相關委員會的審議,目前尚需完成參議院二讀、三讀並表決和州長簽署。
亞利桑那州
亞利桑那州目前有兩項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分別為 SB1025 和 SB1373,均是參議院議員提起的草案。
其中,SB1025 授權公共基金將其控制下的公共資金(州財庫和退休系統)中不超過 10% 投資於虛擬貨幣,此外,如果美國財政部長設立了用於儲存政府比特幣持有的戰略比特幣儲備,公共基金可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儲存在戰略比特幣儲備內的一個安全隔離帳戶中。
SB1373 草案提議建立數位資產戰略儲備基金,該基金由立法機構撥款和本州扣押的數位資產組成。州財政官員應通過合格託管方提供的安全託管解決方案,或以在本州註冊的投資公司發行的交易所交易產品的形式,將本州沒收的數位資產存入該基金。州財政官員在任何財政年度內不得投資超過該基金存款總額的 10%。如果貸款不會增加本州的任何財務風險,則可以從該基金中借出數位資產以產生額外回報。該草案中規定的數位資產包括比特幣、穩定幣、NFT、虛擬貨幣等。
進展:兩項草案均已通過參議院三讀通過,已經提交至眾議院審議。
德克薩斯州
德克薩斯州目前有 SB21 和 SB778 兩項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且均由參議員 Charles Schwertner 提出。儘管兩項草案目標相似,但它們在細節、範圍和執行方式上存在顯著差異。
其中 SB21 的目的是強調通過投資加密貨幣增強州的財政韌性、對衝通貨膨脹,並接受捐款作為補充,涉及建立和管理德克薩斯州戰略比特幣儲備基金,用於投資加密貨幣,以及授予公共帳戶審計長(在該州為州政府財務長)對該儲備基金和某些其他州基金的投資權。範圍不僅限於比特幣,還包括其他加密貨幣(如通過「分叉」或「空投」獲得的資產)。不過也有一條規則說明。使用儲備資金購買或接收捐贈的比特幣及其他加密貨幣,其最近 12 個月平均市值須至少為 5000 億美元。
SB778 草案更聚焦比特幣,提議設立戰略比特幣儲備的目的包括,本州擁有並持有比特幣作為金融資產,本州居民在內的個人向州捐贈比特幣存入儲備,以促進本州財務未來的共同所有權和社群投資。該草案未涉及主動投資其他資產。
進展:SB21 目前正由參議院相關委員會投票。SB778 已進入州財政委員會審查階段。兩項草案最後都寫明:如果本草案獲得每院當選全體成員三分之二的投票通過,則立即生效。如果本草案未獲得立即生效所需的票數,則本草案於 2025 年 9 月 1 日生效。
佛羅里達州
佛羅里達州目前有兩項比特幣儲備草案(眾議院第 487 號草案和參議院第 550 號草案)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兩項草案均在 2025 年 2 月推出,規定州財務長在某些投資決策中保持靈活性,並授權可從某些公共資金中投資於比特幣和其他數位資產,以對衝通膨風險。投資限制是不超過任何帳戶總資金的 10%。
提案進展或投票結果:委員會審議階段。
伊利諾伊州
伊利諾伊州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 HB1844 授權在州財政中設立「戰略比特幣儲備基金」作為特別基金,旨在持有比特幣作為金融資產,規定州財政官員可在該基金中接受伊利諾伊州居民和政府實體向該基金捐贈的比特幣禮物、補助金和捐款。規定州財政官員應將存入基金的所有比特幣持有至少 5 年,此期限後可轉移、出售、撥款或將基金中的任何比特幣轉換為另一種加密貨幣。
進展:HB1844 已提交給眾議院規則委員會審議。
俄亥俄州
俄亥俄州目前有眾議院 HB18 和參議院 SB57 兩個比特幣或加密貨幣儲備草案。其中,HB18 草案名稱為俄亥俄州戰略加密貨幣儲備法,允許州財長將某些臨時資金(來自一般收入基金、預算穩定基金和專為延期支付彩券獎品設立的信託基金 Deferred Prizes Trust Fund)投資於數位資產,投資上限不超過該基金餘額的 10%。儘管從 HB18 草案名稱和規定來看,涵蓋的數位資產可能更廣,但草案同時規定,符合投資的數位資產需要在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市值達到 7500 億美元以上。這意味著只有比特幣符合這一規則。
SB57 草案名稱為俄亥俄州比特幣儲備法,授權該州基金投資比特幣,並要求政府實體接受加密貨幣支付。州財長可使用臨時州資金和指定捐贈投資比特幣,購買後必須持有比特幣至少五年,然後才能進行任何轉讓、出售或轉換。
進展:HB18 於 1 月 28 日提交給眾議院技術與創新委員會。SB57 於 1 月 29 日提交給參議院金融機構、保險和技術委員會。
喬治亞州
喬治亞州在 2 月 13 日提出第一份比特幣儲備參議院草案 SB178,該草案旨在修訂《喬治亞州註釋法典》第 50 編第 17 章第 3 條的草案,授權州存款委員會允許州財政官員投資比特幣,規定州財務官員將不超過 5%的公共資金投資於比特幣。另外,提案規定,根據本章獲得的任何數位資產應以下列方式持有:
1、直接通過使用安全託管解決方案;
2、由合格託管人代表州持有;
3、以註冊投資公司發行的交易所交易產品的形式持有。
此外,委員會可允許州財長借出數位資產,但前提是此類借貸不得增加州的財務風險。
2 月 21 日喬治亞州提出第二份比特幣儲備草案 SB228,該草案旨在修訂《喬治亞州註釋法典》第 50 編第 17 章第 3 條的草案,授權州存款委員會允許州財政官員投資比特幣;要求州財政官員制定接受、儲存和交易比特幣的政策和程式。此外,提案刪除了 SB 178 中對比特幣的投資限制(不超過 5%)以及如上最後一條可借出數位資產的規則。
提案進展:SB 178 和 SB 228 均進入參議院審閱階段。
北卡羅來納州
北卡羅來納州數位資產投資草案 H92 授權州財長將公共基金投資於數位資產交易所交易產品、數位資產(前 12 個月的平均市值至少為 7500 億美元),每個基金的投資上限為 10%。這些公共基金包括通用基金、公路基金和公路信託基金,以及授權為州財政官員持有的特別基金投資(教師和州僱員退休系統、合並司法退休系統、地方政府僱員退休系統、遺產基金、州教育援助局、州財產火災保險基金等)。
進展:H92 已提交至眾議院商業和經濟發展委員會。
密歇根州
密歇根州 HB4087 授權州財長可從普通基金、「逆週期預算和經濟穩定基金」投資於加密貨幣,投資上限為 10%。此外,州財長也可在不增加本州財務風險的情況下出借加密貨幣,以此獲得回報。該草案對加密貨幣的定義比較廣泛:使用加密技術調節貨幣單位生成和驗證資金轉移的數位貨幣,且獨立於中央銀行執行。
進展:HB4087 已提交至眾議院通訊和技術委員會。
馬里蘭州
馬里蘭州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 HB1389 授權建立馬里蘭州比特幣儲備基金,通過投資比特幣作為該州的儲備資產,並授權州財政部長將從打擊賭博違法行為中沒收的資金投資於比特幣。
進展:HB1389 目前仍處於眾議院的委員會審議階段,具體由司法委員會負責主要審查(3 月 11 日聽證會),同時撥款委員會(Appropriations)可能也會參與(因首次提交時分配至兩個委員會)。
肯塔基州
肯塔基州 HB376 授權州投資委員會投資某些數位資產和貴金屬,禁止投資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授權州機構接受數位資產和貴金屬作為支付方式,禁止接受中央銀行數位貨幣作為支付方式,要求稅務部接受數位資產和金銀作為支付方式,要求州財政部長將某些數位資產存款轉入預算儲備信託基金。數位資產投資方面,支援投資市值超 7500 億美元(過去一個財政年平均市值)的數位資產,以及獲美國或州監管機構批准。而就投資限額,數位資產、穩定幣和貴金屬的投資總額不得超過第 (9) 款下州財政的所有多餘現金投資總額的 10%。
進展:HB376 已提交至眾議院銀行及保險委員會。
俄克拉荷馬州
俄克拉荷馬州的《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HB1203)最新修訂草案授權州財政官員可從以下基金中將公共基金投資於比特幣或上一日曆年平均市值超過 5000 億美元的任何數位資產以及穩定幣:州通用基金;收入穩定基金(Revenue Stabilization Fund);憲法儲備基金。該草案也支援使用第三方解決方案質押數位資產,若草案通過,本草案將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 任何州退休基金可通過使用安全託管解決方案直接持有數位資產,將數位資產儲存於合格託管人處,或將數位資產投資於經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正式註冊的交易所交易產品。
進展:2 月 25 日已通過州眾議院政府監督委員會的審議。
愛荷華州
愛荷華州目前有 SF403 和 HF246 兩項草案,分別由參議員和眾議員提交。
兩項草案均允許州財政官員使用以下任何基金的公共資金投資於貴金屬、上一日曆年平均市值超過 75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以及穩定幣:州通用基金、現金儲備基金以及愛荷華州經濟緊急基金。在投資時不得超過該基金公共資金總額的百分之五。
進展:SF403 和 HF246 目前均尚待參議院州政府委員會審議。
新墨西哥州
新墨西哥州 SB275 授權州財長和投資委員會可從以下基金中投資比特幣:土地授予永久基金、 資源稅永久基金、菸草和解永久基金;州投資委員會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州基金。投資上限為 5%。該草案還支援在不增加州財務風險的情況下出藉資產。該草案條款的生效日期為 2025 年 7 月 1 日。
進展:SB275 目前尚待州參議院稅收、商業和運輸委員會審議。
新罕布什爾
新罕布什爾 HB302 草案允許該州財長通過公共基金投資於貴金屬、數位資產(上一歷年平均市值超過 50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穩定幣。本草案自通過之日起 60 天后生效。
進展:HB302 草案仍處於眾議院商務和消費者事務委員會的審議階段,目前正通過小組委員會工作會議和即將舉行的執行會議推進討論。
羅德島
羅德島 HB6007 草案旨在授權州財長、州僱員退休系統、公立學校僱員退休系統或其他任何州退休系統,允許將比特幣作為一種有價值的資產納入,以對衝通貨膨脹,從而保護州基金的購買力;允許在投資決策中保持靈活性,以應對不斷變化的經濟條件和探索新興機會。州財長可使用未支出、未設限或未承諾的資金(在通用基金、預算穩定儲備基金以及州財長直接管理的其他投資基金)投資於比特幣或數位資產。草案規定的數位資產指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或原生電子資產,包括比特幣、穩定幣、NFT 或其他賦予經濟、所有權或訪問許可權且以數位形式存在的資產。
在一個日曆年內,州財長投資於比特幣或數位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該基金在投資時存款總額的 10%,也可在不增加州財務風險的情況下出借比特幣或數位資產來產生額外收益。
進展:HB6007 已於 2 月 28 日提交至眾議院財政委員會。
密蘇里州
密蘇里州議員目前提交了 HB1217 和 SB614 兩項比特幣儲備相關法案草案,其中 HB1217 授權設立比特幣戰略儲備基金,允許州財長使部分州基金投資、購買和持有加密貨幣,接受比特幣捐贈,並在可能出售、轉讓或兌換之前持有至少五年。SB614 授權州財長使用一部分州資金投資於穩定幣或合格數位資產( 前 12 個月平均市值超過 50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投資上限為 10%。
進展:尚未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西弗吉尼亞州
西弗吉尼亞州 SB465 草案允許州政府將 10% 的公共資金以及公共退休基金投資於貴金屬、穩定幣、市值超過 75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
進展:尚未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馬薩諸塞州
馬薩諸塞州 SD422 草案授權建立聯邦比特幣戰略儲備,允許廣泛投資比特幣或其他數位資產。在一個財政年度內,州財長投資於比特幣或數位資產的資金不得超過立法機構分配的聯邦穩定基金存款總額的 10%。財長還可將本聯邦沒收的任何比特幣或其他數位資產存入該基金。此外,在不增加本聯邦財務風險的情況下出借比特幣或其他數位資產以產生額外收益。
進展:尚未進入委員會審議階段。
以下法案草案被拒
賓夕法尼亞州
賓夕法尼亞州眾議院戰略比特幣儲備草案 HB2664 於 2024 年 11 月份提出,允許州財政部長將賓夕法尼亞州普通基金、應急基金和州投資基金的 10% 投資於比特幣和基於加密貨幣的 ETP。
進展:在委員會階段被否決。此前一份反對該草案的請願書提及的原因包括損害納稅人錢財、加密貨幣挖礦高能耗、經常被用於非法活動等。
蒙大拿州
美國蒙大拿州第 429 號眾議院草案於 2025 年 2 月 7 日提出,提議建立通膨保護草案州特別收入帳戶來投資貴金屬和數位資產。根據提案,投資委員會有權將通膨保護草案州特別收入帳戶資金投資於貴金屬、穩定幣以及市值超過 7500 億美元(基於前一個日曆年的平均值)的數位資產,而且授權在 2025 年 7 月 15 日之前從普通基金中將最多 5000 萬美元轉入該帳戶。值得注意的是,當前比特幣是符合該市值標準的唯一數位資產。
該提案中對數位資產的定義為,虛擬貨幣、加密貨幣、原生電子資產(包括穩定幣和非同質化代幣),以及其他僅以數位形式存在並賦予經濟、所有權或訪問權的資產。
提案進展或投票結果:眾議院二度投票未通過,最終投票結果為 41(是)比 59(否)。被否原因為部分議員對數位資產的波動及其對納稅人貨幣的影響的擔憂,不願意將公共資金放在高風險數位投資中。
北達科他州
北達科他州 HB1184 草案於 2025 年 1 月 31 日提出,涉及數位資產和貴金屬投資,規定「大學和學校土地委員會管理的基金」、「北達科他州投資委員管理的公共資金」的最高 10% 投資於貴金屬、上一年平均市值超過 5000 億美元的數位資產或穩定幣,且數位資產必須通過安全託管解決方案直接由委員會 / 州退休和投資辦公室持有,或通過合格託管方或交易所交易產品代表州持有。
此外,該草案支援使用第三方解決方案進行質押(前提是州保留數位資產的合法所有權),還支援出借數位資產(前提是出借數位資產能夠增加投資回報且不增加州的財務風險)。
進展:眾議院二讀以 32 票贊成、57 票反對的結果否決了 HB1184 議案。
懷俄明州
2025 年 1 月份,懷俄明州幾位議員提出了一份授權州公共基金投資比特幣的草案 HB0201,具體授權州財長可以將以下資金投資於比特幣:
1、普通基金:普通基金在任何時候投資於比特幣的比例不得超過 3%;
2、懷俄明州永久礦產信託基金:投資比例不得超過基金的 3%。
3、永久土地基金。投資比例不得超過基金的 3%。
該草案還規定,州財長應通過以下一種或多種方式獲取和持有比特幣:
1、安全託管解決方案;
2、合規託管方;
3、通過持有或擁有由根據 1940 年《聯邦投資顧問法》註冊的投資公司或經理髮行的交易所交易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投資資產升值,州財長無需出售或減少投資以遵守規則;如果投資資產減值,跌破規定的投資比例,可恢復對比特幣的投資。
進展:在懷俄明州眾議院委員會礦產、商業和經濟發展委員會的投票中未獲通過,之後在全體委員會截止日期前未能獲得必要的報告或推進。
南達科他州
南達科他州 HB1202 號草案於 2 月 3 日提出,授權州公共基金投資於比特幣,投資佔比不得超過可用於投資的州資金的 10%。持有方式包括州投資委員會通過安全託管解決方案直接持有,由合格託管方代表州投資委員會持有,或以註冊投資公司發行的交易所交易產品形式持有。
進展:南達科他州眾議院商業和能源委員會於 2 月 24 日投票決定將 HB 1202 草案推遲至第 41 個立法日審議。由於該州立法會期最多為 40 天,這一決定實際上否決了該草案。
小結
根據分析師 Julian Fahrer 的統計,2025 年第一季度,美國 12 個州報告持有的 MicroStrategy(微策略)股份總額達到 3.3 億美元,這些投資主要通過養老基金或國庫券間接持有。由於 MicroStrategy 是比特幣的重要持有者之一,這表明部分州已開始通過間接方式投資比特幣。
來源:Julian Fahrer
與此同時,美國各州推動的加密儲備法案,正成為川普「打造世界加密貨幣之都」願景在地方層面的具體實踐。
但整體而言,受立法程式、風險顧慮及否決先例影響,大多數法案通過的可能性較低,2025 年可能成為加密戰略的轉折點,但更可能是少數州試水而非全面鋪開的局面。最終結果取決於接下來幾個月的立法推進和川普政府的具體政策導向。
據 Grok 分析,比特幣儲備法案在州級層面仍處於探索階段,通過率普遍偏低。短期內(1-2 年)大部分州通過的可能性不超過 30%。然而,若聯邦層面(如參議員 Lummis 推動的《比特幣戰略儲備法案》)取得突破,或比特幣價格穩定並獲更多機構認可,州級立法可能會在未來 3-5 年內逐步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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