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於今(1)日舉辦「虛擬資產專法之良窳」公聽會,招集VASP業者、專家學者與政府官員一同研議,而動區也出席表達讀者對專法的意見,本文整理此次會議相關發言內容:
(前情提要:金管會新規:台灣 VASP 客戶資產 70~80% 須存放冷錢包 )
(背景補充:永豐金證券「股票禮品卡」獲金管會批准,可直接兌換 241 檔台股 )
立法院今(4/1)舉辦由民眾黨立委暨財政委員黃珊珊所舉辦的虛擬資產公聽會,而動區動趨也受邀出席,會內產學界與官員對於金管會以及民眾黨所提及的「虛擬資產法」版本內容討論有許多的交鋒,以下是動區的簡略公聽會整理:
立委葛如鈞開場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葛如鈞(寶博士)表示,嚴刑峻法不太可能吸引區塊鏈與AI人才,監管時除了要能打擊犯罪,同時也要注意是否過於嚴苛而趕走台灣的人才,他也提及美國儘管正在打關稅戰,但川普也在尋求美元與穩定幣體系能提供一個新的貿易支付方式,台灣應該要尋求國際局勢巨變下的競爭機會,將台灣的人才優勢帶到國際。
業界表達意見
理律事務所熊全迪提及,當前法規台灣VASP法尊成本不斷提高,而業者的利潤來源也是重點,針對 VASP 業者是否能碰觸衍伸性金融商品以及投顧代操,熊全迪認為在可以在現行法規上做一些簡單的延伸。
針對民眾黨提出的針對意見領袖(KOL)等相關第七條法規,比特幣虛擬資產協會林紘宇理事長(果殼律師)認為在法律實務上很難認定網路發言人物是否具備「KOL身份」,而就審查言論與判定適當不適當者,又涉及其言論自由部分,因此果殼律師認為不應該在此法案上訂的如此細膩。
此外果殼律師也提醒金管會,應該密切關注美國當前新的法規,如川普的行政命令將比特幣列為儲備,美國的參議院也指導創立一個穩定的監管法案,應該納進金管會研討的框架中。
幣安全球夥伴團隊代表 Damien Ho就表示,虛擬資產市值3兆美元是集中在全球300多間單位所共同持有的,與傳統金融的集中流動性是非常不同,因此比較容易發生市場操作與內線交易問題,也舉例南韓在去年宣布戒嚴後 Upbit 就出現了比特幣暴漲暴跌等與國際價格脫鉤的情況,Damien Ho也表示,有介於此情況,在各國的主管機關通常也允許 VASP 業者透過跨國的流動性來幫助國內的業者與消費者不要被國內業者的低流動性來影響市場,來降低市場操作的空間。
Matrixport台灣負責人楊淳嵐也提出關於RWA被排除在此虛擬資產法的問題,如果相關業者在上架相關RWA交易對時,是不是不需要符合虛擬資產法等專法的管理?楊淳嵐也舉Matrixport提供美債代幣化的固定收益為例,他提問是否這些業務在台灣是否觸及銀行法規與投信投顧法,這是事關虛擬資產管理平台能否在台灣營運的關鍵。
動區意見
動區就「虛擬資產法」表達來自民間與讀者、PTT論壇上整理的三大意見:
首先是「虛擬資產法」法規第六條所規範,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必須註冊為虛擬服務商,但動區在公聽會上認為,台灣實際地下交易與 OTC 實際量可能每日達到萬筆,如果沒有對虛擬資產服務等明定小額排除條款,那麼可能民間地下活動盡數進入取締紅線,檢廉警面對沒有明確的法規與標準,可能無法消化所有的內容,因此敬請金管會研究,是否在虛擬資產法加入小額排除條款,而也要研議是否一定金額以下的交易由經濟部等單位負責。
二者詢問金管會,是否能針對虛擬貨幣支付等小額創新,採取適度放寬,因應自去年11月底「洗錢防制法」修法後,許多過去引入加密支付作為噱頭的餐飲業者與零售商,對嚴格的「洗錢防制法」感到風聲鶴唳,而當前VASP業者提供的支付工具多要先註冊交易所,形同對消費者支付產生阻礙,實則打擊過去的加密貨幣小額支付創新。
動區敬請金管會研究,是否針對加密貨幣小額支付,能明定適當的法規,不要淪為打擊創新與經濟之實。
第三為詢問金管會,是否來了解有關虛擬資產服務「交易所以外」的業者來了解web3生態,例如行業有許多非交易與金融與交易、證券型盈利代幣直接相關,如PoW挖礦應用、迷因與粉絲社群代幣、或者針對開源開發者與跨國協議的空投獎勵等。
而針對涉及「虛擬資產服務」相關等「非交易所」行業,是否能訂出層層分級,不需要花上巨額申請反洗錢聲明之相關法規,才不會造成小額創新企業通通被大資本(可申請VASP)之公司利用監管優勢,進行不公平之經濟競爭。
金管會、調查局、央行回覆
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回應「信任」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一切都是往信任與開放的大方向走,也回答RWA當前沒有監管定論,後續還要研議。而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則表示,針對監管阻礙創新的部分,會再研議創新條款來放寬,開放不適用虛擬資產法的業者申請,研議是否可允許先實驗後申請。
央行則回應則是針對該許虛擬資產服務法之特許經營部分,可能會導致不公平競爭,提出警告,也認為分級納管對小型業者是較為友善的,應該研討相關辦法。
法務部則補充,專法仍有許多沒有被規範到的部分,過去的意見也沒有被採納,例如去中心化金融與NFT,而穩定幣相關法規的部分,指說USDT為境外發行可能是另一個問題,但境內業者發行都應該要經過VASP相關單位、金管會與央行同意。
調查局則回應,針對KOL部分可能有帶單詐欺之嫌,並回應請金管會研究,實務上是否能參考股票之投資顧問,引入牌照制度來規範KOL是否合規,以利執法順暢。
而金管會也為此回覆調查局,KOL等相關行為當前不在金管會的法定執法範圍中,但相關單位如虛擬資產業者歸金管會管理,若有為法規廣、誘導詐騙之嫌,金管會可以按照辦法懲罰虛擬資產業者,但相關牌照制度等,是否要沿用股票之投資顧問之制度,仍要好好研究相關做法。
結論
而在會議中,民眾黨黃珊珊也不忘提醒金管會應該就「虛擬資產法」多多對外公開召開公聽會,而金管會陳彥良也回應,如今也對外招開了七次公聽會,但實際次數與民間理解之金管會對外之公聽會,有實際數字上的認知落差。
對此黃珊珊也要求金管會陳彥良應在下一場應該全面邀請在座的所有人,而陳彥良與金管會同仁也笑笑回答:
好的,我們會的。
而對加密專法相關有興趣的讀者,也請密切注意動區之報導,盼能真實傳達確實的民意,不要讓專法淪為「名義打詐、實質擾民」的狀況。
📍相關報導📍
川普4/2對等關稅或更有針對性「且立刻生效」,台灣能逃過一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