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 Rostin Behnam 在 11 月 30 日針對 FTX 暴雷表示,由於缺乏直接監管權限,CFTC 採取執法行動的能力有限。另外,他認為比特幣是唯一該被視為商品的加密貨幣,收回了此前稱以太幣也屬於商品的言論。
(前情提要:CFTC主席首談FTX》如獲現貨市場監管權,能更佳保護投資者;擔憂DeFi不受管控)
(背景補充:SEC主席:支持授權CFTC監管「非證券代幣」現貨市場,點名穩定幣)
在 加密貨幣交易所 FTX 暴雷之後,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 Rostin Behnam 在 11 月 30 日出席普林斯頓大學的一場加密貨幣活動時,強調了加密貨幣市場不受監管的危險性,以及立法的必要性。
由 FTX 創辦人 SBF 大加推動的參議院法案數位商品消費者保護法(DCCPA)若得以通過,將使 CFTC 獲得更多資金和監管權限。CFTC 因此前與 FTX 及 SBF 的關係而受到抨擊, SBF 曾稱他的公司花了「數萬」小時與 CFTC 討論過一項有爭議的提議,以允許用戶使用通過 FTX 直接借入的資金進行交易,而非通過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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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 FTX 暴雷,Rostin Behnam 表示,由於缺乏直接監管的權限,CFTC 採取執法行動的能力有限,呼籲美國立法者和政策制定者盡速採取行動,他提到加密貨幣作為投資性零售市場的盛行,直言「這與我們處理過的任何商品都不同」。
在監管方面的一個核心爭論是,加密貨幣應被歸為商品或證券,若歸為證券,將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而 Rostin Behnam 認為,唯一應該被視為商品的加密貨幣是比特幣。他曾在今年 10 月表示,以太幣也可能是一種商品,不過如今他似乎收回了此立場。
Rostin Behnam 未提及 CFTC 與 FTX 的關係,而是提到需要對加密貨幣產業的不同領域、從穩定幣到貸款機構等進行監管,以防止發生類似危機,他強調了散戶投資者的參與,以及除了投機外,加密貨幣缺乏應用案例,並對 BlockFi 等貸款機構的效用提出了質疑。
Rostin Behnam 認為,任何立法都必須在創新和監管之間取得平衡,不過他也強調,作為市場監管機構,CFTC 不能袖手旁觀,等待技術的發展。
以太幣是否屬證券?
以太幣究竟屬於商品還是證券,迄今仍未有明確答案。SEC 主席 Gary Gensler 10 月曾表態,支持國會授予 CFTC 監管某些 「非證券代幣」現貨的權力,他同意 CFTC 對穩定幣應擁有更大的監管權,但重申絕大多數加密貨幣都屬證券,應受 SEC 監管,不過他未回應以太坊是否屬於證券。
不過在 9 月以太坊合併完成之後,Gary Gensler 曾提到,允許質押代幣的項目和中介機構,可能都需通過用來確認是否為證券的「Howey 測試」,這加深了市場對以太坊轉為 PoS 後可能被視為證券監管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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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V VC Labs 本周發布報告顯示,美國擁有 45.3% 的以太坊節點,全球排名第一,較 2021 年成長 8.38%,歐洲的以太坊節點佔比也有 22.8%,名列全球第二,這引發了投資人對以太坊去中心化、抗審查的相關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