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 今日撰文呼籲加密貨幣公司應該在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應自行尋求合規。
(前情提要:被SEC威脅?Coinbase:Base網路可能監管交易、落實反洗錢措施 )
(背景補充:SEC主席執法定調「比特幣以外都屬證券」;律師反擊:你是法官?可訂法律? )
正試圖爭取加密貨幣市場監管權力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 Gary Gensler,今(10)日在國會山莊報(The Hill)發表投書,明言「加密貨幣公司應該在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
Gensler 首先表示,比特幣創造者中本聰的匿名身份是「沒有可信第三方的金融神話創造的一部分」,是一種在網路上轉移價值的新方式,其目標是沒有政府監督或銀行等中介機構。但自古以來,金融世界就建立在信任和法治之上。此外,從銀行到證券交易所,金融已經趨向於中心化和相互關聯。加密貨幣市場也不例外,有許多宣稱「值得信賴」但不合規的中介機構。
如今,加密貨幣由少數交易、借貸、質押和其他金融中介機構主導,一些數據顯示,三大加密交易平台據稱佔所有交易量的近四分之三。
缺乏合規性會使投資者來之不易的資產面臨風險,投資者缺乏關於加密資產本身以及執行交易和資產託管公司的基本資訊披露。
從本質上講,這些公司是在說「相信我們」。 更重要的是,當加密公司破產時,他們會求助於破產法庭來解決他們的爛攤子。 考慮到中本聰的最初設想 ——「程式碼就是法律」,這有點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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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主席:加密貨幣公司應自行尋求合規
Gensler 強調,作為 SEC 主席,他在加密貨幣市場方面有一個目標:「確保投資者和市場獲得他們在任何其他證券市場中所能獲得的所有保護。 」
他呼籲加密貨幣的中介機構和代幣應自行努力往合規之路前進,「加密貨幣中介機構的業務結構應符合我們監管證券交易所、券商和票據清算所的法律;他們可以制定防止詐欺和操縱的規則手冊;加密貨幣『證券』發行人應提交註冊聲明並進行必要的披露。」
這些是證券市場上其他人幾十年來一直遵循的規則。我認為證券法缺乏明確性這一論點沒有說服力。 一些加密貨幣公司可能會表示法律不明確,而不是承認他們的平台沒有足夠的投資者保護。
Gensler 重申「大多數的加密代幣很可能是證券」,加密借貸和質押平台受到證券法的約束,在美國上架加密證券的平台必須在 SEC 註冊。證券法也明定,這些平台不得將交易、借貸、質押功能組合在一個單一的保護傘下,公司也須為用戶持有的加密資產進行會計處理。
加密貨幣平台今後將不能再依托投資顧問的角色而成為合格託管方。此前 SEC 宣布要成為新規則下的合格託管人,平台需要確保所有資產都得到妥善隔離、接受公共會計師的年度審計,並採取其他透明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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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加密公司應遵守法規
Gensler 再度點名加密貨幣公司未向 SEC 排隊註冊和遵守證券法。 「也許只是他們的商業模式依賴於不合規。 感覺有些人尋求的是對不合規活動的批准,而不是改變一個根本不合規、充滿衝突的商業模式。」
同時也表明針對加密貨幣領域將持續透過調查和執法行動根除違規行為。「有人說,我們應該讓創新蓬勃發展,否則這些公司就會冒險轉往海外。但放棄投資者保護會使人們的畢生積蓄面臨風險。 執法是一種工具,而不是目的。 SEC 目標是讓市場參與者遵守法律和規則,並保護美國投資者。」
事實是這樣的:即使中本聰的身份不明,但法律很清楚。
加密貨幣公司應該在法律範圍內開展工作,否則他們根本不應可以進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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