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一年半的時間裡,美國監管機構針對一些沒有註冊為證券就發行 ICO 募資的新創公司作出法律行動,主因是在現有的監管架構之下,若這些新創公司發行代幣,很有可能會歸類在證券。但昨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官員表示,這些新創公司可能有機會獲得一些舒緩的空間。
昨天,在華盛頓 D.C. 金融科技論壇的開幕致詞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企業財務局的主席威廉・亨曼( William Hinman)表示,某些 ICO 代幣有可能不會歸類為證券。
亨曼在該論壇表示:
「數字資產(Digital Assets)可能會演化成一種工具,變成不再需要受監管。」
事實上,亨曼之前已經提出了類似觀點。他曾暗示以太坊(Ethereum)在 ICO 募資所發行的代幣以太幣(ETH)「類似」證券,但在去年雅虎財經市場高峰會時他表示,以太幣至少「按照目前的結構」,不會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作為證券監管。
[註*1]: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雖然說以目前的情況評估以太幣各種屬性,不會認定為証券,但從未表示「以太幣不是證券。」
在週五的會議中,這位 SEC 官員並沒有提及以太幣,但是它引用 TurnKey Jets 的例子來說明他的觀點。美國 SEC 在 4 月 3 日,針對 TurnKey Jet 的來信回覆,同意這間商業旅遊業公司的代幣(Token)銷售不屬證券。這是美國第一個對於代幣分銷給予不起訴意見信(no-action letter)。
[註*2]:不起訴意見信指政府機構的工作人員對該機構所提交的信函,說明如果當事人為請求該機構就某事項作出裁決而提供的事實與實際情況相符,則建議該政府機構不應對該當事人起訴。
動區先前報導,TurnKey Jet 是提供包機服務的服務公司,該公司在 4 月 2 日的時候致函 SEC,在信中表示該公司希望透過智能合約解決的旅遊產業中的一些效率低效問題,且代幣的用途為兌換包機服務。且 1 個 TKJ 代幣將會錨釘於 1 美元,並由 FDIC 保險機構提供相同數量的法定貨幣。
亨曼解釋道,該公司的代幣、網路、應用實例都相當成熟,這表示代幣具有其實用案例,且該網路已經完全開發。
值得注意的是,亨曼表示,即使該項目某些方面尚未開發完全,處於起步階段,SEC 仍可能給予不處分指導。他表示如果項目需要在二級市場繼續進行代幣募資的話,也有可能給予不處份指導。
他舉例,像 TurnKey Jets 這樣的新創公司現在有成熟的應用,它的代幣也已經被證明可用於實際案例,但如果在三年前,當這些新創公司在發行代幣時,還有沒有成熟的網路以及代幣應用實例該如何處分?
在這個假設之下,尚未成熟的商業模式的代幣銷售的確會讓代幣可能歸類在證券。然而,如果三年後,該新創公司向 SEC 證明其代幣的應用實例,SEC 則可能會與該公司合作,給予不處分指導。
「我們很可能能夠透過不起訴意見信來解決問題。」
亨曼表示。
Anderson Kill 律師事務所的代表 Stephen Palley 指出,在 SEC 的監管架構下,這類的代幣可能已經從最一開始牽涉到證券的「投資合約」,漸漸轉變成類似於「功能型代幣」的標準。
從其發言可以發現,SEC 對於 ICO 代幣發行的觀點正在調整,透過現有監管框架去設想更多的靈活性。
SEC 的主席傑.克萊頓(Jay Clayton)在去年 Consensus: Invest 的區塊鏈會議中,提及類似概念,即用以支付的數字資產不是證券。當時他說道:
「像這種數字資產不是證券,是用來代替法幣支付,像是美元、歐元、日元等等,大家買這些貨幣是希望有天真的能夠用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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