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會在本週一(1/4)二讀通過《支付服務法修訂草案》,全面擴大加密貨幣監管範圍。未來新加坡營運數位支付貨幣(Digital Payment Token ,DPT)服務商,都需持有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頒發的許可證。此外,不論司法管轄區,只要和新加坡當地公司有資金往來的對象,都會被列入監管範圍。
新加坡國會於本週一(1/4)二讀通過《支付服務法修正案》,規定當地所有數位支付貨幣(Digital Payment Token ,DPT)服務商,不論是提供加密貨幣交易,或是託管服務的公司,皆需先通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審核,並取得許可證。
MAS 董事王業功(Ong Ye Kung)在議會宣讀該法案時表示:
此法案的通過,能將金融犯罪分子利用數位支付貨幣服務商,進行洗錢或隱匿非法資產等風險降到最低。
去年一月,新加坡國會通過《支付服務法》,該法案基於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最新建議,規定新加坡境內加密貨幣服務商皆需遵守國際反洗錢(Anti-Money Laundering,AML)、反融資規定(countering terrorist financing,CTF),主要規範對象為提供加密貨幣交易的服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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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 監管權利擴大,將不受限於司法管轄區域
王業功在國會時公開表示,他對當前使用「加密貨幣跨境支付」現象感到擔憂,因為這將大大地增加恐怖主義融資,以及其他非法支付協議風險。
因此,除了擴大規範對象,修訂法案也將賦予 MAS 更大的監管權利。MAS 原本只負責監督加密貨幣交易,未來將有權監視當地所有加密活動,並在必要時向加密貨幣的直接、間接持有實體實施法律制裁。
這意味著,除了加密貨幣公司,與其有來往的相關企業都將受到規範限制。
王業功進一步解釋,全面監管範圍將不受司法管轄區限制:
該法案將擴大跨境匯款服務的定義,包括在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對象,只要有與新加坡服務商進行資金轉移,都將被列入監管對象。
如此一來,就算這些資金實際上沒有流入新加坡,此類服務商仍將受到 MAS 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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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持金融穩定
王業功表示,該修正案將能保障用戶權利,增進金融穩定並維護該國貨幣主權。他特別強調,修正案賦予 MSA 更多權力,使其在「必要時」能即時保護用戶權益。例如要求 DPT 服務商將客戶資產與公司資產分開。
最後,王業功提到了,隨著加密貨幣產業日益壯大,用戶將面臨比以往更高的風險,而當局能夠及時制定相應政策,降低國內金融風險是非常重要的。而國會的責任就是讓新加坡央行擁有足夠廣泛的權利,才能讓負責行使央行職能的 MAS 靈活迅速地做出反應,應對支付領域的各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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