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委員會(FSC)今日宣布,將分三階段推進法人開設虛擬資產實名帳戶。首批開放執法機關、非營利法人和虛擬資產交易所,今年下半年擴大到專業投資者法人,中長期計畫擴及一般企業法人。
(前情提要:韓國新政:將逐步開放企業、金融機構開設實名帳戶參與加密貨幣交易)
(背景補充:韓國加速解禁企業投資虛擬資產、穩定幣立法,台灣能跟上嗎?)
韓國金融委員會(FSC)於 1 月初公布 2025 年主要工作規劃,預計將逐步開放法人參與虛擬資產交易,並推動《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第二階段監管法案,聚焦穩定幣管理、上架標準及交易所規範,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框架。
韓國三階段推進法人開設虛擬資產帳戶
據韓媒 Newsis 報導,韓國金融委員會(FSC)在 13 日召開的虛擬資產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宣佈,將分三階段推進法人開設虛擬資產實名帳戶。
- 第一階段(2025 年第二季前):首先允許執法機關、非營利法人和虛擬資產交易所開設帳戶,以便這些法人能夠出售虛擬資產兑換現金。
- 第二階段(2025 年下半年):擴大至以投資、財務為目的的專業投資者法人,開放有風險承受能力的機構投資者進行虛擬資產交易。
- 第三階段:考慮逐步開放至普通企業法人。
韓國虛擬資產法第二階段加速「穩定幣立法」
韓國金融主管機關正加快推動虛擬資產的「制度化」進程,FSC 今日表示,將在完善反洗錢系統和相關指導方針和監控方案後,廣泛開放法人參與虛擬資產交。此外,法人虛擬資產帳戶需要通過銀行和交易所的仔細審查後再行發放。
FSC 也指出,第三階段允許一般法人參與虛擬資產交易的方案仍在研討中,因爲虛擬資產相關的第二階段立法和外匯稅務等追加制度仍待明確。
特別是在《虛擬資產用戶保護法》第二階段立法中,應制定虛擬資產交易所的營業行爲限制,以及穩定幣專門的監管框架等。 另外,還需要整頓監管海內外虛擬資產交易的外匯交易法。
上月,FSC 委員長金秉煥表示,針對穩定幣的專門監管框架正在積極籌備中,並將加速推進「第二階段立法」,以規範虛擬資產的發行與上市。
具體而言,穩定幣管理將制定相關監管規範,以防範系統性風險;上幣標準則要求虛擬資產交易所具備透明且嚴謹的代幣上架流程。此外,針對交易所的行為規範,將致力於防範市場操縱,並提升投資者保護。
台灣專法進度到哪?
相較於韓國,台灣在虛擬資產監管進展似乎稍稍落後,目前主要以自律規範,以及依洗錢防制法設立登記制監管 VASP 業者。金管會主委彭金龍先前表示,將分四階段納管虛擬資產業者:
- 第 1 階段依《洗錢防制法》納管,規定 VASP 業者須向金管會完成法遵聲明
- 第 2 階段設立 VASP 公會,訂定指導原則、自律規範
- 第 3 階段於《洗錢防制法》訂定子法,增訂「登記制」。要求虛擬資產業者需在 2025 年 3 月底前辦理、 9 月底前完成登記,若未完成登記還繼續經營的業者將有刑責
- 第 4 階段是設虛擬資產專法,專法的制定涉及範圍廣泛,並同時兼顧支持金融科技創新與發展的責任。
金管會計畫,虛擬資產專法預計會在 2 月舉行公聽會,3 月做法規預告,並希望在今年 6 月底前將專法草案移送至行政院審核。穩定幣則是會由央行與金管會共同監管。
究竟未來,台灣虛擬資產監管能否憑藉專法的制定迎頭趕上日韓,如主委彭金龍所預期的「走在世界的前端」,值得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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