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美國國稅局(IRS)大動作向超過 10,000 位美國國民寄送警告信函,要求加密貨幣使用者填寫相關表單繳納應付稅金後,韓國當局也意識到了利用加密貨幣逃稅的嚴重性,而首先被拿來試刀的對象就是韓國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Bithumb。
大韓民國國稅廳(NTS)通過了對韓國加密貨幣交易所 Bithumb 的徵稅提案,據該交易所佔額最大的股東 Vident 在上週(25)發布的用戶通知顯示,當局決定對該交易所徵收高達 803 億韓元(約 6,930 萬美元)的預扣所得稅。
根據韓國媒體《韓國中央日報》報導,對 Bithumb 的裁定是韓國首次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執行徵稅行動,大韓民國國稅廳更預計將在對加密貨幣的相關立法確立前就扣下這筆款項;也就是說,國稅廳將無視大韓民國企劃財政部(MOSF)原預計在今年通過的稅務法案,強行向 Bithumb 課稅。
業內人士指出,這可能是國稅廳為表立法決心而拿 Bithumb 開鍘;不過,Bithumb 也在對外聲明中表示,該交易所將對國稅廳的施壓採法律行動,希望能在稅款金額上與國稅廳商議,這意味著最終的繳納稅款金額可能與當局現訂總數不一。
預扣稅
值得注意的是,國稅廳所預計收取的稅款屬預扣所得稅,也就是針對長期不在國內、難以接觸到的當事人所收取的稅款,主要用於減少逃稅可能;照理來說,預扣稅將向代理人收取,因此國稅廳才會向 Bithumb 徵收,再轉由 Bithumb 向海外用戶收取稅金。
首爾大學教授 Kim Woo-cheol 在接受《韓國中央日報》採訪時表示,此次徵稅完全符合「有收入就要繳稅」的原則,但是所謂「讓 Bithumb 先支付 803 億韓元,再從海外用戶收取金額」,他認為這實際上是不可能達成的。
雜項收入
據瞭解,國稅廳用於計算徵稅金額的數據,是取自 Bithumb 海外用戶在交易所上提領的資產金額,而他們將這些款項列為「雜項收入(miscellaneous income)」,與公益彩券等彩票收入等同。
依法規定,該分類的應收稅率為 22%,而 Bithumb 的取款金額超過 4010 億韓元(約 3.47 億美元)。
根據韓國稅務法,房地產、股票等額外收入被列為資本利得(capital gains),意即以低買高賣賺取差價來取得利益的投資方式,但顯然國稅廳並不打算將加密貨幣列作這個類別;稅務專家指出,這是因為資本利得的要求對象是每筆交易,而雜項收入則是每年徵收一次。
意即,以資本利得來徵收加密貨幣稅務的難處在於,交易所將會被要求對每筆交易做紀錄,對於注重用戶隱私性的加密貨幣產業而言,這不僅不切實際,也著實會增加監管機構的審查複雜度;此外,韓國直至 2017 年 12 月才立法禁止開設匿名帳戶,所以此前的用戶多半仍身分不明。
也就是說,連交易所都難以確認用戶身份的情況下,致使國稅廳採取折衷的辦法 —— 徵收預扣稅。
不過全案還尚未定論,韓國法律規定不得對稅法未定義的收入進行徵稅,因為在沒有特定法律規範的情況下向加密貨幣交易所徵收預扣稅,很有可能會面臨到極大的挑戰,尤其在 Bithumb 已經聲明將採法律途徑挑戰國稅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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