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12/26)正式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貪污、背信、侵佔公益款罪名,合計求處28年2月有期徒刑,引發社會譁然,而日前公布的爭議「1500比特幣」相關賄絡傳言真相也出爐。
(前情提要:輝達發表AI偵測金流技術:能加速追蹤鏈上不法、偵辦柯文哲案嗎?)
(背景補充:柯文哲遭爆冷錢包找到了!檢調苦惱「沒密碼打不開」,專家:沒助記詞一樣能凍結)
台灣第三大政黨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檢偵查引發社會譁然,名嘴相關「1500顆比特幣」等傳也也掀起幣圈話題,今台北地檢署(12/26)正式起訴柯文哲,並發表新聞稿聲明「偵查終結」,認定柯文哲、沈慶京等9人涉及貪污、收賄、洗錢等罪名,其中柯文哲部分,檢方求處四個案件合計共28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說在量刑上認定嫌犯性質相當惡劣,不過新聞稿當中詳細也提到「沈慶京小沈1500」的詳細狀況。
柯文哲四大罪狀
北檢新聞稿提及,柯文哲過去身為市長卻有違國家法令,並且收取財團不法利益、侵佔千萬選舉政治獻金公款、還涉及教唆共犯煙滅證據等罪,更形容柯文哲在配合調查期間的姿態「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可說是罪大惡極、不知悔改,因此對四大案分別求處:
- 京華城案涉違背職務收賄,量處15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5000萬,褫奪公權十年
- 涉政治獻金公益侵佔罪,量處5年有期徒刑
- 涉侵占木可公司競選小物款項,量處6年有期徒刑
- 涉眾望基金會背信罪,量處2年6個月有期徒刑
若以上指控皆屬實,且法院最終認定北檢量型合理,那麼柯文哲將被判處至少13年6個月有期徒刑。
關鍵1500比特幣呢?
而過去數個月被各大名嘴吵翻天的「柯文哲1500比特幣」內容隨之也曝光,根據北檢新聞稿提及關鍵之沈慶京1500收賄之款項,提及了相當完整的關鍵情資,而北檢認為這足以成為有受賄的事實,新聞稿寫到:
- 柯文哲明知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例之20%獎勵條件,卻頒發建造執照
- 沈慶京見柯文哲之事實已證實柯文哲違背市長之職務行爲
- 2022年10月18日京華城動土儀式,柯文哲是唯一出席的政治人物
- 於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之某時某地,柯文哲親自收取了沈慶京交付之「1500萬現金」
- 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檔案儲存在行動硬碟裡,證明行為之事實
就新聞稿聲明內容而言,可說是以間接證據為主,北檢認定2022年10月18日至11月1日期間柯文哲收取了現金,但其實並沒有說明更多關鍵的直接證據,如銀行匯款紀錄或者其他監視器等證據,因此可說北檢也無法100%確定「1500」就是1500萬現金。
就此來看,其實也證實媒體與名嘴近期的「柯文哲1500比特幣」言論更像是看圖說故事的渲染,如果連北檢的新聞稿與起訴書對「1500」都沒有更多資訊,那麼媒體與名嘴也不可能得到更多資訊,因此可以推論柯文哲一定有1500顆比特幣這種敘述,只能算是名嘴上政論節目的自由發揮,是言論自由保護下的輿論。
考慮到北檢已經調查偵結,自然不太可能是有北檢已知而未公開在新聞稿與起訴書上之證據與事實,因為在法院面前證據是越充足越好。
動區也據此請教匿名律師,是否檢方有隱匿關鍵證據到最後一刻的可能,律師表示,若檢方為了某些官司目的對案件有所保留並非明智之舉,在法庭上申請額外提交新證據,可能會遭遇到法官不採納、或將審理期往後拖延等不確定因素,對耗費數個月偵辦此案的北檢來說,最期待的是偵結完後一刀斃命,因此絕對不可能會這樣做。
而案件在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後,或許會有更多明確的進展。
民眾黨反應
而北檢新聞稿一出,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也在臉書發文痛批,他也認為柯文哲收賄1500萬相關資訊完全不清楚,並認為是鏡週刊與北檢一搭一唱在背後操作,他認為普通人的智商看到這種起訴書都不能接受:
北檢關押柯文哲押了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綠媒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收賄170萬、虛擬貨幣、冷錢包,到在市長室跟動工典禮收賄1500萬,到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
結果,今天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針對泣檢經營檢調7年獲取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北檢不知道;在哪裡收的?北檢不知道;賄款的流向?北檢一樣不知道;然後,北檢還是硬要指控柯文哲收賄款!
動區動趨提醒:本案仍在司法程序中,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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