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目前對加密貨幣行業的指導原則,傾向於「業者自主規範」。對此,立委江永昌質疑各國都傾向以專法進行管制,台灣是否進度太慢?主委黃天牧則表示太早立專法可能導致光環效應,讓民眾疏於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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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灣監管加密貨幣現在傾向以「業者自主規範」的狀況,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昨(27)日在財政委員會上向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提出質疑:各國都傾向以專法進行管制,但台灣目前不設專法,進度是否太慢、真的能夠保護投資者?
各國已經有監管法規,質疑台灣進度太慢
江永昌立委舉許多國家為例,包括歐盟近期通過虛擬資產專法(Mica)、日本、新加坡、杜拜也都有從法規的層級來進行加密貨幣約束。而台灣卻只依靠「公會自律」、且未設定處罰條款,是否無法真正發揮約束力?並強調既然金管會未來遲早需要設立專法,為什麼不儘早執行?
對此,黃天牧表示現階段仍不宜過於躁進,需要先持續觀察監管上所需規劃的各種需求。另外針對處罰條例,黃主委表示金融業最重要的就是「信任」,如果有遵循法規的公司違反指導原則,那投資者、用戶信任自然會受到傷害;此外,銀行業者也能夠對違反規範的加密貨幣業者,進行金流控制的懲罰。
立專法後怕有光環效應
另外針對為什麼不及早設立專法,黃主委則表示目前台灣民眾對於虛擬資產的投資,仍多是以投機的眼光看待,金管會的優先責任是以保護投資者為主。他擔心如果設立了專法,那可能會造成「光環效應」,讓投資者誤以為有法律保障就可以安心投資,反而會造成更大傷害。
總的來說,黃主委強調這一切都是權衡的問題,現在適合循序漸進,並舉例英國金融監管局一樣,他們也沒有積極設立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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